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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客居者——论白先勇《纽约客》的文化认同及其重构

作者:甘资鸿来源:《名作欣赏》日期:2014-12-19人气:4560

一、

    随着社会中不同群体的文化交流与碰撞日益频繁,文化身份的观念已广泛运用于当今的文学批评之中。斯图亚特·霍尔指出,对于“文化身份”的定义至少可从两个角度来把握: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共享的“自我”。以此为基础,文化身份反应了一个族群“共同的历史经验与共有的文化符码”,指向“一个稳定、不变和连续的指涉和意义框架”。在这里,历史和传统乃是民族与自我之最好的避风港,身份于此建立起固定的价值与意义,在远游中亮出自己的风帆。而另一种则是基于差异的“定位”,霍尔将其比喻为一种“生产”,在“记忆、幻想、叙事和神话”的建构中流动与再现,永不完结。而今,对文化身份的认同更成为华文文学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涉及个体与族群的主体建构意识,也关乎个人与族群的现实生存境遇和文化境遇;它既与中国近现代以来的社会历史变迁相关,也与特定国家和区域的政治文化生态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的确,我是谁?我从何处来?又到何处去?这些关乎我们自身身份的困惑与探索总是伴随着作家与作品。白先勇,从20世纪30年代出生以来,历经近现代中国的诸多变迁飘洋旅美。在复杂文化环境的转换与交织中,他的诸多小说不仅呈现了人物活动空间的转换,还暗含了他对人物文化身份的认同的心路历程,《纽约客》即是一个典型。诚如其所回望,赴美之初的那一群来自异国他乡的留学生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之下产生了所谓的“认同危机”。

    就《纽约客》六篇来看,我们不妨将其视作这一“认同危机”之思索的产物。从20世纪60年代的“纽约故事”(《芝加哥之死》、《上摩天楼去》、《安乐乡的一天》)到“纽约客”之首篇《谪仙记》的敲定(1965.7)及其后的《谪仙怨》(1969.3)、,再到七八十年代的《夜曲》(1979.1)与《骨灰》(1986.12),及至本世纪初《Danny boy》(2001.12)和《Tea for two》(2003.3)的发表,作者感言一拖便是数十年。而此间,《台北人》都已几度再版。同样是流转于不同的城市,《台北人》所指涉的乃是源自国共两党此消彼长所引发的中国社会的乾坤旋转,无论小说中的人物如何在大陆的“前世”与台北的“今生”之间摆荡撕扯,到底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而至于《纽约客》,“人和城都出了中国的疆界”。显然,从《台北人》到《纽约客》,从地理空间与文化族群间的跨越都分明地被拉开了。如果说身在台北的“台北人”身上挥之不去的是白先勇对于桂林、上海、南京的乡土情怀的记忆与迁居的苦痛挣扎,那么在纽约的“世界人”又意味着什么呢?

二、

(一)夹缝中的对立:谪仙已去,怨如何?

    《纽约客》中以“谪仙”为题的二篇分别以“李彤”、“黄凤仪”为中心讲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人留学美国后的故事。其中,李彤与黄凤仪都是从上海走出来的官宦人家的小姐,且都经历了家道中落的困境,在历史的变迁之下而不约而同地踏上了赴美之旅,开始了新的生活。然而,这种新生活的开始实际上并非欣然往之的主动选择,乃是国内政治环境动荡不安的结果。因此,作者以“谪仙”为喻:对于“被贬”的她们而言,从上海到纽约,从中国到美国的跨越意味的不仅仅是空间上的分离,而是更深层的中西异质文化的对立以及由此所暗含的天上人间的巨大心理落差。上海乃是她们回不去的仙境,纽约则成了她们赖以栖居的凡间。在这凡间,一个顶着“皇后”的桂冠不堪流落选择了死亡,一个混着“公主”的头衔沉沦在纽约的夜色里。

    在故事叙述上,《谪仙记》选择了李彤之友惠芬的丈夫“我”的第三人称视角来观察李彤的前前后后;《谪仙怨》则以凤仪自叙的书信体开端,并续以全知视角切入其生活点滴。虽然表现的方式不一,但都呈现了“一种繁华、一种兴盛的没落,一种身份的消失,一种文化的无从挽回”。

    以李彤为例:出国时候李与另外三姐妹一起穿着一袭红旗袍,自称是“中国”,“她说她的旗袍红得最鲜艳”。到了“以衣相人”威士礼,“一身绫罗绸缎”的她被选为“五月皇后”。而在纽约Central park的酒吧里,李彤一袭云红纱的晚礼服,喝着烈酒Manhattan,当南美人奏起“恰恰”的舞曲,她“身子一摆便合上了那只‘恰恰’激烈狂乱的拍子”……而“我们”最后一次看见李彤,“她坐在一辆庞大金色的敞篷林肯里,头上系了一块黑色的大头巾,被风吹起半天高”。当惠芬感慨“李彤的样子真唬人!”,我们隐约看到的是回不去的“中国”—从服装到生活习惯,交往的对象从中国留学生到香港老板再到金色车子里美国人的身影,物质与人群的变化背后蕴藏着的乃是李无所适从的身份转换下疲惫不堪的内心。在作者“漫不经心”地呈现下,李彤的美国化跃然纸上。但这表象却更深刻地反衬出李彤的孤傲与倔强。如“我”第一次亲眼所见,“李彤笑起来的样子很奇特,下巴翘起,左边嘴角挑得老高,以双眼皮儿却倏地挂了下来,好像把世人都要从她眼睛里撵出去似的。”到她生前最后一张站在比萨斜塔前的留影,“左手捞开身上一件黑大衣,很佻挞的扠在腰上,右手却戴了白手套做着招挥的姿势,她的下巴扬得高高的,眼睑微垂,还是笑得那么倔强,那么孤傲,她背后立着一个大斜塔,好像快要压到她头上来了似的”。至其威尼斯之死传来,我们忽然发现,在李彤自始自终的孤傲与倔强之下,她的美国化不过是一张装饰精美的面具。究其死亡的原因,作者以张嘉行之口结束了大家的争论:“李彤就是不该去欧洲!中国人也去学那些美国人,一个人到了欧洲乱跑一顿。这下在那儿可不真成了孤魂野鬼了。”其实,无论欧洲,抑或美国,对于李彤来说都是她无法坦然的他乡。

    应当说,在以李彤为代表的这一群体身上,中国人认祖归宗的乡土情结从未离场,这从“我”和惠芬以及张嘉行,雷芷苓等人的华人家庭组合来看即可窥见一般。然而,倔强的李彤拒绝接受这一名为留洋,实则流浪的现实。离开中国的土壤,其记忆与身份模糊在纽约的热闹之中, 她可以“学那些美国人,一个人到欧洲乱跑一顿”,却并不具备美国人那样的嬉皮精神。照片上“好像快要压到她头上”的大斜塔有如一个隐喻,斜塔象征着西方,而李彤作为中国之代表却无法承受这一压力的重量,终成了“孤魂野鬼”。

    如果说《谪仙记》里还清晰可见李彤身世的来龙去脉及她那种对于自我认同的孤傲。那么及至《谪仙怨》,凤仪的过去则在自序的信中开始成为一种不愿回顾的往昔,所谓“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身份”。然而无论凤仪怎样诉说“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当场景切换到灯红酒绿的酒吧里,她的娇嗔之下流淌出的分明是一种令人莫可名状的哀伤,让人颇有“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之感。只是此处,隔的不是长江边的改朝换代,而是横跨太平洋后中西文化夹缝下的对立。这种对立虽然不能与欧美之于非洲的那种后殖民状态相提并论,但李、黄们因外力的强制或自我选择而宜居至异国他乡乃是不争的事实,历史文化的宏大变迁所带来的阴影亦让人无处可逃。无论死亡还是苟活,主人公之身份的贬谪不言自明,或愁或怨,已然弥散其中。

(二)认同的两难:此生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夜曲》与《骨灰》发表于七、八十年代,故事的时间跨度较长。

    其中,《夜曲》以留学美国的中国人归国与未归同学的截然迥异的命运轨迹为对照,历时25年。文章开篇用了很长一段篇幅来刻画主人公吴振铎在纽约所处的位置——坐落在正对着中央公园的枫丹白露大厦。所有环境的渲染乃至家中器具的布置都烘托出吴在纽约地位的优厚及其对自身现状的满足与安然——尽管吴离过婚,拥有一子,却并不影响他在纽约上流圈子的生活,甚至还替前妻找到新男友而感到高兴。但这种安然随着阔别25年之久的心仪对象吕芳的出现呈现出了不一样的面貌。

    从吴振铎独自回忆留学初期与吕芳、高宗汉、刘伟等人意气风发的少年生活到吕芳讲述 “回去后,等于是另外一生的开始” 的归国记忆——当年在异国咖啡店里高论国家兴亡、满怀着报效祖国的一群人所遭遇的却是“在自己的国家里,死无葬生之地”的下场。人世间的沧桑变化浓缩在二人在短短的回忆之中。此时此刻,面对未能遵从父亲的遗嘱回国悬壶济世,吴之自责又涌上心头;而吕却为终于达到了“在里头多年梦寐以求的愿望”—出至纽约而感到“满足”。一个因为缺席的记忆而钦佩对方的勇敢,一个却因为害怕那记忆而撑到现在。二者对于自身的定位不觉显现出一种尴尬与荒诞。最初,这是一群与祖国共命运的年轻人,而后要么在历史的车轮下滑入与其对祖国美好想象截然相反的残酷现实之中,要么在历史影像之外带着忘却的记忆融入异质文化的时空里。在这个意义上,高宗汉、刘伟等人是在实践自己固有文化身份过程之中(回国建设祖国)却反失去了得以存在的身份地位(都被迫放弃本职,或被批斗至死,或下放他乡);吕芳则是在历经这一实践后难以承受这一身份的满目疮痍而想方设法成为一名纽约客。对于归国者而言,有着中西双重文化背景的过去反成了他们丧失身份合理性的罪魁祸首,从身体到心灵将其弄得面目全非。与他们相比,吴振铎虽然一直对自己的身份存在犹疑,却是这一群体中最得以保全身份与自我的人—栖身西方文化圈,至少还有地位以及自由选择的权力—他的过去,他从哪里来,都不再重要。

    至于《骨灰》,如胡菊人所指,这是白先勇所有表现中华时代的短篇小说中跨度最大的一篇。全文围绕“我”和二位表伯展开,故事跨度近50载,涉及大陆、台湾与美国,从抗战时代、内战时代到分裂时代,人物命运的错综复杂。

    以“我”得知父亲骨灰的下落为引线,小说追忆出两岸三地两代人的种种历史情愁。在“我”的记忆以及与两位表伯的对话间,叙述视角不断的切换,由近及远又由远及近。通过如此巧妙安排的远近亲疏,两位表伯的个人经历乃至其背后的宏大历史叙事赫然呈现:一个是对国民党忠心耿耿的铁汉,一个是不满抗战胜利后国民党之腐坏,支持共产党的民主斗士,两个人怀着同样的爱国之情一度针锋相对,然而一心坚持其政治抱负,追求个人理想的他们最后却都为各自所追随的政党所打击。救国、革命抑或战斗,当其自我身份的寻求与民族立场的捍卫相叠,倾其一生的结果却只是令他们的人生曲折错位,一个保家卫国的战士遭人排挤而客居异乡,一个虔诚的知识分子遭“反右”而挖人祖坟……以至于大伯最后沉痛地感怀“我们大家辛苦了一场,都白费了—” ,而成为二人境遇之最大反讽。

    以此观之,两位表伯当年心目中的中国想象成了一段不堪回首的中国过往,而他们赤诚往之的却如同乌托邦一场。费尽周折,二人力图捍卫和建设的中国成了他们回不去或者不愿回的地方,而美国定格了他们在人世间的最后居所,但这居所却不是归宿。对于注重安葬的中国人而言,两位表伯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当大伯“竖起两道花白的关刀眉”交代“一把火烧成灰,统统撒到海里去,任它飘到大陆也好,飘到台湾也好—千万莫把我葬在美国!”鼎立表伯则以变得酸楚的声调乞求道:“你从中国回来,可不可以带我到处去看看。我想在纽约好好找一块地,也不必太讲究,普通一点的也行,只要干净就好”。通过对后事的处理,两位老人关乎自身立场的确认无不令人感到怅惋—当流离在美国的他们回望那给予了其生命与信念的土地时,没有谁再扎根其中,而注定了迁客的步履,连同中国过去的文化一起埋葬于未知的远方,瞻望的人唯有感慨:此生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三)游走与定居:跨界的救赎与想象

    《Danny Boy》与《Tea for Two》,作为收录在《纽约客》的末两篇,都以英文为题,取自英文歌名。

    首先,小说标题中极少的单词的转换呈现的是这二者与前面四则的全然不同的深层文化语境:从“谪仙”到“骨灰”,无论是语词之意象还是寓意,都显现出对中国及从中国出走群体前世今生的顾盼与沉思。而Danny Boy源自一曲爱尔兰民歌。Tea for Two则来自一首20世纪20年代流行于百老汇的爵士乐曲,汉语意译为“鸳鸯茶”, 1950年拍有同名喜剧电影,风格欢乐轻快,小说中的同名酒吧作为当年曼哈顿十分走红的一家“欢乐吧”相互呼应。有意思的是,这两首歌在美国的流行都与移民文化分不开。故事引文中的Danny Boy原曲,据传来自爱尔兰古乐《Londonderry Air》,乃是为了表现失去土地的悲伤,歌词则由从一位未到过爱尔兰的英国人在北美新大陆所填,在北美的爱尔兰后裔中广为传唱,且该曲常用于葬礼上的演奏。而故事里的云哥在爱尔兰的酒吧里听到美丽安为纪念在AIDS中逝去之人的动情演唱恰与之构成一种多声部的唱和,使得作者的文本延伸出更为丰富的内涵。到了Tea for Two,这种多元文化语境的交织与建构则更突出:在美国兴起的讲究即兴的爵士乐本是非洲黑人文化和欧洲白人文化的结合的产物,一首Tea for Two,从百老汇音乐剧中的曲目到50年代美国战后女歌手桃乐丝·黛(Doris Day)的重新演绎,与七、八十年代在移居生活于美国的“欢乐族”们一同构筑起混合、同化与汇合的新大陆。

    其次,从文本叙述的主要内容来看,虽然地理空间的流转还在故事中隐约可见,但小说不再仅仅围绕历时性的“民族—世界”之纠葛展开,而以同性恋、艾滋为题材,浓缩了从世界各地游走至美国,并定居下来这一群体的身影。身份认同在他们身上依然是一个被不断推进的问题。不同的是,在这期间,他们的身份不再是一个需要从一个被给定的群体中去获得自己存在的价值,不需要从直接的意义上面对家园回归的困境,如霍尔对移民社群的认识那样,在多样、混杂与差异的移民族群里,他们“通过改造和差异不断生产和再生产以更新自身的身份”。过去对于他们仅仅是起点,而他们关乎身份的认同确证于其运动的全过程:

    《Danny Boy》中的云哥作为一个同性恋者,因爱上自己的学生而难容于台湾的社会文化观,远走美国,在纽约放纵自我。当云哥对韶华说“我必须斩断过去,在泯灭掉记忆的真空中,才能苟活下去”的时候,他迈向了其所谓的“最后的归宿”—中央公园。当云哥说道:“是煎熬难耐的肉体饥饿以及那漫漫长夜里炙得人发疼发狂的寂寞,将我们从各处驱赶到这个文明大都会中心这片数百英亩广漠的蛮荒地带”,他完成了他们集体噬人的仪式。当艾滋的死亡游戏入侵,云哥的生命也走向了尽头,但若只是至此,云哥对自身依然是无法认同的。直到在AIDS病患的互助组织里遇见Danny Boy,一个因不慎染上艾滋而被家人抛弃的少年,云哥“那早已烧成灰烬的残余生命”又开始“闪闪冒出火苗来”。在历经了地理的逃亡、自我与他人的碰撞以及生死的角逐之后,照顾Danny直至其死亡的云哥终于完成了他最重要的跨越:从生至死,到由死入生,最后实际上已经上升到了“向死而生”的精神重构。

    而聚集在Tea for two里的人物则构筑出一幅世界客居图。“我”是华人,“我”的恋人安弟是中美混血儿,东尼是中国人,伴侣大伟是犹太人,珍珠是台山妹,其伴百合来自德州,费南度来自菲律宾,其“配偶”金诺又为意大利裔美国人。如同一直有着身份认同困扰的安弟与“我”的相拥一样,在“洋溢着怀旧气氛”的tea for two里,这群同性恋纷纷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另一伴,找到了令自我成其为自我的存在,并成家定居。然而,纽约是个无所不包的大漩涡,tea for two的“雅驯与温柔”只是这个社会一个特定场合里的特定存在;另一方面,它亦如一个充斥着混乱、暴力与隆隆马达声的中央车站,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这里汇集抑或离开,无论是安弟因与暴徒的扭打而不慎被车撞死,还是因艾滋的瘟疫而离去的金诺等人,抑或是变成“垃圾堆”的曾经的欢乐吧……随着作者借大伟与东尼的遗书走向故事尾声,我们看到的是新大陆神话不断的破裂。这群散居在纽约的世界人恰恰带着这种共有的严重断裂的经验,不断在差异中整合与重构出对于自身的理解与认可。于此,跨文化的差异得以消解,同时也消解了这一族群与过去种种的直接联系,在现实里走向面向上帝的路,从而实现了自我的救赎与对于自身可能的想象。

三、

    作为一个系列,从“谪仙”到“tea for two”,白先勇通过《纽约客》创造出一个个或是纽约的匆匆过客,或是客居纽约,或是定居纽约的人物形象。无论是言明的外在情景,还是未言明的外部语境;无论是显白的各种情绪,还是隐藏的各类心理,在那些个人与历史时空的纵横交错里,一个迁徙族群的复杂曲折的客路历程悄然呈现。其从中国归根式的民族立场到跨越了时空的世界眼光的转变无疑也暗含了作者自身对于身份认同的探索与挖掘。而在此,笔者却好奇《纽约客》一书中置于扉页的那首《登幽州台歌》所蕴藏的话语意图。在1988年的一篇评论文章中,殷国明谈及《谪仙怨》篇首的《登幽州台歌》,以其为起兴,分析了该篇所反映的思想困境,诚所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而从《谪仙怨》的前面到《纽约客》扉页的此种转换,这首小诗的作用恐怕不仅在于起兴,更重要的是贯穿了作者深刻的人生体味以及不解的中国文化的情缘。

    如今,无论被动还是主动,身份的流动日益成为大多数人无可回避的现实。白先勇关注的焦点可以从上海、台湾切换至纽约,关注的对象可以不仅仅限于特定的民族与国家,然而关注者本身的身份与记忆却成为《纽约客》文本之外难以抹去的复调。如后殖民主义先驱法侬所说,民族文化不是民间文化,也不是自以为能够发现一个民族的真正本性的抽象的民粹主义,而是一个民族在思想领域为描写、证实、和高扬其行动而付出的全部努力,那个民族通过这种行动从而创造自身与维持自身之生存。面对这广袤世界,《纽约客》无疑散发了作者关乎人与世界深刻思索:每种文化身份都处于建构与流动之中,无所谓归宿,我们都是这世界的客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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