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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红字》的哥特风格

作者:赖守忠来源:《芒种》日期:2016-01-07人气:7263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还被认为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开拓者,同时与爱默生、梅尔维尔、梭罗等人构成了美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霍桑的作品善于通过心理描写展现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进而挖掘出隐藏在人物内心深处的不为人知的秘密,作品的结构严谨且经常运用象征主义手法。代表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雪影》、《重讲一遍的故事》,长篇小说《红字》、《带七个尖顶的阁楼》、《福谷传奇》、《玉石人像》等。长篇小说《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品,亦是其艺术成就最高的一部作品,小说以十七世纪美国殖民时期为背景,女主人公白兰因为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私通受到了加尔文较政教合一机关的惩罚,白兰因此需要在胸前永远带着红字A(A是英文单词通奸Adultery的首字母),但是与其通奸的丁梅斯代尔却隐瞒了自己的罪行。白兰虽然经受着惩罚与侮辱,但是她却处处为别人着想,因而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与敬爱,他胸前的红字也变成了她德行的标志。霍桑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揭示了加尔文教统治之下婚姻、法律、道德的野蛮与残酷,但同时我们可以也看出霍桑是一位思想充满着矛盾的作家,他一方面对加尔文教持有反抗态度,但另一方面却又受到了这种宗教传统的束缚。目前学界对霍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象征主义手法以及对作品中宗教思想的研究,对其作品中哥特风格的研究甚少,本文就将以此为切入点,试分析小说《红字》中的哥特风格。

一、霍桑与哥特风格

哥特式小说最早产生于英国,是西方通俗文学中的一个流派,霍勒斯·沃波尔是哥特小说的开山鼻祖,其创作的《奥特兰托城堡》成为了哥特小说的经典模式。哥特小说总是呈现出阴森恐怖的场景、元素与氛围。

哥特(Goth)一词最早指的是日耳曼的一个民族部落,具有“掠夺、野蛮”之意,后来代表的是中世纪的一种建筑风格。“哥特”与“小说”的结合要追溯到18世纪,这种结合可以看做是西方叙事文学的又一次发展,“哥特”本身就带有野蛮、阴森恐怖之意,因此以恐怖神秘基调写成的小说样式就被冠以“哥特小说”的称谓,而小说的风格也被冠以哥特风格。哥特风格其实就是一种暗黑的风格,作者用黑暗死亡和恐怖渲染作品的氛围与主题,进而总是出现哥特式的死亡。哥特风格中包含着恐怖、神秘、颓废、死亡以及一些超自然的元素。这种写作风格最早出现在英国,产生之后就受到了许多人的追捧,成为了最为流行的文学体裁,从而从英国迅速扩展到欧洲他国以及美国。美国哥特小说的代表人物是爱伦坡,爱伦坡的小说,特别是短篇小说,经常描写死亡、恐怖、犯罪,情节怪诞、人物充满着病态,总是呈现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

霍桑具有一定的哥特情结。在哥特风格席卷北美之时,霍桑也受到了这种思潮的影响并在其作品中大量接受和吸收哥特元素,但是对其进行了创新。霍桑继承了哥特小说阴森恐怖的风格,但是他的这种恐怖多数是对人物心理的一种写照,而不是用大量的恐怖元素造成真实的恐怖气氛。也就说霍桑主要是将人们人类精神世界、内在心理的阴暗面展现在读者面前,从而对人们的心理状态等进行深入的剖析。霍桑对哥特风格的接受还源于其创作理念,他认为美国没有古风,没有阴影,有的只是表面上的枯燥的一种繁荣,因此他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过去,利用想象力去挖掘历史,进而将过去也现在进行连接,同时霍桑还受到超经验主义的影响,超经验主义是人文主义与唯心哲学主义的相结合,它特别崇尚直觉,认为人可以超越感觉和理性而认识真理,这种理论带有明显的浪漫主义气息,而霍桑的作品却在浪漫温和下蕴藏着对人性、社会黑暗的揭露与讽刺。

二、哥特人物与场景

霍桑在创作过程虽然对哥特小说进行了发展,但还是继承了哥特小说中的传统因素。纵观小说《红字》我们发现其在叙事风格、情节结构与场景设计上都体现出传统哥特的风格特征,特别是小说的场景设计,从而营造出了阴森恐怖的氛围。

首先,在《红字》中存在哥特式的人物。传统的哥特小说具有着固定的人物与情节模式,在哥特小说中我们总是能看见善良无辜的女主人公和恶棍式的男主人公。小说《红字》中的人物设置虽然没有完全遵照传统的哥特小说,但却对其进行了吸收与借鉴。小说的白兰非常的善良且无辜,在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私通被发现后,经受住了总督与牧师的威逼利诱,凭借自己的毅力将一切罪过承受下来,白兰就像是天使的化身,而审判他的总督与牧师就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暗黑阴暗的表情,让人不寒而栗。除了他们,小说中另一个魔鬼的化身就是白兰的丈夫齐灵渥斯,小说中这样描绘他:“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从中我们就能知道他是一个奇怪恐怖的人。当齐灵渥斯看到丁梅斯代尔胸口红色的标记,此时的他欣喜若狂,但那种狂欢欣喜却伴随着阴森恐怖的表情,这种表情好像不仅从他的脸上表现出了,好像他整个丑陋的身体都在散发着这种恐怖的气息,他将手臂指向天花板,并用脚用力地跺着地板,这读着不禁让人不寒而栗。不仅如此,齐灵渥斯的心理更为阴暗恐怖,他不断地在精神上折磨着丁梅斯代尔,进而希望达到自己复仇的目的。丁梅斯代尔虽然不知道齐灵渥斯对他的报复,但是他总觉得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这种人物设计基本符合哥特小说的漠视并且营造出了阴暗恐怖的氛围。

其次,在《红字》中富有哥特式场景。哥特小说的场景主要设置在阴森恐怖的古堡、墓地或者是凄清冷寂的教堂、修道院,这样的场景会形成感官上的刺激,因而特别容易造成恐怖阴森之感,小说《红字》的场景设计亦然。在小说我们我们总是能看到监狱、绞刑台、森林以及墓地等场景,霍桑笔下的森林广袤无边,始终隐藏在黑暗之中,森林里面充满着未知的秘密与危险,小说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敢走到森林中去,除了斯兵塞女巫,这就更加深其恐怖的氛围。小说中恶监狱更是恐怖至极,哪里几乎没有任何的阳关,整日陷在无边的黑暗之中,这里经常死人,这里可以说是一片死亡之地,无时无刻不散发着死亡的气息,除了监狱,小说中还经常出现墓地,墓地上长者许多的香草,但在作者的眼里,监狱和墓地都是罪恶之源,而这片土地同样是罪恶的土壤,充斥着腐败与堕落,几乎每个人都在腐败与堕落中前行,这样的世界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同时以是阴暗恐怖的世界。

三、对传统哥特风格的突破

传统的哥特风格一般仅是通过恐怖阴暗的场景进行气氛的渲染,并且作品的思想主题都较为浅薄,这也是为什么有些评论家一直对其批评,但霍桑却在《红字》中加入了属于自己的写作风格,进而完成了对原有风格的突破。

首先,其突破表现在强化心理描写。小说《红字》中的恐怖风格不仅来自于对阴暗神秘场景的描写,更多的来自于对人物心理状态的描写。霍桑总是将人物黑暗的心理情形展现在广大读者面前,通过小说我们看到了禁忌的爱情、死亡的悲伤、复仇的恐惧、心灵的孤独,霍桑的这种深层次剖析将人物内心的黑暗恐惧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从总体上说,心理层面上的恐怖才是真正的恐怖,对人来说是一种无形的折磨。小说中丁梅斯代尔在白兰受到审判之后就一直处于心理折磨中,敏感忧郁和恐怖一直围绕着他,他每天都在夜里做祷告,每次遇到突发的事情就是感到极度害怕并且脸色苍白,这都使得丁梅斯代尔一直生活在极度的痛苦之中,而对齐灵渥斯的心理描写更为阴暗恐怖。从艺术风格上说,浓墨重彩的心理描写对哥特风格来说是一种艺术上的升华与激荡,同时霍桑用其细腻敏感的笔触使得作品又呈现出一种优雅纤细之感,这是传统哥特风格所不具备的。

其次,这种突破表现在对思想主题的深化。传统哥特风格小说的思想主题较为单一且浅薄,并不能带给读者深入的思考或启发,而《红字》却在阴暗恐怖之中对其主题进行了深化。霍桑在小说中运用了大量的象征主义手法,这一方面渲染了恐怖的氛围,另一方面则巧妙地表现了作品的主题,小说中最重要的一个意象就是白兰胸前的那颗红字A,字母A是英文字母的开始,象征写一种新的希望,的确,在小说的结尾,白兰胸前的红字A已经成了一种新的象征,但是在基督教一种,开始就是堕落,也就是人从出生开始就带有原罪,那么白兰到底是无辜的还是罪有应得,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深思。加尔文教对白兰的惩罚是借助上帝的旨意,并且这是为了维护宗教的戒律,但实质上他们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他们充当了上帝的角色,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是上帝,这在本质上是对神拳的一种亵渎。正是这种矛盾复杂思想才使得这部作品的思想主题深刻且宏大。

纵观《红字》整部作品,它一方面继承了传统哥特风格的精华所在,另一方面还对其进行创新与发展,为哥特风格注入了一股新的发展动力,《红字》中对人物阴暗心理世界的描写可以说是对传统哥特小说最大的超越。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wy/1534.html芒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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