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正文

未来监管提升的方向

作者:吴江来源:原创日期:2013-12-28人气:739

结合我国现行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以及存在的不足,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的规范健康发展,我们认为未来提升监管的精度和广度势在必行。
(一)尽快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单位
针对目前私募股权基金所面临的多头管理,为提升效率、减少政府部门间的摩擦成本,有必要尽快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单位,而作为私募股权投资较为活跃的美国,也是通过法律形式指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专门承担政府监管职能的部门。
根据前期各有关政府部门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介入程度,以及在此过程中所需协调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以国家和各省级发改委作为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监管机关较为适宜,其他相关部门则在牵头监管部门的协调下实现环环监管,即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具体来说,即由发改委作为指定监管机构,工商局监管注册;证监会监管上市;商务部监管外资,有关投资行为由发改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联合监管。
(二)改变以私募股权基金为主的备案模式
现有私募股权基金的备案是以基金为主体的备案模式,即基金达到一定规模的需到相应级别发改委进行备案,而管理该等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随同基金一并备案。实际上,一个基金运作的正常与否,其关键在于充当该基金普通合伙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加之一些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拥有多支基金,有可能单支基金的规模未达到备案要求,但其管理总额已经远远超过备案所需标准。通过改变发改委以基金为主体进行备案的模式,并强制性要求该等基金管理公司定期披露其管理的基金资金募集及投资情况,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监管,鼓励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做大做强的同时,防止水平较差的基金管理公司鱼目混珠,这无疑对于净化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大有裨益。
(三)各地对于私募股权基金优惠政策实现透明化与公开化
鉴于目前各地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优惠政策随意性较大,且地方特色较为明显这一特点,有必要通过某个统一平台(如国家发改委可牵头相关公示工作)将各地区针对私募股权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公开,通过优惠政策的透明化、阳光化、公开化,以降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选择成本,也便于政府机构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良性监管,通过发挥必要的监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更加合理的区域。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