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经济论文 > 正文

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异化的问题表征及纾解路径——基于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分析

作者:笪文静来源:《经济导报》日期:2025-12-11人气:28

摘要:当前,数字劳动逐渐成为主流劳动形态并产生了种种的异化现象。尽管数字技术时代与马克思所处的产业资本时代全然不同,但异化的内核相似。本文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线索,进一步清晰洞察数字劳动异化作为资本逻辑在数字时代的延伸,揭示了数字劳动者与数字劳动产品、与数字劳动过程、与其类本质存在异化以及数字劳动主体之间的异化,并从切实保障数字劳动成果的公平性、推动数字资本逻辑转向人本逻辑、构建和谐有序的数字交往共同体三个维度寻求数字异化的出路。

  关键词:数字劳动;劳动异化;《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随着前沿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数字劳动异化现象正悄然滋生且愈发显著。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下称《手稿》)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被压迫被剥削的本质,提出劳动异化的四重基本样态。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时代浪潮下,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仍具有强大的解释力。本文以《手稿》中的劳动异化理论为线索,深入剖析数字劳动异化的表征及其实质,探索破解数字劳动异化的有效路径。

  一、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四重规定

  (一)从劳动结果看: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

  马克思在《手稿》中写道:“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这表明,劳动者所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是与劳动者自身价值相对立的异己的存在物。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产品原本是由劳动者如机器般在高强度的劳动中生产出来的,但这些劳动产品并不属于劳动者,而由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劳动产品越有价值,劳动产品就越来越多地积聚在资本家手中。而分工的产生并没有减轻工人的负担,而使人和人、人和机器之间的对立加剧,分工将劳动者变成了机器。因此,劳动产品越高端、越有价值,就越来越成为劳动者异己的力量,劳动者就越低贱、越没价值。

  (二)从劳动过程看:劳动者与生产活动相异化

  “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马克思在《手稿》中说道。既然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那么,劳动产品的生产过程必然也同劳动者异化、外化。马克思认为,“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工人通过自身创造劳动产品的行为本应该是自发的和自愿的,但由于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力量而站在工人的对立面,工人在劳动中并不感到幸福和自由,而是在劳动中饱受肉体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残。“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

  (三)从劳动性质看:劳动者与其类本质相异化

  马克思在继承费尔巴哈人本论的基础上,明确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的类本质。马克思在《手稿》中论述:“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动物本能的、无意识地进行筑巢、繁殖和满足它所属的种的尺度和需要,这种生产是片面的;而人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践来改造对象世界,不仅生产自身,而且生产整个自然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马克思把人看作类存在物,即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个体,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才是人的类特性。然而异化劳动将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分离,把人的类生活变成了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人只能保持动物性生存本能而进行劳动,这就抹杀了人与动物的区别。

  (四)从劳动关系看:在劳动中人与人相异化

  马克思剖析了“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他推论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人与人相异化,并且这种异化关系有多种表现形式。首先,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资本家占有工人的劳动产品并残酷压榨工人的剩余劳动,而工人的工资却以仅仅勉强满足生存的最低限度呈现,劳动产品远离工人而成为异己的力量,物的异化最终导致人与人的异化。此外,资本家之间、工人之间存在异化。随着机器大工业的不断发展,资本家手中积聚的财富越来越多,资本家开始恶性竞争,企图扩大规模抢夺市场以谋求更多的财富,于是不同行业间的资本家之间出现异化。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机器大规模投入使用,分工的精细化使得工人的工资越来越低,导致工人之间会出现了暂时的摩擦和对立。

  二、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异化的问题表征

  (一)数字产品同数字劳动主体的异化

  在数字劳动场景下,劳动与劳动产品异化现象转变为数字产品同数字劳动主体的异化。其一,数据产品是数字劳动的重要成果之一。数据构成了数字时代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的最基本的要素,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数字资本家往往凭借其在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借助用户“自愿签订”的隐私条款,巧妙地实现了数据产品所有权从数字劳动者到数字资本家的转移。而用户作为数据的生产者,却无法真正拥有这些数据产品的所有权。其二,注意力产品也是数字劳动产品异化的重要体现。各种社交媒体平台、视频网站等将用户的注意力转化为一种可以交易的数据商品出售给广告商,但作为注意力的生产主体的数字劳动者却被排除在外,并未得到与他们所创造价值相匹配的报酬。

  (二)数字生产同数字劳动主体的异化

  在数字时代背景下,马克思异化劳动的第二重规定转化为数字生产同数字劳动主体的异化。一方面,数字时代下劳动过程更具隐形化。马克思在《手稿》中将工人的劳动分为“工作”与“休闲”两部分。在数字化劳动过程中,“工作”与“休闲”的界限变得模糊,数字劳动过程被数字资本以休闲娱乐的方式侵入变得隐秘,使得劳动者看似获得了广泛的自由,实际在这种自我满足中主动且自愿地被数字资本所剥削。另一方面,“生产过劳”已经成为数字时代劳动异化的严重问题。数字生产与数字劳动主体的异化以消耗生命力为代价的生产过劳为主要表现样态。由于数字设备的普及与互联网技术的即时性,使得劳动过程得以突破传统时空界限,看似采取弹性雇佣的方式,实际并没有改变其剥削本质。

  (三)数字劳动主体同其类本质的异化

  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应当是自由自觉的劳动,然而在数字劳动的情境下,数字劳动主体同其类本质产生了明显异化。第一,数字劳动导致劳动者逐渐丧失劳动主体性。数字技术与平台规则通过对劳动过程的精准控制,不断消解劳动者的自主决策权,使劳动主体性被逐步剥离。劳动者成为了数字技术和平台规则的被动执行者,无法自由地决定劳动的方式和节奏,失去了自由自觉劳动的本质特征。第二,数字劳动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工作空间与生活空间相融合使劳动者失去生活空间。数字信息渗透于生活各方面,这种现实迫使空间选择自由的权利逐渐消解,最终演变为一切空间都围绕工作需求服务的局面,劳动者难以再从生活中获得精神滋养,进一步加剧了劳动主体与其自由自在类本质的割裂。

  (四)数字劳动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异化

  在数字时代,数据关系逐渐取代了人与人之间的传统关系,这种变化使人们的交往关系变得更加虚拟化而加剧疏离感。一方面,数字技术打破了传统劳动的地域限制,使得数字劳动者在虚拟空间中竞争加剧。在算法主导的任务分配与绩效评估体系下,劳动者被原子化为孤立的数字个体。劳动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劳动者不得不将同行视为生存威胁而非合作伙伴,劳动者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陷入精神孤岛。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使人类社会交往活动愈加虚拟化。“个体是社会存在物”,交往是人类特有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人与人联系的主要途径。而在数字交往空间中,交往主体之间的身份、情感、态度都被数字化,社会交往被数字平台所割裂,必将导致交往主体的社会性和类本质被消解。

  三、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异化的纾解路径

  (一)切实保障数字劳动成果的公平性

  切实保障数字劳动成果的公平性是纾解数字劳动异化的根本所在。要推动数字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社会形态的整体转变,让最广大数字劳动者共享数字劳动成果。第一,数字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变能打破资本对数字劳动成果的独占垄断。在数字公有框架中,技术平台成为服务全体劳动者的公共载体,算法规则由劳动者代表与监管方共同制定,数据资源实现全民共享,从而保障劳动者依劳动贡献获取成果价值。第二,数字生产资料公有制可推动技术回归服务本质,扩大劳动成果公平获取范围,数字技术能通过智慧协作平台整合优质资源、共享公共数据让不同地域、技能的劳动者公平获得创造成果的机会,真正实现多劳多得的成果公平目标。

  (二)推动数字资本逻辑转向人本逻辑

  推动数字资本逻辑向人本逻辑转向是纾解数字劳动异化的深层举措。要超越数字劳动异化,就需破除唯流量、唯利润的单一价值取向,切实保障数字劳动个人价值实现。第一,需建立数字劳动收益与平台增值的联动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要求平台将增值收益按合理比例分配给数字劳动者,让劳动者除了获得固定基础报酬,能够与平台商业共享增值红利,让其共商共建共享数字成果价值分配。第二,平台需建立劳动强度监测与休息保障机制,同时要完善职业成长体系,通过技能培训、多元激励和畅通的晋升通道,增强劳动者的能力发展与自我实现,提升劳动者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实现劳动为了人的发展的人本目标。

  (三)构建和谐有序的数字交往共同体

  构建和谐有序的数字交往共同体是纾解数字劳动异化的目标追求。“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第一,聚焦数字劳动价值认知与自由创造能力的培育,帮助数字劳动者在集体互动中重新找回劳动的意义感,进一步激发创造热情,完成从被动劳动到主动创造的转变,真正实现人的类本质复归。第二,通过整合劳动资源、权益资讯与协作需求等信息,构建互助共享的数字信息体系,以此打破劳动者之间的信息壁垒,以数字劳动者个人联合形成集体行动的力量,有助于实现信息互通、实现资源互补与诉求凝聚,让原本分散的数字劳动个体形成统一的行动合力,为数字交往共同体的有序运转提供坚实支撑。





文章来源:《经济导报https://www.zzqklm.com/w/qt/35712.html 

上一篇:新质生产力驱动贵州文旅融合创新
下一篇:没有了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京师(新乡)律师事务所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