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社科论文 > 正文

技术资源、政府资源与专家学者在群体性事件中的角色 

作者:吕姝凝/朱旭峰来源: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日期:2020-04-15人气:788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被逐渐暴露出来[1-5]。部分矛盾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或恰当的处理,逐渐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近年来,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一直呈上升态势[6]。有学者认为,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对社会矛盾未能及时化解[7],但是,由于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无法避免的信息不对称、利益不一致,仅仅依靠政府未必能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因此,专家学者作为“在知识和信息方面占有比较优势的个人”[8],在很多情况下承担着联系政府与公众的重要角色[9-11]。

在已有研究中,专家学者往往被假定为价值中立的、处于社会矛盾“外部”的社会成员[12-13],因此,已有研究往往更加关注专家学者群体在解决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的作用及其采取的行动策略[14-17]。然而在现实中,并非所有专家学者都能做到价值中立,当专家学者成为社会矛盾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会对即将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此外,已经有不少研究关注到专家学者群体内部的异质性,认为不同社会条件和矛盾冲突下,专家学者会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来达成行动目标[18-21];但很少有人关注在同一社会问题的语境下不同的专家学者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策略差异。

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问题:在同一社会矛盾的语境下,与公众具有同样利益主张的专家学者,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会承担怎样的有差异的角色?他们选择不同行动策略的原因是什么?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本文选择了大庆市忠旺项目群体性事件作为背景:首先,这一项目存在的污染隐患对周边三所高校的学者存在着无差别的威胁;其次,诸多学者都曾在这一群体性事件产生的过程中进行不同程度与方式的参与。我们选择了受到项目潜在污染威胁的四位学者作为研究案例,关注他们在环境群体性事件形成过程中的行为策略。

本文后续的研究安排如下:在第二部分,我们将明确研究中涉及的关键概念;第三部分将对本文的核心自变量与理论框架进行介绍;第四部分将简述本文选取的群体性事件的基本信息并解释选择该事件的理由;第五部分将选取四位学者的案例对理论框架进行检验;最后是结论与反思。

二、核心概念

(一)群体性事件

在2004年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我国政府将群体性事件定义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22]。

由此可见,面对可能或已经产生的群体性事件,政府与公众之间天然存在着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同时,群体性事件参与群体具有聚众性、诉求共同性、激情性和不完全组织性[23]。这说明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中存在着群体非理性的倾向,容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刺激与影响。这就为专家学者在群体性事件中施加影响留下了空间。

(二)专家学者

所谓专家学者,是指那些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通过其知识影响决策过程的特殊政策行动者。

受到其社会角色定位、职业发展需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专家学者往往追求“影响力最大化”,即专家学者具有利用自身的资源约束去实现影响力最大化的理性策略选择倾向[24-25]。因此,为了将影响能力最大化,他们会根据环境与条件的不同,选择不同的策略和身份进行影响,来实现其个人或群体的政治主张[18-21]。这也是学者群体内部异质性的重要体现。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关注的是专家学者向公众施加影响的过程,至于群体性行为对政策结果的影响,则不属于本文的研究范围。在很多有关学者影响力的研究中,研究人员会更加关注学者对决策过程或结果的影响。因为政府是学者最终希望影响的对象,通过媒体影响社会公众,往往是学者在无法直接对政府政策进行影响的情况下的“权宜之策”[26-29]。于是,较少有文献集中讨论学者对公众的影响力与影响方式,而本文希望通过对案例的探讨弥补这一不足。

此外,本文并不假定学者在群体性事件中不存在个人利益。恰恰相反,本文关注的学者都是社会矛盾中的直接博弈者,甚至与公众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为了满足这一研究目的,本文将聚焦同一群体性事件的语境,对持有相同政策主张的学者群体内部不同学者的行动策略进行分析。

最后,基于本文选择的群体性事件的特征,本文关注的专家学者,主要是指供职于高校,从事或监理教学工作的学者,包括凭借其学术造诣在高校获得正式职务并在高校内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所有成员。

三、理论框架

学者掌握的资源影响着学者在发挥影响力过程中的策略选择[224-25]。为了对学者所采取的策略进行细化分析,本文将学者所掌握的资源分为“技术资源”与“政府资源”,并从对上述两种资源持有程度的差异出发,对专家学者可能在群体性事件中扮演的角色进行分析。

(一)技术资源

有研究认为,学者参与政策过程的基点与主要动力在于他们的专业知识,而他们的主张也正因为相对非专业者的知识优势而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30]。因此,是否具有与群体性事件相关联的专业知识就成为影响学者行为策略的重要因素。本文将与群体性事件相关联的专业知识称为“技术资源”。例如,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法律、政策(与群体互动过程相关)、环境、化工(与利益诉求内容相关)等专业的学者即为“有技术资源”的学者,从事其余专业方向的学者,即“无技术资源”的学者。当然,即便在同一群体性事件中,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与群体性事件的关联程度也有所不同。但是,为了研究方便,我们将学者对技术资源的保有简单分为“有”和“无”两大类。本文认为,所从事的专业与具体利益诉求内容有关或与一般群体互动过程有关的学者即可被视为“有技术资源”。

(二)政府资源

在公民参政议政的背景下,任何公民都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但是,不同的参政议政渠道,其准入门槛也不同:第一类渠道是零准入门槛的,公民可主动申请参与。比如,市长热线、信访举报、申请信息公开等渠道,向所有公民开放,任何有参政议政意愿的公民都可以进入。要想进入第二类渠道则需要通过政府的审核批准。比如,当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又如,作为专家,接受政府邀请的咨询;再如,受邀参与政府召开的座谈会、说明会等。由此可见,后一类参政议政渠道的准入门槛比前一种更高。本文所称“政府资源”即学者拥有的与政府沟通的高准入限制的渠道。为了研究方便,我们将学者对政府资源的保有简单分为“有”和“无”两大类。

(三)分析框架

根据专家学者“是否拥有技术资源”和“是否拥有政府资源”的两个标准,本文将专家学者在任一特定群体性事件中所体现的角色差异按照四种角色进行区分:知识传播者、诉求整合者、策略指导者、观点转述者(见表1)。

所谓“知识传播者”,是指同时拥有技术资源与政府资源的专家学者。由于具有政府资源,在可以直接向政府提出政策主张的背景下,这类学者对公众施加影响的迫切程度并不高;同时,由于他们掌握技术信息,所以能对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技术内容进行专业的分析整合,出于与群体性事件相关领域学者的社会责任,他们更有可能将技术知识或政府决策知识进行加工,以易于理解、便于传播的方式向公众释放。

所谓“诉求整合者”,是指拥有技术资源却没有政府资源的专家学者。由于只能获得技术信息,他们能做的就是对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政策技术内容进行分析提炼,为学者群体与公众的政策诉求提供科学、合理的证据支撑。同时,这一部分学者并不了解政府对决策内容或群体性事件本身的态度,所以他们只能寄希望于通过公众将其整合后的诉求进行传播,从而使其政策主张得到政府重视并实现。

所谓“策略指导者”,是指拥有政府资源却没有技术资源的专家学者。由于专业技术信息的缺乏,他们并不能在诉求的内容与理由上提出具有权威性的观点。但同时,基于对政府的了解,他们对群体性事件这一实现诉求的方式是否必要和有效会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因此,这一部分学者影响公众的重点在于对公众影响决策的行动策略进行建议指导。

所谓“观点转述者”,是指既没有技术资源也没有政府资源的专家学者。这类学者具有通过公众努力实现自己利益的需要,却没有专业技术支撑其提出足够有科学或现实依据的政策主张。因此,这类学者选择在其他学者努力的基础上进行影响,即在前述三种学者释放的信息或观点中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内容进行二次传播。

四、群体性事件介绍与案例选择依据

大庆忠旺铝制品项目,规划占地13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近500万平方米,总投资460亿元。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实现销售收入1 500亿元,税收15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预计增加城市人口10万人。2009年,大庆市即与忠旺集团接触沟通招商,最初于2011年2月14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在大庆市高新区落地立项。2016年下半年,该项目开始大规模开工进行基地建设,项目预计2017年将全部建成。如果项目落成,将建成47个60米高的烟囱、日排放19~25吨二氧化硫气体、年排放237吨氟化物气体。此外,项目建设5公里范围内涵盖了大庆东城区诸多人口密集区域和水源地。

2016年底,内容为“忠旺集团的高污染项目已经在大庆秘密建厂4年,选址在水源地、居民区和湿地之间”的信息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大量传播。相关信息中,有一部分关于忠旺项目及同类化工项目污染程度的科普数据,也有一部分措辞激烈、呼吁市民抵制忠旺项目的帖子。从这一时期开始,大庆市民开始进行影响政府决策的尝试,希望能终结这一项目。2月11日开始,大庆市民微信朋友圈开始出现号召市民到市政府门前空地举行文明集会的消息。2月14日上午9:00,大庆市两万多市民在市政府大楼正门门前空地举行文明集会。2月15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暂停忠旺项目的通告”,宣布暂停项目的一切建设。

本文在案例选择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了控制变量的思想。第一,该案例确保了所有作为研究对象的专家学者利益一致。在大庆铝制品项目事件中,距离忠旺厂址五公里以内的三所高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学者都是污染隐患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且与担心污染危害的市民利益一致。第二,本文控制了影响学者在发挥社会影响力的过程中所扮演角色的可能因素,比如,学者自身的研究能力[31]、政治环境、政策类型[18]:在大庆市忠旺项目事件中,相关学者的研究能力相差无几;作为事件背景的政治环境稳定、政策类型统一。第三,大庆忠旺铝制品项目事件可以涵盖本文理论建构中提出的所有类型的学者,这也是本文在群体性事件选取上的重要依据。

下文选取了能分别代表不同类型学者的四位学者,并将对他们在政策过程中的行为模式和影响力进行分析。

五、案例分析:专家学者在群体性事件中的角色

(一)知识传播者

王甲①是东北石油大学环境科学方向讲师。12月初,东北石油大学某职工偶然发现大庆忠旺项目厂址,在了解了项目性质之后,将该消息告知同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对这一项目相关决策进行影响。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了解了忠旺项目。

2016年12月末,王加入了一个以几位东北石油大学学者为主的微信群,该微信群中集合了环境、化工、法律、政策等专业方向的学者。这些学者自发组成一个团队,对从相关政府网站等渠道找到的文件、项目资料进行分析,王针对该项目的环评报告提出了14点质疑,将这些质疑匿名在网络上发表。这些质疑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并获得大量传播。

为了直接与政府取得联系,该团队成员向政府提出座谈申请。2017年1月1日下午15:00,政府应要求召开座谈会,王甲作为该团队成员代表受邀列席。座谈期间企业方面成员无法回答王提出的质疑,以“环保符合国家标准”作为回复;同时,政府给出“进一步考察、论证”“不会上不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项目”的态度。

座谈会后,王及其团队成员却没有继续将其提出的政策主张进行宣传,而是将政府给出的处理态度与处理流程、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与环境群体性事件有关的科普内容传播出去。

以王甲为代表的专业化的高校学者团队在座谈会前后体现出了明显的行为转变:座谈会之前,王等团队成员向市民公布的信息是具有主观色彩的,包括团队成员的观点、质疑等内容。然而座谈会之后,这些成员更倾向于传递客观信息,如技术知识、类似事件判例等内容。座谈会前后,王等团队成员最大的变化是:从只有技术资源的学者变成了同时具有技术资源与政府资源的学者。于是相应地,其影响公众的策略行为也作出了改变。

改变行动策略的机制大致有二:一方面,得以与政府直接沟通的他们需要通过公众行为达成诉求的意愿已经不再强烈;另一方面,过多地暴露自己的主张给公众反而会产生难以预计的后果。于是,在座谈会之后,王等学者的行为呈现出明显的“知识传播者”特征。

(二)诉求整合者

卫乙是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法律系副教授。2017年1月中下旬,从北京回到大庆的卫经亲友告知了解了忠旺项目事件。在听说有退休老人向法院提交诉状却因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权利限制而未能立案之后,卫用了10天的时间查找资料与法条,撰写《大庆忠旺项目严重违法,应予撤销》的长文,细数项目建设过程与项目质量的多重违法行为,于2月3日将文章提交至国家环保总局工作邮箱。2月10日,在一周末收到回音后,卫致电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答复称未造成实际污染的项目并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建议其转而求助信访局。

于是,卫转而求助国家信访局,希望能借助信访机制解决问题。为了扩大信访的影响,卫向自己所在的与忠旺事件相关的所有微信群中,多次发送信访部门联系方式,将自己所写文章与收集的材料整理、传播,呼吁大家通过信访途径解决问题。她认为,“如果大家都去上访,那么一定会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卫的材料在朋友圈得到了大量的转发,她所列举的观点与理由也为市民所熟知。

从技术资源的角度看,可以说,卫乙的全部活动都是基于其法律专业的知识做出的:查找法条引证忠旺铝业行为的违规之处,通过呼吁信访、尝试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实现利益诉求。正是凭借这样的专业性,卫所整合的公众诉求、公众可能用到的参政议政渠道才能在群众中得到广泛的传播与认可。从政府资源的角度看,卫从没有停止获得与政府直接沟通的尝试。然而在寻求政府资源没有结果以后,卫的行为体现出了对公众集体行动的高度依赖性。她希望号召更多数量的公众形成合力,“共同”向政府反映政策主张。

只是最后,虽然公众以她整合的诉求内容为依据进行了与政府的博弈,但是她期待的政策结果却并不是以她建议的“共同”行动的形式实现的。所以,卫乙在群体性事件中所承担的角色符合“诉求整合者”的特征。

(三)策略指导者

汪丙是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审计专业的教授,九三学社成员,市政协委员。他对忠旺项目的了解,始于2011年的立项。2011—2016年之间,他一直通过政府、政协、人大等渠道的信息交流断断续续保持着对忠旺项目动态的关注。

2017年1月10—12日,大庆九届政协一次会议召开。在此期间,汪丙根据在微信交流群中了解到的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态度,对忠旺项目的重新规划进行了提案。提案中请求政府对忠旺铝业在大庆的项目进行重新选址,将其迁移到远离社区、远离水源、远离高校的区域。副市长对这一提案给出的答复是:对忠旺的问题,政府已经了解了一些社会的动向和反响。政府会在农历新年假期结束后重新组织专家,再重新论证、调查、调研。

在得到副市长的表态之后,汪丙将会议要点和政府态度发到了各个高校学者交流群里。无论是在朋友圈中还是在与亲友同事的交流中,他反对集会的行为,并且对有意向参与集会的人进行适度的劝阻:“等一等政府的动作,政府得先重新开展论证。”然而,在汪发出这样的消息后不久,他就被从一些交流群中“踢”了出来。

从技术资源的角度看,汪丙并不比普通公众了解更多的技术信息,所以他的提案内容仅仅是对其他学者及公众观点的简单梳理,并没有在公众中得到广泛的支持与传播,其发言内容在公众眼中也不具有权威性。从政府资源的角度看,汪丙对政府态度的了解比绝大多数专家学者都要准确、直接。因为了解并相信政府在忠旺项目问题上下一步的行动规划,所以对公众希望通过群体性事件达成利益诉求的行动形式有自己明确的主张。虽然他在这一问题上的呼吁最后并没有得到实现,但是他的主张和他对政府态度的传达却被公众广泛知悉。总的来看,汪丙在群体性事件中承担的是公众行动“策略指导者”的角色。

(四)观点转述者

唐丁是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中文专业学者。他对忠旺项目的了解始于2013年前后大庆市政府部门例行组织的高校教师下基层活动。唐丁回忆,当时的报道“就是说一个大好事儿,没有说它产生的影响,对居民、对水的污染,各个方面当时都没有说”。

2016年底,唐从与东北石油大学学者私下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忠旺项目和专家学者们对该项目的质疑。随后,唐对企业选址进行查证,发现他的工作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距离企业选址最近的高校。自此之后,他坚决主张忠旺项目相关决策应当尽快终止。

与拥有技术资源的学者相比,唐的利益诉求更多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也缺乏严谨的证据支持;与拥有政府资源的学者相比,唐并不了解政府的态度,甚至希望能通过公众的集体行动来达成自己的利益诉求。所以,唐在大多数时候都会对从同事处得到的原创信息进行浏览、筛选,选择其中自己认为可靠或与自己观点一致的内容进行转发。

比如,在市民集会的问题上,唐的态度是“谈不上不支持,但是不宣传”,所以他从不转发任何与集会相关的信息。又如,在唐看到的有关项目污染的科普帖和建议帖中,他仅仅转发一些言之有据、来源可考的内容。首先,他认为通过游行、集会这类活动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是正当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类活动容易被某些有特殊政治目的的个人或集体利用;其次,唐的朋友圈有大量的学生和学者,他认为以自己的身份对任何未查实或煽动性的内容进行转发都是不合适的。

可以说,唐丁在群体性事件中搭了其他学者的便车——没有贡献原创性的观点建议、没有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考察项目信息或沟通政府和公众,却最终享受着其他学者带来的影响结果。我们认为,这样的行为模式符合“观点转述者”的角色特征。

六、结论与讨论

当学者群体成为社会矛盾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会以什么样的角色面对与他们具有同样诉求的公众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文选取了大庆市忠旺铝制品项目群体性事件作为研究背景,并通过学者保有的“技术资源”“政府资源”两个变量的差异识别出了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的四类不同角色:知识传播者、诉求整合者、策略指导者、观点转述者。

在对四类角色的行为策略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可以提炼出如下两个理论发现:

首先,不同类别的资源分别影响着学者影响策略的不同方面。

拥有技术资源的学者所释放的信息比没有技术资源的学者所释放的信息具有更大的可传播性,公众更愿意转发拥有技术资源的学者凭借其专家身份给出的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客观的技术知识还是主观的政策主张;同时,拥有政府资源的学者不如没有政府资源的学者那样对公众的群体性行为有依赖性——如果专家学者能直接影响政府决策,那么他通过公众间接影响决策的必要性就不那么强烈[31-32],也不必通过公众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政策诉求。

其次,只拥有一类资源的学者会在影响公众的过程中加入更多主观的、原创的观点;而同时拥有两种资源的学者和一种资源都没有的学者则会以传播客观资料和非原创信息为主。

我们希望可以依据前文所述不同类别资源的特征对这一现象给出解释:第一,对同时拥有两种资源的“知识传播者”而言,他们的言论具有极强的易传播性,同时他们并不依赖公众的群体性事件来达成自己的政策主张,所以这类学者在公开言论的时候最为谨慎,只选择那些客观知识与确定的政府主张;第二,对只拥有技术资源的“诉求整合者”而言,他们了解自己言论的传播能力并依赖公众的行动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所以他们倾向于在言论中夹带自己的政策主张,希望得到公众的讨论与关注;第三,对只有政府资源的“策略指导者”而言,他们的言论传播能力有限且他们对群体性事件并无任何依赖,所以他们在发布言论的时候相对前两类学者更加没有顾虑,可以将自己的主张充分表达而无需顾及这种主张是否为公众所接受;第四,两种资源都没有的“观点转述者”对群体性行为有较高的依赖性,可是其言论却不具有很好的传播能力,所以他们更愿意“退居幕后”,转发那些相对可靠、传播性强又符合自身利益诉求的信息。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集中于如下三点:

第一,本研究抛弃了在学者影响力研究中常用的“价值中立”假定,转而关注在社会矛盾中具有利益诉求的学者的行动策略及其差异。在大庆铝制品项目事件中,由于项目选址这一外生的原因,所有高校学者都处在了“污染潜在受害人”的立场上,从而获得了一致的利益主张。

第二,不同于学者影响政策结果的讨论,本文更关注的是学者对公众的影响。已有的研究往往从政策结果出发,评估专家学者群体对政策的影响;或关注专家学者群体与政府的互动,总结其互动的行为策略。本文在对学者角色进行分类的时候,主要关注的是学者群体影响公众行为的策略。

第三,有别于在不同群体性事件的背景之下讨论学者群体内部差异的研究,本文将被观察的学者群体置于同一个群体性事件的背景下,对一系列可能影响学者行为的变量进行了更加有效地控制。

基于已有的研究结论与理论贡献,本研究也为未来的研究提出了方向。首先,受到研究方法的限制,本文没有关注案例的代表性。那么,在现实中,四类学者的大致比例是多少?他们对群体性事件的实际影响分别有多大?其次,每类学者内部是否可以做更加详细的划分?能否找到新的影响学者行为策略的变量?最后,当学者群体内部对公众行为的期待产生分歧的时候,学者的影响策略与学者之间的互动会呈现什么样的特点?这都是在以后的研究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致谢:作者感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赵静助理教授、厦门大学陈芳副教授以及匿名评审人提出的宝贵意见。

①遗憾的是,由于访谈时该事件仍处于“敏感期”,本文未对其访谈内容进行录音,仅仅是进行了文字记录。为了尊重受访学者要求并确保其信息安全,文中涉及学者均为化名。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