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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及其风险研究

作者:王佳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日期:2021-01-07人气:1360

第三方支付起源于美国,但在中国巨大的信息市场驱动下,也发展成为当今最热门的互联网金融形式之一。截止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02万亿,并且网民数量和网络普及率还可能持续增长,这使得第三方支付在我国人民群众中发挥重要作用,它的出现带来了由原来的现金支付到手机支付的转变,更加便捷了生产生活。它的交易规模从2013年不到50万亿到2020年突破350万亿,我们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规模迅速上升,一直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

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保证交易成功的中间平台,是连接买家和卖家的重要桥梁。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买卖双方互相不了解,难以信任彼此,在缺乏信任的情况下,往往达不到交易的成功,第三方支付完美地将买方卖方结合起来,先将买方的货款暂存,之后通知卖方发货,待买方收到货物之后再将钱款给予卖方。第三方通常是一些资质较好且实力较强的非银行机构,他们与各大银行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借助互联网将客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的类型有三种,即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其中网络支付中又包含了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以及数字电视支付。

支付牌照是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第三方支付行为的通行证,只有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才能够进行合法的支付业务。从2011年起,我国分发了八次支付牌照,共270张,下图为支付牌照发放情况。

图1  2011-2018年支付牌照发放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初期牌照发放较多,后期就慢慢减少,原因是初期有大量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发放牌照,但之后就出现大量的问题,很多第三方支付存在挪用用户资金、经营不相关业务,造成了巨大的风险问题,这一乱像引起了央行的注意,并对支付牌照的发放进行了严格监管。

2  第三方支付面临的风险

2.1  信息安全风险

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使用之前一般都需要注册账号,在注册的过程中会有一些私密性的信息填写,比如姓名、电话、身份证及照片等,这些信息在我们网上浏览、支付的过程中都有极大的可能泄露,一旦泄露就会对我们的信息安全造成威胁。在生活中,一些人习惯性连接公共场所的网络,这些网络一般安全性能低,如果在此过程中进行支付行为就很有可能被盗取银行卡信息以及支付信息,犯罪分子利用获取来的敏感信息在网上进行贩卖,这些严重影响了个人的资金安全。根据公安部网安局的统计,从2017年3月到8月,针对互联网入侵消费者隐私的事件达到1900多起,泄露出500多亿条个人信息,待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其交代他们获取个人信息的途径主要是利用从黑客手中购买的破解软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盗取大量的消费者个人隐私。

2.2  洗钱风险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买卖双方交易的中间环节,其有一定的隐蔽性和私密性,这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带来了良好的操作环境,他们利用这一隐蔽性较强的工具来转移赃款。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每一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用户都进行实名认证,但一些平台并未落实到位。更有甚者在网上出售他人的第三方支付账号,并且这些账号可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申请办理,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没有对这些身份信息及时验证,这些都有利于犯罪分子在不同账号之间转移,将不合法资金合法化。第三方支付一方面便捷了居民生活,另一方面也对逃税漏税、贪污犯罪以及欺瞒诈骗这些非法所得提供了新的洗钱渠道。跨境支付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不仅跨越了国家也使用了第三方支付,而不同国家对于身份认证的标准不同,使得第三方机构无法辨认用户的真正身份。此外,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跨境支付的时间较短,缺乏相关的业务审查配套机制。第三方机构将每日的交易资金汇总之后发给银行,银行在接收之后只能看到总体交易情况,并不能具体掌握每一个交易资金的动态,这也为犯罪分子带来了洗钱便利。第三方支付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然而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系统仍然存在漏洞,容易遭到黑客袭击,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在监管方面也存在着滞后性和非国际化,这些都有利于罪犯洗钱。

2.3  法律风险

我国第三方支付于21世纪初发展起来,到现在已有快二十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其迅速发展,成为今天无法替代的一部分。就是因为第三方支付发展快速,导致一些法律没有跟上它的脚步,缺乏相关法律的引导使得它形成了法律风险。第三方支付除了买方卖方和支付平台,还涉及银行,但这四个主体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一个主体与另外三个主体之间没有明确的法律界限,在真正运行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法律问题。从2010年6月我国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到2018年4月颁布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这期间共颁布了二十多条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全面覆盖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方方面面,在非法套现、用户信息安全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为,使其有法可依,震慑其违法行为,为整个行业带来良好稳定的发展秩序[4]。

2.4  经营风险

支付本身就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流量,所以几乎所有在运营的企业都想建立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分得一杯羹,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三方平台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在经营过程中,第三方企业会面临来自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各种风险,这些会给支付平台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从而未能达到企业既定的目标,这就是第三方支付存在的经营风险。同时,经营风险很容易受到其他风险的影响,比如法律风险、技术安全风险都有可能会加重经营风险。第三方支付企业立于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既要保证内部有效运行,又要遵守外部环境,在经营中需制定风险应对方法方可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重要地位。

3  第三方支付风险产生的原因

网络技术水平低。第三方支付企业发生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是设备不成熟以及网络技术达不到第三方支付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目前收付业务主要使用移动设备及APP应用,用户在操作时极易受到黑客攻击,对用户的资金造成损害。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的技术和制度都不是很完善,就连现在占据市场主要地位的微信支付也难以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此外,微信支付还明确告知用户,如若因用户自身或者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出现问题或遭受到外来黑客的攻击而导致用户自身权益受损的,微信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支付依靠于互联网,一旦网络技术出现什么漏洞,后果是难以想象的。在当今人人扫码支付的现状下,第三方支付机构更容易受到网络安全威胁,泄露用户的财产隐私。

第三方支付有其隐蔽性。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在网络上进行运营,其大部分业务只需电脑手机等智能设备操作即可,无需面对面与客户交易,这种特殊的运行方式给犯罪分子洗钱带来了无限的便利,他们将第三方平台当做隐藏赃款的好地方,利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转账,将不合法的金钱合法化。监管部门往往不能及时发现不合法的操作,其监管有滞后性,可能洗钱已完成才发现存在不合法的地方,这些都是第三方支付隐蔽性带来的不良影响。第三方支付只有在第一次开通时需进行身份信息填写注册,用户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不需要再次进行信息填写,如果后期这一账号换了其他身份人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也难以第一时间发现,这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法律不能完全满足第三方支付的发展需要,存在法律漏洞,不能为第三方提供充足的法律引导,一些犯罪分子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去进行违法犯罪。我国在第三方支付方面出台的最高法仅是部门规章,这为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第三方支付虽然只起到中间桥梁作用,但其转账存款和个人理财都是很多金融机构应做的,它是否可以完全按照金融机构来做呢?显然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同时监管责任不明晰,第三方支付涉及四个主体,在监管过程中每一个主体相应的监管部门都可以来管理,管理难度大且不易协调,如果发生的事情牵涉到所有主体,那么具体应由哪个监管部门具体监管,这也是监管部门应考虑的问题。

形成寡头市场,行业利润减少。现如今人们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就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这两个已然是行业的龙头老大,几乎占据了绝大多数市场,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再想进入就只能加大优惠力度,增加自己的成本来使更多的用户体验,成本增加提高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其次,央行现如今要求备付金集中缴存,并且不产生任何收益,收入减少也使得第三方支付企业增加了经营风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内部外部环境影响,而环境因素具有不确定性,一旦处理不好也会带来经营风险。

4  第三方支付风险的防范

提高相应法律法规建设。当前第三方支付相关的法律文件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此法律位阶相对国务院出台的较低,因此,建议国务院在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文件上加大出台力度,提高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的地位,明确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责任。同时确定第三方支付的中间桥梁身份,不做自身能力范围外的事,不过度参与和干涉买卖双方交易,此外还需增进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违规操作的处罚,设置行业红线,一旦违规立即严肃处理,完善当前法律漏洞。人民银行也要积极建立对第三方支付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管,将法律规定落实到实处。

提高网络技术水平。第三方支付相较于传统支付需依托于网络技术水平,如若网络技术水平低,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平台发展都会受阻,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必须提高自身网络技术水平。首先要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安全性,降低被病毒入侵的风险;其次,对当前支付系统进行创新升级,用安全支付系统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接着,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加大技术研发,使交易在更安全的环境中进行;此外,第三方支付企业应积极完善制度建设,使每位员工加强自身责任意识,让提高网络技术水平落到实处。

完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应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建立工作评估体系,每一类型工作都有其对应指标,如果超过指标就要对其进行警示;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实时监控,一旦数据出现异常就及时监管;明晰监管职责,属于哪个部门的责任就由谁承担,在相互配合中又要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

提高用户风险意识。用户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一定不要随意连接公共Wi-Fi,对自己的财产时刻保持理性谨慎,不跟风,不乱投,提高辨别合法非法平台的能力;在自己的财产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学习金融知识,关注财经资讯,同时多了解平台的从业人员素质、管理模式和网络评价,提高自身的投资水平;提高投资警惕性,不轻易上当受骗,不参与非法投资活动。

5  结语

第三方支付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我们的生活,简化了人们的交易方式,但同时也带有它自己独特的风险形式,如果不加以防范和监管,会影响其正常运转,甚至会造成第三方支付产业乱像。国家应完善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出台一些切实有效的政策规定,严格监控第三方支付的运行,保证其健康稳定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应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网络技术水平,用强大的互联系统保证用户的信息不被泄露,合法经营平台而不是利用第三方支付隐蔽性的特点来违法犯罪;用户自身也要提高风险意识,保护好自己的私密信息,发现账户异常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留有任何机会。第三方支付如今仍然在蓬勃发展中,只有各方都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部分,第三方支付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优势作用。


本文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https://www.zzqklm.com/w/kj/2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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