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舞蹈艺术的全新发展研究
所谓新媒体语境是指以数字技术、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为基础,通过多元的媒介形式和交互方式,为当今时代下的信息传播、文化表达与社会互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在种新的语境下,传统媒介单一固定的模式化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拥有突破性、即时性、互动性与沉浸式的新的媒介模式。这种新的媒介模式凭借着自身的优势被快速运用到了艺术文化、广告娱乐、新闻传播等多个领域。新媒体舞蹈也这一时代背景下由此应运而生,并快速的成为当今舞蹈艺术创作发展的潮流。
新媒体语境下的舞蹈艺术作为一种融合舞蹈艺术与数字技术的新的创作表演形式,通过将舞蹈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动作捕捉、交互式装置等新媒体技术相结合,创造出全新的舞蹈艺术体验。这种新的模式不仅拓展了传统舞蹈的表现形式与叙事空间,还通过技术手段增强了舞蹈的视觉冲击力、沉浸感与互动性。
通过数字化技术的赋能,舞蹈作品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进行表达与呈现,实现从单一舞台表演到多维度艺术空间的跨越。同时,新媒体平台也为舞蹈艺术提供更为广阔的展示舞台,使得舞蹈作品能够迅速进入到大众视野中,引发众多前所未有的关注与讨论。这一转变不仅拓宽舞蹈艺术的创作路径,打破传统剧场舞蹈的诸多限制,还为舞蹈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带来了更多可能。
1.以“新”打破传统的界限
新媒体舞蹈不再将舞蹈表演及舞蹈创作局限于传统的镜框式舞台中,也就是说当今的舞蹈艺术已不再是一个仅局限于物理空间的概念。现代的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的融入,使得新媒体舞蹈一次又一次地打破我们对传统舞蹈表演、创作以及参与的固有方式。科技的空间是广阔的,当我们将舞蹈融入这个广阔的领域中时,势必会孕育出新的艺术形态和观念。如果我们将传统的舞台看作一个有界限的表演空间,那么我们可以说新媒体舞蹈冲破了这种界限。
1.1“无限制”的舞动自由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所提及的“无限制”并不是完全地脱离掌控和规定,而是相较于传统的剧场舞蹈而言,新媒体舞蹈能够给予舞者及舞蹈创作者极大限度自由。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常常会因为各种心理因素抗拒参与到某个领域中,从而阻碍这个领域的普及与发展。舞蹈领域与不例外。大众通常会因为自己的身形、经历、兴趣、专业度等抗拒参与到舞蹈活动中。曾经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身材走形的专业舞蹈演员,可能会因为自己心理障碍而选择远离舞台,甚至不再从事舞蹈行业。而对于性格内向或者恐惧社会交流的人来说,自由的肢体表达在其日常生活中就更为困难。而普通大众通过舞蹈登上舞台,展现自己就是一件更不可能的事情了。这些情况其实都是传统舞蹈表演模式所带来的限制。而如今新媒体舞蹈的发展很好地化解了这类问题。数字技术、全息投影、动作捕捉等技术在舞蹈领域的运用,使我们获得一把打开舞蹈大门的全新钥匙。
美国的真人秀节目《舞蹈怪兽》通过数字技术将舞者异化为不同的“怪兽”形象,并将真人舞者的舞蹈动态以全息投影的形态投射于观众面前。舞者本人的肢体外貌被虚拟为一个个可爱的卡通形象,从而隐藏了舞者的身份信息。没有人会去纠结于舞者本身的各种情况。而本体舞者也与这些虚拟形象建立十分亲密且信任的关系,甚至一些舞者认为“它”就是自己。因此,参与者能够通过不同的卡通形象外壳将自己最真实的肢体表达传递给观众。
这一节目对新媒体舞蹈的全新探索解除了舞者心理层面“限制”。有性格障碍的表演者不需要再考虑众目睽睽下所带来的自身心理层面的压力,这些虚拟的形象可以帮助他们从自己内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那些因为各种原因身形走形的专业舞者也可以重新自信地回到舞台上。她们打破各种社会压力,大胆自由地表达着自己的故事。同时,从未接触过舞蹈的人群,也因这一独特而有趣的形式参与到这一舞蹈活动中来。由此可见,新媒体舞蹈冲破传统舞蹈表演形式中的种种限制,使舞者在某种程度上获得最大的舞动自由。
1.2“无边界”的创作空间
在传统剧场舞蹈的创作过程中,编导除去对舞蹈本体的创作思考之外,还有一个最难以捉摸的问题就是“场景空间的切换”。在传统的剧场中舞台上所有的一切都不可能凭空出现。如果作品需要变化场景,那么则需要完成“熄灭全部(部分)灯光——切换为舞台布置——灯光亮起”这个过程。这种模式下就导致传统表演方式的节奏相对缓慢。同时这些场景的布置都是静态的,在作品中只起到一个切换空间,烘托情景氛围的作用。可当我们将视角聚焦于新媒体舞蹈作品时,我们就会发现“场景”的创作空间和作用就不止如此,它甚至可以作为一个主题概念存在于一个新媒体舞蹈作品中。这时“场景空间”的变换对于编导来说就不是一个难以捉摸的问题,而是成了一个新的创作思路。在作品《像素(Pixel)》中编导就通过数字技术不断地切换舞者舞动的场景,这些场景大多都是由互相交错的线条构成的,它们有时呈波浪形不断流动,有时变换为密密麻麻的小点散落于空间中跟随舞者运动,有时又交错成方格切分舞者的运动空间。编导利用新媒体技术使得空间中的点线面进行不断的交错变化,以此来扭曲观众真实的空间感知,实现对现实场景边界的跨越,展现一个虚幻的充满科技感的世界。由此可见,当传统意义上时间、空间的概念被现代技术所抵消,那么一切都有可能会在舞蹈创作中发生。
1.3省却“符号化”的拟真世界
“符号化”不论从任何角度来说在舞蹈中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编导需要依据自己的呈现需求来进行相应的舞蹈创作,以求让受众者能够理解自己所要表达的这一“符号”。而受众者则需要依据舞者所呈现出的肢体与情感的表达,来解读编导所要传递出的作品“符号”。例如,若是编导想要通过舞者表达“水壶”这个符号概念,那么编导就需要从动机开始就寻找“水壶”的基本特征,以便受众者能够及时地感受到“水壶”这个符号的意义。而受众者自然也就需要从这名“水壶”舞者一上场就开始体会编导所要传递出的“符号”特征。在传统舞蹈中,观众需要主动地进行作品要素的自我解读。而在数字化的舞蹈作品中,我们可以直接通过数字技术将舞者完全变成“水壶”这个符号。舞者的手臂可能会延展为“壶柄”,舞者的躯干可能会变化成“壶身”,受众者会完全真实地看到一个舞动的“水壶”。如果再融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受众者就会亲身进入到这个“水壶”跳舞的世界。在新媒体舞蹈中,观众只需要沉浸于科技所带来的直接的视觉图像,逐步进入一个超真实的拟真世界。这种直接的感官上的体验和刺激,减轻受众者对于传统舞蹈作品中“符号”的理解压力,当然这里不是界定新媒体舞蹈一定就不存在某些需要观众体会的“符号化”的元素。而是表明,相较于传统剧场舞蹈而言,数字技术营造的更真实的视觉图像,省却了受众对“符号化”意义细心拆解的过程。新媒体舞蹈利用数字技术带来了更加直接的感官刺激。这种打破现实世界,营造人意识中的拟真世界的功能,是传统的剧场艺术很难具备的。
2.以“新”的交互创造更多可能
新媒体技术介入传统舞蹈后,使得舞蹈与故事情境、演出背景、观演者都产生了极强的联系。舞蹈的欣赏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舞者肢体语言的欣赏,而是将光影互动、舞台布景、空间韵律都纳入审美对象范围。新媒体舞蹈的出现并不是以否定传统舞蹈的表演方式而诞生。它试图通过各种新兴技术与舞蹈艺术互相结合,以求寻找到新时代下舞蹈艺术的全新表达方式。中国传统舞蹈与新媒体技术的交融、观众与演员的互动、舞者肢体表达与数字技术结合等现象的出现,都标志着舞蹈艺术与数字技术交互的过程中,将会创造更多的发展可能。
2.1人与数字的“共舞”
其一,舞蹈通过人体动作来传达情感、思想和故事情节,肢体动作构成舞蹈的基本元素。基于人体的基本构造,舞者肢体的运动路线、幅度、速度都是有极限的。如果舞者的肢体完成不了某一特定的需求,我们就需要通过“意识”来补充代替。例如:当我们想伸出手臂,表达“想要追求的远方”时,舞者的手臂长度是有限的,所以编导就会要求舞者把自己的“意识”通过大脑传递到指尖,再通过指尖传递到肢体之外,以此来更加极致地表达“想要追求的远方”。然而当“数字技术”融入舞蹈作品当中时,我们就会发现“肢体”好像突破了人体机能所带来的限制,肢体不再需要被某种“意识”来补充代替,因为“数字技术”会帮助我们完成这些事。新媒体手舞作品《母陀罗》通过工业摄像头对舞者的手部动作进行图像的捕获,并传送至动作捕捉的装置中,由此使观众可以实时观看由舞者手部肢体生成的各种图像,这些图像变化的速度,呈现的视觉效果都远大于单纯的肢体表现。例如:当舞者的手臂以波浪的形式交错向上伸展,图像就从舞者背后不断向上生发出源源不断流动的波浪线条,直至空间的尽头。数字技术与舞者肢体的交融为作品带来更加直接且丰富的视觉效果,拓宽舞者肢体表达的空间,使得舞者的肢体呈现出一种科幻且具有冲击力的视觉效果,人与数字“共舞”的过程中大大提升了舞者的肢体表现力,为舞者的肢体表达提供了更多可能。
其二,数字舞蹈的表演环境与传统剧场不同,舞者的身体和动作构成舞蹈表演的一端,而另一端是数字技术带来的另一个表演要素。通过数字技术所形成的虚拟图像以一种“对象”感的形式与舞者共同完成作品的表达。当这些虚拟图像被编导赋予一定意义后,舞者就会与相应的虚拟图像在作品中呈现出一种“对话”的既视感。在新媒体舞蹈作品《Ⅲ》中,舞者就与数字技术生成的虚拟图像展开了一场“对抗”。作品中黑色的虚拟图像不断变化着形状,以一种侵略的态势与舞者发生交互关系,舞者不断躲避这些黑色的虚拟图像,呈现出一种“岌岌可危”“惊恐”“无助”的状态,以此来表现一场无法逃脱的惊奇之旅。作品中舞者的肢体运动不断地与虚拟图像交互配合,当黑色的虚拟图像不断朝着舞者逼近,舞者就节节后退直至虚拟场景变化,当虚拟图像以方格的形式将舞者困滞原地时,舞者的惊恐与慌乱也随之而来。这段表演中舞者与虚拟图像的关系好似一段新奇的“双人舞”,二者在相互的交融配合中共同完成作品的演绎。这种合理的、极致的、有感染力的肢体表达与精细的数控技术,自然而然的就给受众者呈现一个科幻却又真实的舞蹈世界。
2.2沉浸式的文化体验
在传统舞台表演中,观众永远是以舞台为主视角进行舞蹈作品的观赏。然而当新媒体技术与舞蹈创作相结合时,一种沉浸式的观演模式就为观众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观演体验。伴随着舞蹈创作者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度挖掘,新媒体技术就自然而然地被运用到传统舞蹈的创作当中。2021年河南卫视春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破圈”,这一成果极大程度上可以归功于虚拟场景与现实舞台的完美结合。河南春晚的制作团队敏锐地捕捉到了新媒体技术与传统文化的契合点,并通过新媒体技术为观众带来全新的文化体验。舞蹈作品《唐宫夜宴》融合数字技术对原有作品进行全新的演绎。该作品以唐代乐舞俑为形象,呈现出“鬓云欲度香腮雪,衣香袂影是盛唐”的别样身韵审美意象。其制作团队将5G、AR等技术融入到作品表演当中,使舞者在舞动中进入到预设的虚拟场景中。从宫廷宴会到博物馆展厅,再到古代街市,一群娇憨可爱的唐代仕女穿梭于极具唐代文化风貌的虚拟场景中,大唐盛景结合演员别致的舞蹈动作,使得观众仿佛穿越时空,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大唐盛世的文化风韵。舞蹈艺术在这种奇观化的虚拟场景中实现了“新生”,这种更为真实的、沉浸式的观赏模式也为传统舞蹈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度和讨论量。
2.3“零距离”的观演互动
在新媒体舞蹈领域,观众在欣赏舞蹈作品时与舞蹈作品的直接互动正成为一种创新趋势,极大地增强了大众对舞蹈艺术体验的参与感和沉浸感。舞蹈作品《VR_I》由瑞士著名编舞Gilles Jobin与顶尖技术团队Artanim共同打造。该作品利用虚拟现实技术,为观众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沉浸式的舞蹈观赏环境。实现了观众与舞蹈作品的“零距离”互动。观众通过佩戴VR设备,如背包、便携计算机、虚拟现实头显以及四肢上的记录仪,能够身临其境地参与到舞蹈表演中。同时不同于传统的单人VR作品体验,《VR_I》支持五名观众同时体验,他们可以在虚拟空间中看到彼此的虚拟形象,并进行实时互动,这种集体沉浸式的体验增强了观众的参与感和共鸣。在《VR_I》中,观众和舞者的虚拟形象可以被延展,身体也能够被放大和缩小。这种身体比例的缩放为观众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观演视角与体验。而这一新奇的体验也使得观众打破对于身体的传统认知,引发观众对于舞蹈艺术与虚拟现实技术的新热潮和新思考,给予参与者深刻和难忘的艺术体验。因此,观众与新媒体舞蹈的直接互动不仅是科技发展的产物,还是艺术创新的重要方向。它展示了新媒体技术在舞蹈艺术中的无限潜力,也为观众与艺术家之间建立了更加紧密和深刻的联系。
3.结语
新媒体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舞蹈艺术作为人类情感与身体语言的重要表达方式,正经历着一场深刻而广泛的变革。新媒体技术为舞蹈艺术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可能,打破了传统舞蹈表演的诸多限制,使得这一古老而又年轻的艺术形式在新时代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展望未来,在这个数字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下,如何保持舞蹈艺术的纯粹性和深度,同时引导观众在海量信息中筛选和欣赏优秀的舞蹈作品,是我们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文章来源: 《尚舞》 https://www.zzqklm.com/w/wy/26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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