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用事实说话——新闻论文
在数字时代的今天,广播媒体在技术上并不具备优势。因而,在广播新闻的编排过程中应坚持“内容为王”的原则。“内容为王”,就是指新闻内容应当有事实上的新闻价值。
结合近年来编辑大量通讯员来稿的经验,笔者认为,要用确凿的事实反映现实,说服别人,必须理清以下四个关系。
事实与概念
有的通讯员来稿是人物通讯,写一个先进人物,说他“勤勤恳恳,廉洁奉公,……”,赞美之词堆了一大堆,看过之后,这人到底好在哪里,全无印象。因为没有具体事实,只有空概念。
这些概念是怎么形成的?一定是作者观察了大量的事实才形成的。既然如此,作者写出文章,要让受众也形成这样的概念,就得允许受众也从了解大量事实开始。这就是说,新闻报道要让受众接受某种观点,不能简单地摆出这个观点,而要还原到这个观点所由形成的事实上去。当然,这种还原不是原原本本的回复。作者观察到的事实可能是很多的,或巨或细,菁芜相间,没有必要全部写进文章里,只能选择那些最典型、最突出、最能说明问题的事实。用这样精选出来的事实说话,说服力显然要比抽象的概念强得多。
某会计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这是概念。某会计有一次合账的时候发现账款不符,长款一分钱。为这一分钱的差误,他查遍所有账本,检查了每一笔来往账目,查了整整一夜,终于查出了差误所在——这是事实。写新闻通讯,说出后边这个事实,前边那些“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之类的概念还用得着说吗?
事实与结论
从认识过程上说,客观事物反映到人的头脑,经过头脑的抽象而形成概念,再经过判断、推理而得出结论。结论是比概念更高一层的认识成果。
在新闻写作上,作者观察某事物得出某种结论,同样不能简单地摆出现成的结论,而必须还原到这结论所由产生的事实上去。应该相信,受众也有认识能力,也能从事实中得出自己的结论。所以,高明的记者都善于用事实说话,只讲客观事实而不急于评说,不急于摆出自己的结论,使人看起来他只是在那里客观地讲述事实,丝毫没有拿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的意思。这样,受众首先感到他是尊重人的,没有盛气凌人的架子,从而乐于接受他的报道,而且觉得他的报道客观、公正,值得信赖,从而相信他的报道。
不少通讯员的来稿存在这方面的缺陷:急于摆出自己的结论,而事实摆得不充分,不足以支持这个结论。
有一篇“听众来信”,题目是《警惕邮购陷阱》,说有的骗子,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你的地址,给你来信说邮购某种商品有奖,购某种彩票奖金高额诱人。等你把钱寄去,要么只收到些伪劣商品,要么音信杳无。作者由此告诫人们警惕邮购陷阱,不要上当。这个立意显然是好的。但稿件对人们上当受骗的事实、足以证明这种邮购是骗局的事实说得不充分。特别是后面说的“音讯杳无”,哪晓得是暂时没有来信、来信还没收到还是永远不会来信了?万一什么时候又寄来一笔可观的奖金呢?那不就不是骗局了吗?要让人警惕这种骗局,就应该说清楚足以证明其为骗局的确凿事实。
还有一篇稿件,题目叫《成功源于刻苦训练》,说有个罪犯从监狱里逃跑,一名武警战士马上追赶,制服了他。结论是“成功源于刻苦训练”,但稿件里既没有说明这战士是用什么高招制服罪犯的,也没有说明他是如何刻苦训练才练出这种高招的。这样的新闻如果编排出去,听众就听不出制服罪犯与刻苦训练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因而也就得不出“成功源于刻苦训练”的结论。若是交代了他制服罪犯的高招,同时说明这种高招是经过怎样的刻苦训练才练出来的,说清这两方面的事实,那么,结论也就不言自明了。
事实与角度
人观察事物,或从上往下看,或从下往上看,或从自己的主观角度看,或从群众的客观角度看,总有个角度。新闻工作者观察事物、反映事物,理应站在群众的角度、客观的角度,从下往上看。这是因为,新闻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各行各业的广大群众,看问题、判是非、明功过,都应该坚持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的政治观点。党的政策、政府的决策,一切都是为了群众、落脚于群众。政策好不好,做法对不对,成效大不大,最终都要体现在群众身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衡量各项工作好与不好、有无成效、成效大小的根本尺度。有的通讯员对这个问题重视不够,看问题总喜欢站在领导的角度、自己的角度、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不习惯于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客观地观察。
北宋文学家苏轼的诗中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我们观察问题也是这样。对同一事物、同一项工作,站在不同角度去看,情况就大不一样。
首先是对工作成效的估计不同。
某县司法部门趁街天上街进行法制宣传,在街头挂了宣传图表,散发了宣传品,进行了法律咨询……。效果如何?不能从宣传者做了什么来看,只能从人民群众得到了什么来看。如果接受宣传的群众什么也没得到,法制意识没有增强,遇到的法律问题没有解决,那么,不管宣传者如何辛苦,这宣传也是毫无意义的,等于白辛苦。如果用事实说明接受宣传的各族群众确有所获,例如,某村某寨傣族载弄某某听了宣传明白了法律上的哪个问题,某村某寨景颇大爹某某通过法律咨询解决了他遇到的某个法律问题,这宣传的效果不就显而易见了?同样,通讯员如果就这件事情写消息,也不能只满足于他们做了什么,出动了多少人,挂了多少宣传图表,散发了多少宣传品,接受宣传的有多少人,对多少人进行了法律咨询,不能只满足于这些数字,而要深入一步,到群众中去了解能反映这次宣传效果的鲜活事实。
其次,看问题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可能不同。
有位通讯员的来稿,题目是《神圣的兑现》,说的是有一桩债务案子,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判决后被告拒不执行,赖着不还,法院于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其偿还了债务。作者由此得出结论:对这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就是要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这个结论,显然是站在法院的角度得出的。新闻媒体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群众。站在广大群众的角度看这件事,就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律是严肃的,法院依法判决了就得执行,该还的债不能赖着不还。两个结论总的精神是一致的,但角度不同。新闻工作者理应站在群众的角度观察一切。
事实与数字
有的来稿,短短几百字,堆了一大堆数字;有的稿子干脆就全由数字组成。说到某乡镇的工作,先摆这里的有关数字:总面积多少平方公里,国境线长多少公里,辖几个行政村、几个自然村,总人口多少,其中少数民族有多少人,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几,去年人均纯收入多少元,比前年增长百分之几……这一摆就是一大篇,不管所堆的数字与文章的主题是否有关。说到某研究所的成绩就是写了几篇调查报告、几篇科研论文,出了几本书,开了几次专家学者座谈会,……全是数字。有人可能认为,数字最能说明问题,数字能够说明一切。其实不然。用数字说明问题,是统计报表的专长,而非新闻作品的专长。
新闻稿件必须慎用数字。因为,新闻写作的最大特点和优点是用事实说话。数字固然能说明问题,但是拿数字与鲜活的事实相比,数字总是抽象、枯燥的,而事实则是具体、生动的。一篇新闻稿,一开始就是一大堆数字,甚至从头到尾都有数字,这样广播出去谁愿意听呢?
慎用数字,不是不用数字,只是反对滥用数字,反对不顾文章主题、行文需要,孤立地堆积数字,反对用枯燥的数字取代鲜活的事实。必要的数字如果阐明文章主题时需要,还是应该用,需要哪个数字用哪个数字,行文当中说到哪方面的问题用哪方面的数字。如果报道某乡某村增产增收,那么,增产多少?增收多少?增幅多大?这种关键性的数字更是必不可少。写上这些数字,不但不会冲淡主题,使人感到枯燥无味,而且对于阐明主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使如此,数字也代替不了鲜活的事实。说某地增产增收了,只有一两个数字,没有鲜活的事实,毕竟不能成为一篇好的新闻稿。
用事实说话,是新闻写作的特点,也是新闻写作的优点。新闻工作者只有苦练内功,掌握事实与概念、结论、角度、数字的关系,才能做到用事实说话,写好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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