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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融合”视角下应用型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新模式

作者:刘慧来源:《河南经济报》日期:2024-11-09人气:354

根据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预计经过三年的发展,河南将在多个领域实现重要进展,包括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以及人员的顺畅流动和科技的自主创新。彼时年进出口贸易流水将超过800亿,河南将成为国内外双循环的重要枢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陆上门户和促进制度性开放的重要基地。因此,河南的快速崛起需要具备多种能力的应用型国际商务人才,这些人才应精通国内外经济贸易运作机制、了解国际商事法律规则,并具备出色的外贸实务执行能力和创新思维。

一、“法商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性

  在以往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主要集中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这些内容通常是为外贸行业的单一岗位服务。目前,随着我国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参与度不断加深,尤其是跨境电商新模式的迅速崛起,国际商务人才的培养亟需加入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相关知识。“法律”和“商贸”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增强商贸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识,有效防范国际贸易风险,高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自2005年以来,郑州西亚斯学院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课程内容从法律视角来学习并分析国际商事交易中的重要问题,以便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及商事纠纷的有效解决。该课程的授课对象是商学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及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生。该课程的教师来自于我校文法学院的国际商法教学团队。通过教学反馈机制表明,多年来商科学生对《国际商法》课程的参与度及其认可程度较高,学生们的法律逻辑、法律意识,以及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知识的增加,对他们在国际商事活动和贸易往来中防范风险、妥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显得极为重要。由此表明,法商融合的教学理念对于培养国际贸易交易中的复合型人才尤为必要。

二、“法商融合”的国际商务人才培养目标

  在当今国际经济形势下,我国的国际贸易从业者应当在“法律”和“商贸”双重层面上具备基本素养。因此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既精通国际贸易规则和机制,又熟悉国际商事通行规则的高素质国贸从业者及外贸管理者。具体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如下:

(一)知识方面

在国际贸易领域,学生需要精通商事谈判、合同履行及执行等相关外贸专业知识;同时还应当熟悉国际贸易领域的商事法律规则与我国的涉外法律规范。

(二)技能方面

学生应该掌握国际贸易术语规则、买卖合同的签订、运输合同的处理、海关事务及国际支付结算等国际贸易基本技能,同时具备国际贸易合规意识及合同法律风险的预防与解决能力。

(三)素质层面

作为将来的国际贸易从业者,学生应当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与法律思维。法商融合型的国际商务人才除了具备基本的商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应当在各项商业决策和涉外商事交往中能够有效应对风险,协助法律专业人员高效解决商事纠纷,维护其相关权益。

三、“法商融合”应用型国际商务人才培养路径

(一)培养法商贯通的一流专业教学团队

首先,构建一支由法律与商科领域教师组成的团队,形成法商融合的教学体系。在此体系中,讲授国际商事法律课程的核心教师需要熟悉英美国际商事法律规则,同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且在执业实务中具有处理国际业务的相关经验;负责商务领域教学的核心教师应具备外贸行业的实际工作经历,能够跟进外贸领域的最新发展和热点问题。其次,该领域教师队伍的建设要通过与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外贸企业的合作和交流,组建跨越国际贸易与法律领域的专业教师和产业导师联合授课团队。

(二)制定“法律+商贸”的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体系

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商贸”专业课程体系,以确保复合型专业人才的有效培养。该专业课程的设置应以“法商融合”人才培养目标为核心,合理安排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类课程和国贸专业类课程的比例和衔接,确保两类课程形成良好的互动与支持。在课堂教学方面,不同学科教师群体协作进行课程设计,并积极参与各种教学研究活动,以在授课方面做到法律和商科的有效融合贯通。

(三)建设“法律+商贸”的开放型专业教学资源

充分利用当前线上丰富的教学资源,建立开放型教学资源库,最大限度地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例如建立包含国际贸易交易全过程的综合模拟训练平台,该仿真平台不仅能提升学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实践能力,同时能够增强他们对合法合规经营及风险控制的认知。此外,通过组建由法学专业和国贸专业学生共同参加的团队,参加国际贸易方面的学科竞赛等活动,可以有效促进法律和商贸人才的互通及融合。

(四)构建全方位产教融合和就业服务

  通过校企合作、完善校外实习培训平台以及开展顶岗实习等方式来实施“法律+商贸”的实践模式。推进“政府、院校、行业与企业”共同协作,整合校内外的实习实践体系,促进专业教师、产业导师或企业导师等师资互补,完善毕业生就业体系的建设。在法商融合模式下,学校培养的学生不仅具备专业的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能够掌握基本的国际商事法律规则,在涉外经济贸易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地方外贸产业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  《河南经济报》   https://www.zzqklm.com/w/qt/34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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