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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初探-法学论文

作者:来源:原创日期:2012-01-31人气:940
高校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初探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法学院王晓燕王雪梅鲍金伶
一、分论部分体系庞大,内容复杂,难以在有限的学时内让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
经济法的分论部分涉及到的分支法律部门众多,包含了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预算法、财税法、房地产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对外贸易法、外汇管理法等,有的教材还将社会保障法纳入其中。可以说,经济法涵盖的内容并不比民法、刑法少,然而,经济法的教学学时在大部分高校却在50到60之间,低于民法和刑法。因此,要在有限的学时内,完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比较困难的,学生要在有限的学时内完全掌握所有的经济法律制度难度也非常大。
二、总论部分教学方法的改进建议
第一,从分析经济现象入手,帮助
学生理解经济法的本质。要理解经济法的本质,必须从分析经济现象入手,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经济法存在的必要性和与其他法律学科的不同。比如在讲解经济法的本质时,可以我国房地产发展为例帮助学生理解。我国房地产近年来出现迅猛发展的态势,多个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如果在没有经济法的情况下,居民购买房产遵循意思自治、价值规律原则,在需大于求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自然会水涨船高,购房者必须以市场价格来购买房屋,但这显然导致
绝大多数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买不起房子。因此,政府必须出面,依照价格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对商品房价格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调控,虽然开发商的利益会受损,但绝大数人的利益得到了维护。这样分析,学生就会直接感受到不同于民法的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之社会本位的精神因此得到较好诠释。
第二,求同存异,从诸多学术流派中寻求共同点。如前所述,经济法学术流派众多,对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有不同的看法。在教学时,首先不回避经济法学术流派众多的现状,这是经济法发展的必然阶段。其次要简单而明了的介绍有代表性的学者的观点,并将它们进行简单的比较,然后要重点强调:尽管存在诸多争议,但经济法的本质并不存在争议,经济法有大家公认的调整对象和原则。如此,学生就可以对经济法的发展现状有正确的认识和评价。
第三,将经济法理论贯穿于经济法分论中,避免总论和分论脱节。经济法理论是经济法分支法律学科的指导,在经济法教学中,要避免总论和分论“两张皮”。在分论中只讲授经济法的具体法律制度,容易造成学生只埋头关注具体的法律知识,认为总论并无多大指导意义的感觉,而其后果必然是学生对经济法本质和精神把握的偏差。因此,在经济法分论的授课中,应时刻注意将经济法总论的内容贯穿其中,以经济法理论将经济法分论统一和联系起来,避免学生对经济法支离破碎的理解。
三、分论部分教学方法的改进建议1、总体上,详略得当,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应当对经济法分支部门进行分析,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具体来说,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价格法要详细讲述,而自然资源费、预算法、会计审计法等由于法律条文少,原则性规定较多,可以略讲。对略加的部分,在授课前,可以由教师指出其中重点部分和问题,由学生课前预习,上课时教师采取提问的方式了解学生理解
和掌握情况,并进行评价和指正。如此,即可达到教学目标,又可节省教学时间。2、改进具体教学方法。首先,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通过直接讲授学习重点和难点,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具体制度,通过案例分析法进行补充。在经济法分论的授课中,可以以案例引出授课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也可以在讲授具体制度后以案例来提高学生对制度的理解和掌握。在案例的选择上,要注意针对性、新颖性、启发性、典型性,好的案例对教学颇有裨益。其次,可以在授课中适当地采用讨论法。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对指定的问题分析讨论,提交自己的看法,并对其他组的意见发表观点。实践证明,讨论法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增强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和协作能力,有助于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另外,创建第二课堂,建立网络学习平台,有利于方便学生课外学习经济法。
四、结束语
经济法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必须密切联系实际,从经济现象入手,结合实际案例,帮助学生理解经济法的本质,将经济法理论贯穿于经济法的各个部分。在分论的教学上,要详略得当,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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