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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萨特自由观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管理论文

作者: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张洁来源:原创日期:2012-03-10人气:592

萨特是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自由”是他哲学的主要标志。他把“自为存在”,即人的存在,其最大的特点解释为“虚无”。对于“虚无”的本意,他提出:大凡人呱呱落地诞生于世,初来乍到,只是首先在那儿“存在”着而已,至于别的什么都不是,所以“存在即虚无”。此乃“虚无”之原初的本义所在。再进一步引申,萨特又解释说,虽然人之初什么都不是,但人生来具有自由的本性,即不受包括自身在内的任何东西的束缚或限制。换言之,任何人对某事、某物、都既具有选择的自由,也具有不选择的自由。亦即:人有选择与否定选择的自由权。所以,萨特强调“人是绝对自由的”。一、自由是一种责任
虽然萨特主张人的“绝对自由”,但他所倡导的并非是极端的、不负责任的自由观,他以极其严肃的态度提出:人们应“对自我的选择完全负责”,由此表明萨特对“自由选择”所持有另一种意义上的道德原则。因此,我们不能把萨特的自由简单理解成那种为所欲为、不负任何责任的主张。他再三强调说:“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要负起应有的道德责任。换言之:自由选择,责任自负。”
萨特说“人处于一种他人在内的组织的处境之中,通过他的选择,他就牵涉到全人类”,“因此,不管怎样做,他都不能不对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负完全的责任”。因而强调“这就是说,我们不仅对自己的个体负责,而且要对一切人负责。”由此不难看出萨特存在主义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认为,这是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所以他又解释说:“人在出生之前是一无所有的,只有生活才给予人以一种意义,这就是人的责任。所谓价值,也就是你所挑选的意义。”
自由选择是主体在对环境认识的基础上,自我意志的选择性实践活动。因此,自由选择充分体现了主体的认识、情感和意志,是主体自觉的意识与实践。当主体能够自觉地根据自己的选择进入活动时,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便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甚至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从而使活动顺利开展。人在自由选择时,同时也就承担起一种责任,人存在的意义是自由选择,人在履行自由权力的同时,也就选择了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是谁也不能逃避的事实。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萨特的自由观也给予了我们许多启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第一步就是选择适合的员工。每个企业成立初始,最希望做到的就是人岗匹配。所谓人岗匹配就是按照人适其事、事宜其人的原则,根据个体间不同的素质的要求,将其安排在各自最合适的岗位上,保持个体素质与工作岗位要求的同构性,即保持个体需要与工作报酬的同构性,从而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当然在企业自由选择员工的同时,员工也有自由选择企业的权利。但是,企业在选择人才的时候,虽然具有自由选择权,但也并非所有岗位都适用高端人才。而同样当我们选择一家企业时,也并非只有跨国或连锁企业才是最好的。做为求职者,在被企业自由选择的同时也在自由选择企业,只有当双方达成一致,相互适应需要,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同样,当我们不再能够得到发展或者发现无法适应岗位需求时,我们可以自由选择离职,但是我们的每一次选择都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生涯,所以每一次的选择虽然都摆在自由的前提下,但其后果都必须由我们个人负责。因为我们是自由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都怨不得别人怎么看。
二、自由是培训方法
我们都知道人的素质是不一样的,这从人们完成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就可以看出。对于同样的工作,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效率。同一班的学生,由同样的老师教授,学习同样的课程,而学习成绩却会有巨大的差异。在外汇市场上面对同样的信息,不同的操盘手会做出不同的决策,有的决定买入,有的决定卖出。这是由他们的认识和倾向不同造成的,他们对风险有着不一样的规避意愿。就算是先天素质和接受教育相同的个人,面对同样的任务时也会做出不同的反应,得出不同的结果。
在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分制管理模式下,员工只是被动地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安排,而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力和自由。因此,他们的工作常常是为上级负责,而不是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当上级能够制约他的行为时,他也能被动地完成好某些指定的工作,但却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而当上级不能制约他的行为时,或他感到某种不满意时,他往往采取消极抵抗或其它一些不负责任的做法,给工作带来损失。这是我们当前管理活动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在管理活动中恰当地引进自由选择的机制,给员工以充分的自由选择的权力,使他在自由选择的同时,也能负起选择的责任,这就能使管理摆脱那种以服从为基础的被动局面。变被动为主动,同样是管理活动中应当始终遵守的一条原则。同样也说明自由选择所带来的责任感是任何其它空洞的说教和命令所不能替代的。
针对员工的不同素质,为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就必须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那么在对员工的培训管理中引入自由选择机制,可以让员工在工作之余有充分的自由选择的空间,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1、自由选择培训内容
除一些基础性的理论课程,如企业文化、员工手册等,可以有一个较基础的共同要求外,员工对其它的一些培训内容可以有较大的选择余地。例如:对各自岗位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对不同岗位工作职能的了解等等,还可以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进行一些特色培训。
2、自由选择学习方式
除了组织正规的教学培训外,员工还可以通过自学,或组织调查、考证和讨论等不同的形式进行学习。当然在实践中学习也是很重要并且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可以选择任何一位培训师,向他提问、质疑和争辨。培训师可以说“不知道”,但他必须学会如何引导员工变“不知道”为“知道”。
3、自由选择学习时间
员工可以在较宽的范围内,以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为主要的评价标准。因此,在时间上可以有较大的弹性,甚至还可以间断进行。
4、自由选择学习地点
员工可以在课堂中学习这几门课程,可以在岗位中学习那几门课程,甚至还可以利用空余时间在家中学习,只要通过相关的检核,都可以计入培训成绩。
三、自由是智慧之源
萨特认为:虽然人的关系的唯一可能的可理解性是实践的,但是在以匮乏为真实基础的具体历史中,这种可理解性只能作为一种对抗的双向关系而被展现出来。理解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双向关系,但是只要这种双向关系停留于肯定,那么理解就限于抽象和外在。在匮乏的基础上,自由对自由的否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他对他人的理解的深化。〔3〕波伏瓦曾指出,萨特有一个深刻的思想:不管历史的特定时刻和社会、政治的环境怎么样,最根本的事情始终是理解人。
企业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人的问题;企业管理的对象是组织机构;企业管理的目标是完成企业自身所确定的计划及战略;企业管理的实质是维持企业这个系统的存续。然而,在传统企业管理理论的指导下,我们不得不采用控制论、系统论和信息论来作为企业管理理论的指引,而忘记了我们所处的这个经济环境的特殊性,即我们是处于一个不断朝市场经济转变的经济环境。传统的控制理论显然不能作为企业管理的唯一选项了。因此,我们需要通过不断创新用自由管理来改变我们的传统企业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财富不过是在自由价值观普及的社会里,无数个人自由活动的副产品。在个人自由得到最大保障的社会,民众的智慧空前活跃,创新的东西也会被不断推出,财富作为副产品就会像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来。管理则没有这种功能。管理的根本是给员工创造自由的氛围,从而让他们呈现出智慧。管理可以聚拢现有的智慧和力量,可以创造一时的强盛,但会使智慧之源枯竭,为强盛土崩瓦解埋下伏笔,而且无一例外地都导向衰亡。只瞩目科技与财富的繁花,却忽略了它们赖以生长的自由土壤,甚至鄙视仇视自由,这是其他文化模仿西方文化时屡败屡犯的通病。
而创新就是要冲破限制,所以,创新的根本条件是自由,或者说,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因此,要鼓励员工创新,首先是把自由选择的权力还给他们。然而我们现在的管理却有过多的限制,而缺乏的正是自由。比如在我们的管理手册中,上级通常按照上面的“规范标准”来要求和束缚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然而,“标准”的本质是社会性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社会公众的意志。没有一定的“标准”,社会便处于无政府状态,这是正常的社会存在所不能允许的。但如果人为地把这种“标准”固定化、封闭化,静态地理解这些“标准”,则必然妨碍创新思维的发展。自由的本质是个性化的,它往往是个人意志的一种表达。但自由并不意味着与社会“标准”的必然对立,它们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应当把“标准”看作是一种动态的、变化的东西,在自由与标准的矛盾运动中,让自由去引导标准、发展标准。这样,自由就能为创新添上驰骋万里的翅膀,使创新成为现代管理的真正时尚。为此,人们寻求了多种方法来提升创新能力。
头脑风暴法就是最负盛名的促进创造力的技法之一,它是由“头脑风暴法之父”亚历克“奥斯本提出的。这种方法的目的是:寻求新的和异想天开的解决自己所面临难题和途径与方法。在使用“头脑风暴法”进行集体讨论时,应遵守以下四个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批评别人的想法;思想愈自由愈开放愈好;强调产生想法的数量;鼓励别人改进想法。
总之,引进自由机制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自由机制下,人人都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都潜在地具备完成组织目标的信心和能力,使自己在工作中变得成熟起来。这是萨特的自由观带给我们的启示。同时,管理中的自由机制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我们还可以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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