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的基本内涵——学术论坛
作者:董仁周来源:原创日期:2013-03-30人气:947
国内外普遍认为,法务会计以法庭为工作目的,以刑事或民事诉讼为基本服务方向,将其目的限于通过调查或鉴定活动,提出专家意见即专家报告或会计司法鉴定报告,向法庭提供,作为司法鉴定或者法庭证据,经过质证后作为法官裁判的证据采信,确定被告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提供诉讼支持,等同于诉讼会计或法庭会计,没有揭示法务会计的本质。应基于法务会计本土化和促进学科发展、职业建构、发展经济等多元视角,法务会计的基本内涵界定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工具处理和解决主体财产的非法侵占、损害赔偿、保值增值问题的社会专业活动。
1、法务会计属于社会专业活动
会计从古代会计到近代会计并进化到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现代会计后,随着企业内部和外部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要求使会计逐步分离为两个子系统即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均属于社会专业活动。审计是会计监督的深化和细分,法律是建构、管理和发展社会、经济、政治秩序的国家意志体现,法务会计是融合会计、审计、法律等的复合学科,法务会计行为是以一定主体财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法律制度为准绳、以具有会计内容的经济业务事实为根据开展的财产维护、监管行为,属于社会专业活动。
2、法务会计是由特定主体实施的社会专业活动
法务会计行为应由具有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复合知识结构的特定专业人员实施,即法务会计人员或法务会计师,包括司法主体、行政主体、单位主体、中介主体、国际主体。法务会计主体以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复合知识结构为基础,以多元工具为依托,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法务会计工作的专门人才。
3、法务会计专业活动必须使用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多元工具
法务会计行为必须依赖多元工具。一是运用诉讼、仲裁、协商、调解、谈判等法律工具,治理会计假账。追回被侵占财产,请求损害赔偿。二是运用编制凭证、记录账簿、制作报表等会计工具,真实反映主体的会计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物财产。三是运用政府审计、单位审计、社会审计等审计工具,全面审计主体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反映和监督主体财产的真实情况。四是运用价值评估、损失评估、信用评估等评估工具,对主体的财产价值、损失、赔偿、保值、增值等状态进行评估,全面掌握主体财产的客观状态。
4、法务会计专业活动是以维护社会财产秩序为目的的活动
法务会计行为虽然包括为法庭提供专家鉴定和诉讼证据,但不是其终极目的,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提供专家鉴定和诉讼证据等行为,实现主体追回被侵占的财产和损害赔偿,恢复主体合法的财产状态,维护和谐有效的社会财产秩序。
5、法务会计专业活动以处理和解决主体财产的非法侵占、损害赔偿、保值增值问题为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侵占财产犯罪的形式增多、手段创新,法庭及仲裁机构审理难度加大,必须法务会计专家提供帮助,对特定案件和非诉讼法务进行会计、法律综合分析,提供诉讼证据和损失计量报告,作为法庭及仲裁机构裁判的重要依据,解决主体财产的非法侵占和损害赔偿。市场主体的财产以不断流动为常态,以保值增值为目标,法务会计专家通过运用多元工具,对不同主体的财产提供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会计风险、法律风险等财产风险防范,实现财产保值增值
1、法务会计属于社会专业活动
会计从古代会计到近代会计并进化到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现代会计后,随着企业内部和外部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要求使会计逐步分离为两个子系统即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均属于社会专业活动。审计是会计监督的深化和细分,法律是建构、管理和发展社会、经济、政治秩序的国家意志体现,法务会计是融合会计、审计、法律等的复合学科,法务会计行为是以一定主体财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法律制度为准绳、以具有会计内容的经济业务事实为根据开展的财产维护、监管行为,属于社会专业活动。
2、法务会计是由特定主体实施的社会专业活动
法务会计行为应由具有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复合知识结构的特定专业人员实施,即法务会计人员或法务会计师,包括司法主体、行政主体、单位主体、中介主体、国际主体。法务会计主体以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复合知识结构为基础,以多元工具为依托,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法务会计工作的专门人才。
3、法务会计专业活动必须使用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多元工具
法务会计行为必须依赖多元工具。一是运用诉讼、仲裁、协商、调解、谈判等法律工具,治理会计假账。追回被侵占财产,请求损害赔偿。二是运用编制凭证、记录账簿、制作报表等会计工具,真实反映主体的会计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物财产。三是运用政府审计、单位审计、社会审计等审计工具,全面审计主体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反映和监督主体财产的真实情况。四是运用价值评估、损失评估、信用评估等评估工具,对主体的财产价值、损失、赔偿、保值、增值等状态进行评估,全面掌握主体财产的客观状态。
4、法务会计专业活动是以维护社会财产秩序为目的的活动
法务会计行为虽然包括为法庭提供专家鉴定和诉讼证据,但不是其终极目的,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提供专家鉴定和诉讼证据等行为,实现主体追回被侵占的财产和损害赔偿,恢复主体合法的财产状态,维护和谐有效的社会财产秩序。
5、法务会计专业活动以处理和解决主体财产的非法侵占、损害赔偿、保值增值问题为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侵占财产犯罪的形式增多、手段创新,法庭及仲裁机构审理难度加大,必须法务会计专家提供帮助,对特定案件和非诉讼法务进行会计、法律综合分析,提供诉讼证据和损失计量报告,作为法庭及仲裁机构裁判的重要依据,解决主体财产的非法侵占和损害赔偿。市场主体的财产以不断流动为常态,以保值增值为目标,法务会计专家通过运用多元工具,对不同主体的财产提供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会计风险、法律风险等财产风险防范,实现财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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