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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惩罚犯罪到预防治疗——学术探索

作者:夏草来源:原创日期:2013-07-03人气:1713
 刑罚的犯罪学化 无论是化学阉割还是物理阉割,都受到人权组织的反对。但是对阉割刑感兴趣的国家却越来越多。国内有学者分析,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化学阉割跃跃欲试,这大概和此种方法短期内打击罪案立竿见影的效果有关。据瑞典、冰岛、丹麦和挪威四国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减少恋童癖者犯案的次数,当地此类案件发生率已经由40% 减少到了 5%。[5]支持者认为,这样做既可以使接受阉割者过除性生活以外一般人的正常生活,又不会使其身体致伤、致残,更符合人道精神和原则。 因此,有的罪犯愿意接受甚至自愿选择这样的措施。 例如,法国有一个因强奸儿童罪而被判处徒刑的罪犯唐·麦凯,曾向监禁他的狱方写信,说他愿意接受阉割。因为监狱管教无法熄灭他内心不健康的肉欲,他早晚要释放出狱,可他仍想残害儿童。只有阉割才能阻止这一行为。在我国也有学者认为,在一些种类的犯罪原因中,生物性因素是存在的,特别是在饮食饥饿类和性饥渴型的犯罪中,这种因素的作用是明显的,甚至是重要的。[26]
一方面“化学阉割”在全球范围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立法接受,另外一方面“化学阉割”引发的争议却从未停止过。虽不能否认“化学阉割”的效果,理论界对这项犯罪控制和预防措施的合法性质疑焦点在于,“化学阉割”是否违背医疗道德以及侵犯人权。美国加州规定对猥亵儿童的罪犯使用化学阉割之后,有学者便称这项措施违反了美国宪法修正案中的基本人权,它干扰了罪犯的生育权。[27]因为对男性的阉割远多于女性,使得化学阉割在程序上无法实现平等保护。化学阉割被揭露可能对罪犯造成的各种健康问题,化学阉割的药物也从未被FDA批准作为治疗性犯罪者的药。[9](P502)更何况其实对于罪犯来说,在终身监禁和化学阉割之间,并没有真正的选择余地。罪犯面临的选择只有两种:一是长期的监禁,二是化学阉割,若不选择化学阉割,罪犯面临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而这种监狱生活对罪犯更是身心的双重阉割。[28]
从反对者的立场看,这场席卷全球的“化学阉割”风好似刑罚制度的倒退,但这种所谓“倒退”看起来却有一股义无反顾、大势所趋的架势。那是因为“化学阉割”背后,反映了风险刑法的刑罚理念。而这一理念,事实上代表一种先进的、更人性化、更有效的刑罚观点。惩罚的目的是为了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控制罪犯或已释放人员,防止他们再犯。现代社会早就放弃了肉刑,取而代之的是采用监禁刑。以前那种在众目睽睽下的肉刑处罚被淘汰,因为它们只是纯粹地惩罚,并建立刑罚的威慑,对犯罪的改造丝毫没有效果。监禁提供了最基本的刑罚优势就是隔离和监管,这是用来处罚罪犯最佳的方法。监禁刑的广泛适用,标志着刑罚的根本理念就从对罪犯的肉体惩罚,或者说威慑转向关注罪犯的灵魂改造。[29]随着刑罚的发展,社区刑或者社区矫正、前科登记甚至社区公告等制度的出现,实质上都是监狱概念的扩张,通过社区的力量来监管甚至隔离犯罪者,只是这种扩张的目的,不仅是人性化,而是更好地帮助罪犯完成再社会化,防止再犯。然而当代刑罚和监狱实践表明,这种监禁对改造犯罪人的精神世界或价值观的作用非常有限,在效果上监禁也仅仅只能对罪犯进行事后的控制。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一旦被实施就能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于是风险刑法的理念被提出。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对犯罪的预防。基于这种理念,更多国家对性犯罪者的预防性治疗展现兴趣。尤其是相关的研究表明,有些犯罪人,比如性犯罪或暴力犯罪人的意志因素和其身体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可能有关,因此,刑罚有必要再一次从监禁返回再犯矫正。从这一角度来说,化学阉割的特殊性质,将治疗和惩罚的双重功效集于一身,还被证实是一项有效的风险刑罚的产物。
就效果而言,前文已述,这种肉刑相对于纯粹的监禁来说,改造效果显著。而公众也更倾向于这种方式,一项针对北美女性的调查显示,35%的被访者认为针对性罪犯再犯者应当使用手术阉割,27%的被访者认为对性犯罪再犯者应当判其终身监禁,8%的被访者认为对这些人应该使用化学阉割。[29](P243)然而,现在的所谓肉刑与以前的肉刑在方式和刑罚目的上有着极大的不同。事实上,更多国家在制定有关化学阉割或手术阉割相关法律法规时,称这种阉割为“治疗”而非刑罚时,就说明了这点。基本上,所有针对性犯罪实施阉割刑(或阉割治疗)的国家,都有一整套完善的程序,且并非只对其实施相关手术措施,而是同时进行心理辅导和社区矫正监管。在这个层面上看,这种所谓的肉刑更具有人性化,且同时针对“身体和灵魂”两方面对罪犯进行矫正。因为这种措施的目的,也绝非单纯的惩罚,更倾向于对于再犯的预防。
这也是多数国家将阉割作为一种治疗方式而非法定刑种或刑罚执行方式的原因,一般而言,既然作为一种对犯人的治疗,包括保安治疗或者强制治疗——视各国规定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但本质上属于对犯人的治疗。通常阉割会同其他心理治疗同时进行,而这些性犯罪者同时也被认为是需要进行治疗的对象——而不仅仅是需要被惩罚的对象。[30]就是因为精神医疗界普遍认为光是阉割或心理治疗知道无法完全控制性犯罪的再犯,在有些国家相伴而生一种针对有性犯罪前科的登记制度(sex offender registries),甚至公众告示(public notification)和电子监控(public notification)。在美国,如今有50个州都规定了性犯罪的前科登记制度。性犯罪记录将被已释放犯人所居住地的社区或司法部门登记,登记时间为10年到终身不等。在这50个州中,大概有一半左右的州规定能够查阅或获得这些记录只能是因为有特定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剩下的一半州规定,这种犯罪记录可以被大多数普通人查阅。这种登记制度也是为了更好地运用社会的力量监督罪犯,以免再犯。[30](P96)虽然社会登记制度的副作用,包括普通民众是否能够理解并接受这些被释放的犯人等是否会造成反作用,成为阻碍罪犯再社会化的因素等,目前并没有对此进行的专门研究。但作为一种新兴的矫正措施,至少目前来看它的利还是大于弊的。
有国内学者将前文所述的心理学家对于单纯实施阉割措施而忽略心理辅导会导致反作用的警告认为是反对者阉割刑的观点。[31]有报道引用心理学家的观点认为“化学阉割”绝不是打击罪案的杀手锏,它甚至会使罪犯受到刺激,产生反作用,使其变本加厉。只要强奸犯的攻击倾向仍在,即使无法再以性器官攻击他人,也会使用其他工具,出现更加残暴的行为。笔者认为只是对“化学阉割”制度的断章取义,对“化学阉割”后的其他配套措施和立法背景并没有讨论。笔者的观点恰好相反。事实上,在这种措施中,对性犯罪者的价值观矫正和心理辅导是首要,而针对犯罪者的生理控制无论是手术阉割或是化学阉割措施只是辅助措施。我们不能仅仅看到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针对犯罪人的身体,就认为“化学阉割”是一种肉刑,这只是一种表象而绝非本质。[31](p245-246)事实上,所谓的“阉割刑”的确如各国法律规定那样,称之为“治疗”或者“矫正”更为贴切。这也是一项看起来残酷又落后的刑事措施,之所以在现今被世界越来越多国家定入刑法、法律的真正原因。有学者曾概括刑罚的发展趋势,必定是从犯罪的刑法学转向刑罚的犯罪学。[32]而“化学阉割”就是这一趋势最好的事实诠释。
[参考文献][1]徐晖. 捷克对极端性变态者实施“阉割”惩罚[J].世界博览,2011,(1).
[2] Alix Kroeger. Czech castration raises worries [EB/OL]. http://news.bbc.co.uk/2/hi/europe/6897968.stm, 2007-07-13.
[3]Anne-Marie McAlinden. The governance of sexual offending across Europe: Penal policies, political economies and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risk[J].Punishment & Society,2012(14).
[4] 洪寿英,卢智贤.执政党议员朴仁淑:“提议性犯罪者阉割手术刑法案”[EB/OL]. http://china.donga.com/gb/srv/service.php3?biid=2012090589278, 2012-09-05.
[5]李贤华. 化学阉割的实施与争议[J]. 人民公安,2008,(22).
[6]Christopher Meisenkothen. Chemical castration-breaking the cycle of paraphiliac recidivism[J].Social Justice, 1999,(1).
[7]Treatment of sex offenders with medroxyprogesterone acetate[J].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1981,(5).
[8]Larry Helm Spalding.Chemical Castration: A Return to the Dark Ages [EB/OL].http://www.aclufl.org/about/newsletters/1997/chem.cfm, last visited at 2012-11-16.
[9]Charles L. Scott and Trent Holmberg,Castration of Sex Offenders: Prisioners Rights Versus Public Safety[J].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sychiatry and the law,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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