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客运车辆公车公营模式分析
作者:和炳全、石筠来源:原创日期:2013-11-29人气:3437
引言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客运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人民的重视。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在国家政策以及安全建设的推促下,国企客运车辆运营模式的研究更加迫切。
ZJ集团是有40余年从事专业物流运输工作经验的国有客运企业,据统计到2012年末为止,ZJ集团共有运营车辆949辆,其中全产权车辆仅有230辆,全产权车辆中公车公营25辆、公车承包经营201辆,合资经营4辆;其余719辆均为挂靠车辆,其产权属于车主。ZJ集团为了使企业的客运车辆逐步走向集约化经营,成为“车辆产权清晰、企业管理规范、服务特色突出、运营安全保障”的道路客运规范管理先进企业,要对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进行清理、整顿,明晰车辆产权关系,使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全部或大部分产权为企业所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担当起固有企业的市场风险责任。
1 国企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弊端
1.1 安全事故概率提升 国有客运企业将路线的使用权转让给承包人,收取一定的路线使用费,即标底。如果承包人的预期收益没有超过标底的金额,承包人便会不顾车辆的最大承载量,采取违章经营,这将会使旅客的生命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也不断提高。
1.2 管理模式失控 当承包人采取挂靠经营方式时,这就意味着该车辆的经营风险以及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假设某条车辆运营的路线效益差,承包人便会不择手段采取各种不正当方式提高自身利益,这将会使国有客运企业对承包人的管理模式失控,也会加重交管运营部门的工作压力,加剧客运市场的混乱。
1.3 企业形象受损 采用挂靠模式经营,承包人是打着企业的头衔进行道路客运运营,假设承包人为了经济利益做出坑害旅客的行为,这将大大降低国有客运企业在乘客心目中的形象。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其未来的发展。
1.4 造成社会不稳定 承包人片面追求短期利益,不顾社会秩序,随意炒卖车辆班线经营权。不少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经营获取不正当收益,采取暗箱操作的方式炒卖车辆班线资源,使企业防不胜防。这种行为,变相提高了车辆承包的投入成本,使后来承包的承包人负担加重。一旦客源不景气,承包预期收益难以兑现,承包人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即刻暴发,进而引发罢工、闹事、上访等行为,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造成社会不稳定现象。
2 国有客运企业采取公车公营的优势
公车公营是指企业全额出资购置班线车辆,班线经营权在法定期限中为企业所有。在这种模式下,客运企业与驾驶员之间是劳动雇佣关系,双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驾驶员的收入按任务定额和服务质量等各项指标考核后确定,驾驶员严格按照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营运。车辆由运输企业统一调度指挥安排。运行班次由企业实行统一调度、组织,统一进行成本核算,盈亏由企业承担。规范和信誉是公司化公车公营企业成功经营的最基本的条件,守法经营、服务规范是公车公营企业本身的根本要求。规模化投入、品牌化经营、集约化管理,是公司化公车公营模式的主要特点。采取此种运营模式将会有以下几点好处:
2.1 提升企业形象 国有客运企业实行公车公营后,便会遏止驾驶员私自在途中接客的行为,这样驾驶员便会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驾驶员是受聘于企业,驾驶员的形象可以直接反映企业的形象,这样会大大提升企业在线路上的品牌以及形象。
2.2 减少企业成本,提高效益 实行公车公营后,国有客运企业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便可以得到发挥,有利于国有客运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减少成本,提高企业效益。而且进行统一管理后,客车档次、服务、信誉都将提升,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2.3 提升安全系数,维护社会效益 一旦国有客运企业采取公车公营模式后,乘客与驾驶员不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损害乘客经济利益,迫害乘客安全的事故发生的概率便会大大降低,而且企业还可以给与服务好的驾驶员特定奖励,这样驾驶员也会更加愿意用良好的服务去对待乘客,乘客也会对企业的印象大大提升,更加愿意乘坐企业的车辆,这样循环,企业利益增加,乘客乘车的安全系数也增加,从而社会效益也增加。
2.4 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实行公车公营后,企业对车辆以及驾驶员都进行统一管理,并且承担责任风险,这将会降低交运部门的工作强度,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即使是效益比较差的线路也不会出现为了利益而损害乘客的利益的行为,整个路途将不会出现失管现象。
3 变挂靠车辆为公车公营的对策措施
3.1 出资购车收回车辆产权以及路线运营权 对国有客运企业及各分公司现存的他人出资购车,企业不具有产权的挂靠车辆,均采取企业公车公营方法,企业可在员工之中募资让员工拥有股份,分享车辆红利,但是必须由企业统一管理,或者向银行部门贷款,同时收回运营线路产权。当车辆的产权调整后,要妥善处理车主的利益关系,车辆报废后愿意在国有客运企业工作的车主,应该尽量与其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3.2 不得再次重新签订挂靠合同 当国有客运企业采取公车公营模式,车辆产权调整变更后,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与私营车主签订挂靠合同。平稳过渡期结束车辆产权明晰后,企业公司对全部车辆有完全支配与处置权。今后凡企业更新、新增客车和经营期满延续许可投入运行的车辆,都尽量实行公车公营模式。
3.3 整合企业客运资源,打造企业形象 对收回运营线路产权的各个班线根据线路需要和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运力和自行调节动力,整合客运资源,优化运力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尽可能地统一起讫站点,统一车辆等级、统一票价、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车辆标识和驾乘人员服饰。
3.4 统一招聘驾驶员,保障驾驶员合理劳动报酬 驾驶员是企业按照《劳动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其工作由运输企业统筹安排。国有客运企业须规范驾驶员的招聘工作或者对企业原有驾驶员进行技术以及安全培训,不得使用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及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驾驶员,并且规范驾驶员年度审验。企业需要保证驾驶员的工资、“四险一金”等劳动保障费用,并且由单位对驾驶员进行统一管理。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客运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人民的重视。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在国家政策以及安全建设的推促下,国企客运车辆运营模式的研究更加迫切。
ZJ集团是有40余年从事专业物流运输工作经验的国有客运企业,据统计到2012年末为止,ZJ集团共有运营车辆949辆,其中全产权车辆仅有230辆,全产权车辆中公车公营25辆、公车承包经营201辆,合资经营4辆;其余719辆均为挂靠车辆,其产权属于车主。ZJ集团为了使企业的客运车辆逐步走向集约化经营,成为“车辆产权清晰、企业管理规范、服务特色突出、运营安全保障”的道路客运规范管理先进企业,要对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进行清理、整顿,明晰车辆产权关系,使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全部或大部分产权为企业所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担当起固有企业的市场风险责任。
1 国企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弊端
1.1 安全事故概率提升 国有客运企业将路线的使用权转让给承包人,收取一定的路线使用费,即标底。如果承包人的预期收益没有超过标底的金额,承包人便会不顾车辆的最大承载量,采取违章经营,这将会使旅客的生命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也不断提高。
1.2 管理模式失控 当承包人采取挂靠经营方式时,这就意味着该车辆的经营风险以及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假设某条车辆运营的路线效益差,承包人便会不择手段采取各种不正当方式提高自身利益,这将会使国有客运企业对承包人的管理模式失控,也会加重交管运营部门的工作压力,加剧客运市场的混乱。
1.3 企业形象受损 采用挂靠模式经营,承包人是打着企业的头衔进行道路客运运营,假设承包人为了经济利益做出坑害旅客的行为,这将大大降低国有客运企业在乘客心目中的形象。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其未来的发展。
1.4 造成社会不稳定 承包人片面追求短期利益,不顾社会秩序,随意炒卖车辆班线经营权。不少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经营获取不正当收益,采取暗箱操作的方式炒卖车辆班线资源,使企业防不胜防。这种行为,变相提高了车辆承包的投入成本,使后来承包的承包人负担加重。一旦客源不景气,承包预期收益难以兑现,承包人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即刻暴发,进而引发罢工、闹事、上访等行为,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造成社会不稳定现象。
2 国有客运企业采取公车公营的优势
公车公营是指企业全额出资购置班线车辆,班线经营权在法定期限中为企业所有。在这种模式下,客运企业与驾驶员之间是劳动雇佣关系,双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驾驶员的收入按任务定额和服务质量等各项指标考核后确定,驾驶员严格按照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营运。车辆由运输企业统一调度指挥安排。运行班次由企业实行统一调度、组织,统一进行成本核算,盈亏由企业承担。规范和信誉是公司化公车公营企业成功经营的最基本的条件,守法经营、服务规范是公车公营企业本身的根本要求。规模化投入、品牌化经营、集约化管理,是公司化公车公营模式的主要特点。采取此种运营模式将会有以下几点好处:
2.1 提升企业形象 国有客运企业实行公车公营后,便会遏止驾驶员私自在途中接客的行为,这样驾驶员便会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驾驶员是受聘于企业,驾驶员的形象可以直接反映企业的形象,这样会大大提升企业在线路上的品牌以及形象。
2.2 减少企业成本,提高效益 实行公车公营后,国有客运企业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便可以得到发挥,有利于国有客运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减少成本,提高企业效益。而且进行统一管理后,客车档次、服务、信誉都将提升,会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2.3 提升安全系数,维护社会效益 一旦国有客运企业采取公车公营模式后,乘客与驾驶员不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损害乘客经济利益,迫害乘客安全的事故发生的概率便会大大降低,而且企业还可以给与服务好的驾驶员特定奖励,这样驾驶员也会更加愿意用良好的服务去对待乘客,乘客也会对企业的印象大大提升,更加愿意乘坐企业的车辆,这样循环,企业利益增加,乘客乘车的安全系数也增加,从而社会效益也增加。
2.4 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实行公车公营后,企业对车辆以及驾驶员都进行统一管理,并且承担责任风险,这将会降低交运部门的工作强度,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即使是效益比较差的线路也不会出现为了利益而损害乘客的利益的行为,整个路途将不会出现失管现象。
3 变挂靠车辆为公车公营的对策措施
3.1 出资购车收回车辆产权以及路线运营权 对国有客运企业及各分公司现存的他人出资购车,企业不具有产权的挂靠车辆,均采取企业公车公营方法,企业可在员工之中募资让员工拥有股份,分享车辆红利,但是必须由企业统一管理,或者向银行部门贷款,同时收回运营线路产权。当车辆的产权调整后,要妥善处理车主的利益关系,车辆报废后愿意在国有客运企业工作的车主,应该尽量与其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3.2 不得再次重新签订挂靠合同 当国有客运企业采取公车公营模式,车辆产权调整变更后,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与私营车主签订挂靠合同。平稳过渡期结束车辆产权明晰后,企业公司对全部车辆有完全支配与处置权。今后凡企业更新、新增客车和经营期满延续许可投入运行的车辆,都尽量实行公车公营模式。
3.3 整合企业客运资源,打造企业形象 对收回运营线路产权的各个班线根据线路需要和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运力和自行调节动力,整合客运资源,优化运力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尽可能地统一起讫站点,统一车辆等级、统一票价、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车辆标识和驾乘人员服饰。
3.4 统一招聘驾驶员,保障驾驶员合理劳动报酬 驾驶员是企业按照《劳动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其工作由运输企业统筹安排。国有客运企业须规范驾驶员的招聘工作或者对企业原有驾驶员进行技术以及安全培训,不得使用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及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驾驶员,并且规范驾驶员年度审验。企业需要保证驾驶员的工资、“四险一金”等劳动保障费用,并且由单位对驾驶员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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