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从选择开始,我们是您最好的选择!—— 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73-5939925
2851259250@qq.com
我要检测 我要投稿 合法期刊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秀论文 > 正文

高校教师循证思维培养建议——教育论文

作者:黄利梅来源:《教育探索》日期:2014-11-17人气:1497

    基于高校不同届学生个性特点的发展变化和社会、市场对高校培养人才要求的变化,高校教师必须具有循证教育思维,但循证思维决不是盲目收集、甚至制造出一批供教师教育决策使用的理论、规律等证据,不是要将高校教师推向完全绝对理性决策的道路,它实际上是一场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中的心理革命。要培养高校教师的循证思维,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

1.通过培训和再教育使高校教师具备循证思维意识和能力

    任何一种创新,在实践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阻力,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对于循证思维,高校教师也会存在“排斥—接收—学习”的过程,而培训和再教育是使高校教师尽快具备循证思维意识和能力的最佳手段,因此:

    从宏观层面,高校管理者(校长)应首先认识到循证思维为高校教学提供了一种新的教学管理和实践范式,它所蕴含的循证分析会给予现行教育教学实践以极大的帮助,从而重视对本校教师循证教育思维的培训和再教育,通过定期培训和再教育,让高校教师认识到循证思维不仅仅是一种教育工具的演进,更是理念和文化的更新,从而树立循证思维意识。

    从微观层面,高校教师作为独立的教育教学工作者,在本学科、课程领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循证思维意识的指引下,逐渐具备随时阅读、搜集国内外本学科领域高质量科学研究成果的能力,宏观掌握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指标的能力,学会研究教学教育规律、教育心理规律的能力,以及进行实证研究的能力(不同届学生的个性特点变化、不同阶段市场和社会对高校培养人才的要求),只有以这些专业的循证能力为基础,循证思维才能从根本上发挥积极作用。

2.广泛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循证合作”

    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认识到循证思维不仅仅是教师的个体行为,而是以教师为核心,其他多元主体为辅助的群体合作行为,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高校教师应广泛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多方面循证合作:

    第一、与本学科、课程领域的理论研究方合作。理论研究者和教学实践者之间要建立以满足教学任务需要为目的的常态合作关系,催生研究与实践之间动态联系。比如,通过参加学术会议、课程研讨会、甚至拜访专家等办法尽早获悉本学科前沿理论,方能高屋建瓴;通过与教材编写的方的沟通交流,了解其教材制定的意图以及重点和难点,并对教学中的一些疑问及教材可能需要的修改意见、学生对于教材的期望反馈给出版社,形成教育教学所需理论信息的准确性、动态修正性才能保证教育教学的严谨性。

    第二、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循证合作。循证教育思维认为,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是循环型学习型组织,因而,循证教育教学不仅是教师的个人行为,师生都应在教育教学这个共同的平台上展开教学活动的“循证合作”,师生应各司其职,都应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起搜集教育教学需要的证据的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与社会、市场、用人单位的循证合作。既然是合作,必定是双向性的,在循证教育理念下,高校教师不仅要向外部社会、市场、用人单位循证,保证教育理念不落后于社会观念,所培养人才能使用人单位满意;外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也应和高校积极主动合作,尽早把自己对人才的需求、质量要求反馈给高校,甚至可以和高校进行“定单式”合作。

    总之,在“循证合作”的教学框架下,课堂内外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循证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从而有助于循证思维在教育教学中得到立体式渗透。

3.建立健全循证教学效果的监督评价机制。

    对于高校教师而言,养成循证教育思维和提高循证能力只是循证教学的基础,但是,真正由思维和能力为行为,取得最佳的循证教学成果却不容易事。一种新的教育思维的应用和推广需要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因此:

    第一、进行全过程的循证教学监督。全过程的循证教学监督包括教学之前的教师准备阶段是否寻找最佳证据、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师生是否以循证思维开展教学以及循证教学之后学生应有的反应和结果。只有进行全过程的教学监督,才能促使循证教育思维真正渗透到教学的每一阶段,保证良好的循证教学效果。

    第二、建立科学的循证教学效果的评价机制。科学的评价机制并不否认教师的教学自觉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会主动运用循证教育思维,而是为了更好的激励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循证思维。科学的评价机制应体现在评价目的的明确性即循证思维是否运用,评价内容的多维性既要评教师也要评学生,评价主体的多元性既有领导、同行、学生也有来自社会的力量。只有如此科学的评价机制,才能真正保障循证教育思维真正落实在教学过程中。

网络客服QQ: 沈编辑

投诉建议:0373-5939925    投诉建议QQ:

招聘合作:2851259250@qq.com (如您是期刊主编、文章高手,可通过邮件合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266号中州期刊联盟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6848

【免责声明】:中州期刊联盟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如有侵权、违规,请及时告知。

版权所有:中州期刊联盟(新乡市博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注”中州期刊联盟”公众号
了解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核心期刊为何难发?

论文发表总嫌贵?

职院单位发核心?

扫描关注公众号

论文发表不再有疑惑

论文写作全系列课程

扫码了解更多

轻松写核心期刊论文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