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了部奇小说——读金宇澄的长篇小说《繁花》
作者:顾晓莉来源:《名作欣赏》日期:2014-12-28人气:1695
刘再复先生曾经用这样一个标题来评价阎连科的长篇小说《受活》。在此,笔者借用刘老师的标题,认为用“一部奇小说”来评价金宇澄横空出世的作品《繁花》是再合适不过的。
2012年,金宇澄携一部《繁花》出现在人们的视野,给文学界和文学评论界带来了巨大的震撼。当人们还在对金宇澄的身份充满疑惑时,《繁花》就已经摘得了“2012年中国小说排行榜榜首”、“第十一届话语文学传媒大奖”、“第二届施耐庵文学奖”“首届鲁迅文化奖年度小说奖”等各种奖项,一时好评如潮,话题不断。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繁花》的出现是始料未及的,它给已经形成一定叙事模式的文学界带来了重磅一击,迫使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与思考小说与生活本身。初读《繁花》,你会被书中精致细腻的改良版沪语所吸引,你会在作者从容舒缓的叙述中有意放慢阅读速度,跟着他进入一个“上帝不响,命运喧哗”的世界。然而,读完《繁花》,你很难复述它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纠缠,那么多的家长里短,那么多的世事变迁……有悲欢离合,有尔虞我诈,有因果报应……你发现作者给你展现的,是上海这座城市的独特风景,而非具体故事。最终,你沉浸在《繁花》的世界中,意犹未尽。在我看来,这就是金宇澄的高明之处,也是《繁花》的奇特之处。
一、城市灵魂的书写
不可否认,《繁花》是一部描写城市生活的小说。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城市写作”始终处于文学的边缘地位,而“乡村写作”却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从五四时期鲁迅开启的农村题材小说,到20世纪中期的乡土小说家群体,以及后来的文革叙事、知青小说等,作家们无不选择乡村为小说的叙述背景,讲述的多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的故事。从近些年来依旧活跃在文坛的当代作家的写作中即可看出这种趋势:贾平凹的《古炉》、《带灯》;阎连科的《丁庄梦》、《受活》和《炸裂志》以及韩少功的《日夜书》等。中国人对乡村是有着浓厚的感情基础的,而城市,是一种新兴发展起来的产物,换句话说,是“无根”的。城市的灯红酒绿、日新月异,是很难正确把握住的。余华就曾经在一次访谈中说过:“为什么作家都愿意写过去的时代?因为它已经稳定成形,对它的变化容易归纳,而且今天这样一个时代太复杂了,现实的世界变化已经令人目不暇接了……那些正在发生的事是你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的。”0可以说,中国的城市正是处于这样一种飞速发展的不稳定状态中。
因此,即使是书写城市,作家们“大部分采取冷静的旁观姿态,凭借冰冷的理智和残酷的想象,把城市变成孤独的代名词,寂寞的名利场”。1而金宇澄在《繁花》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置身事外的感觉,他把自己当作一个位置很低的说书人,不疾不徐地向我们讲述这座与他的生活成长息息相关的城市。他对于上海的喜爱,是流露在《繁花》的每一个文字与每一幅插图之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金宇澄在书中附了二十几幅自己的手绘插图,其中有区域地图、典型的上海老弄堂、六七十年代的流行服饰以及某几个故事情节等等,让读者在阅读文字的同时能够有更加直观的感受,同时也可以看出,作者对旧上海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弄堂,每一件器物,都是了然于心的。正是因为怀着对这座城市赤城的热爱,金宇澄才会在访谈中如此隆重地说:“要我正经地讲,《繁花》的起因,是向这座伟大的城市致敬。……在我看来,城市永远是迷人的,因为有八年上山下乡的经历,城市曾消失在我的远方,在我如今的梦里,它仍然闪闪发光,熟识而陌生,永远如一个复杂的好情人,而不是简单懵懂的村姑。”2令人震惊的是,金宇澄对城市的迷恋,竟到了如此如痴如醉的程度。
城市始终存在于作者的心中,与作者的心跳息息相关。因此,作者能够以敏锐的目光直击城市的灵魂深处:悠闲、散漫、混沌、无聊。在《繁花》中,作者记录的是平民生活的日常生存状态,琐碎却不乏真实感:午后休闲的打麻将、街头巷尾的邻里八卦、一次又一次重复的饭局、现代都市复杂的情感纠葛……通过这些平凡琐碎的生活世相,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又一幅上海这座城市的生活画卷,让人仿佛身临其境般地在苏州河沿岸走了一遭。
二、 阅读经验的颠覆
在我们传统的观念中,一篇小说就是一则故事,作者通过一定的叙述程式编排自己心中的故事。小说就是作者讲故事与读者听故事的双向交流。在长期的阅读实践中,读者必定会形成一定的阅读经验。譬如说,阅读一篇小说,读者关心的是情节与故事,是一件事情如何导致了另一件事情的发生,是故事发展的开端、高潮与结局。每一个看完小说的读者都会试图想要跟另一个人复述故事的情节,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阅读。然而,看完《繁花》却是另外一种情形,你无法准备说出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甚至,你连它讲什么都已经忘记了。金宇澄就像是一个技艺精湛地厨师,给你上了一圆桌的菜,每上一道菜,你都细细品味着,可最终,你却忘记自己吃过了哪些具体的佳肴,唯有那些味道,残留在记忆里。而《繁花》最终留给读者的,也是“味道”,关于上海这座城市的“味道”。
这种阅读经验的颠覆,笔者认为,来源于作者有意为之的结构安排。只要随意翻开《繁花》,就不难发现,《繁花》的结构是块状的,很拥挤,这是因为作者坚持不分段单列,通篇的白描和对话文字堆在一起,故意造成一起过度“拥挤”的视觉感。这就像是老上海的街道弄堂以及没有单独厨卫的居民住宅一样,狭小而拥挤,却每天上演着丰富多彩的家常故事。
与块状的视觉结构相对应,《繁花》的故事叙述也是块状堆积的。最直观的感受是,小说充斥着“某某说”这一基本的句型结构,长达三十多万字的小说几乎就是靠这一对话结构徐徐推进故事的发展演变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语气,说出不同的话。有趣的是,金宇澄不厌其烦地描写了几场现代饭局,作者此时几乎是化作墙角的一架摄像机,不动声色地记录了饭局上每一位参与者的言行,给读者的感觉更像是观看了一段又一段精彩的视频记录。正是因为这种墙角摄像机式的记录,在这部小说中,很难找出一个连续的情节,有的,只是一件又一件琐碎的事情,一个人在对话中引出另一个人另一件事,一场对话中夹杂着另一场对话,不断牵连,不断辐射,在读者的脑海中渐渐形成一个广阔的关于上海的特殊印象。
另一方面,小说的总体叙事结构,作者也作了精心的安排。面对从1960年代到1990年代这漫长的时间跨度中上海所经历的世事变迁,作者并没有按照传统的顺序描写或者倒叙描写,而是采用一种两个时代穿插进行的结构方式:奇数章节用繁体标注,描写六七十年代;偶数章节用简体标注,描写八九十年代,直到二十八章,两个年代在时间上合二为一。对于这种新颖的叙事结构,根据笔者有限的阅读经验,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中曾采用过,不同的是,霍达穿插描写的是两代人的生活,而金宇澄穿插描写的却是一代人在不同时代的生活。一方面,当然,有作者自己所说的“现代的读者,是最有文化的读者,对于拖沓缓慢的爬行叙事,接受者越来越少了。因此以一章新,一章旧的节奏来延伸。”3等原因,但另一方面,却也因此而取得了特殊的效果。两个不同的时代穿插描写,对比是明显的——前时代的禁欲与后时代的纵欲、前时代人性的单纯美好与后时代人性的尔虞我诈;变化也是明显的——服装的变化、住宅的变化、人们生活处境的变化等等。作者通过强烈的对比表达出对世事变迁与人生无常的感慨。
三、生活语言的神韵
中国古代文论提倡“神韵说”,强调写诗作文要讲求语言的神韵。任何一部文学作品,归根结底都是语言的艺术。《繁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是一部用改良版沪语写作的小说。在正统的普通话面前,这种来自江南的语言应该说是一种少数的边缘化语言。然而金宇澄却有意选择这样一种语言来书写上海这座城市,其另辟蹊径的用意是明显的。
张新颖在《行将失传的方言和它的世界》中提到了两个概念:“写作语言”与“生活语言”的区分,作者认为对于一个“生活世界”的语言与普通话差别很大的作家来说,写作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翻译”。可贵的是,金宇澄在《繁花》中自觉选择了用自己的生活语言——沪语来写作,并且他认为这是“母语写作”,他用上海话的思维,把“母语”用书面形式写出来。4这是一种自觉退回到生活语言本身的尝试。因此,《繁花》中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烙上了浓浓的上海印记,整部小说的对话也因此具有了气态上的神韵。
方言作为一种生活世界的语言,是有着牢固根底的。相比于书面的普通话,方言是一种活的语言。胡适说:“方言的文学所以可贵,正因为方言最能表现人的神理。通俗的白话固然远胜于古文,但终不如方言能表现说话的人的神情口气……方言土语里的人物是自然流露的人。”5《繁花》的作者自觉践行这种方言化的写作,并且与正统的普通话保持了明确的界限。在文中,不止一次,作者会提醒读者,“某某用北方话说”,而这些说话的人,也多是从外地来到上海的,这不仅体现了小说语言与普通话抗衡所作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上海人骨子里的一种“排外心理”。这是符合上海这座城市的特色的。
笔者从小生活在吴语区,因此读到《繁花》的语言有种熟悉的亲切感。在语言营造的世界里,我体会到的是这种语言带来的温婉、柔和与俏皮,那是一种欲言又止的含蓄,那是一种一语双关的智慧……人物说话时的腔调、语序都表现出了南方小镇特有的舒缓个性,就连说着这话的主人公,性格也是那么如水般的温柔,遇事不骄不躁,全然没有脾气。小说的“引子”部分写到,沪生与梅瑞本来是男女朋友,但是后来梅瑞看上了沪生的好朋友阿宝,在提出分手的时候,沪生与梅瑞的对话时及其有意思的:
梅瑞颓然说,其实,主要是我崇拜一个男人。沪生说,我明白了。梅瑞说,这个男人,我现在绕不过去了。沪生说,我明白了。梅瑞说,啥人呢。沪生说,阿宝。
梅瑞说,宝总以前,谈过几个女朋友呢。沪生说,一言难尽。梅瑞说,宝总以前女朋友,为啥分手的。沪生不响。
梅瑞说,宝总对我,如果有了想法,沪生要告诉我,沪生说,一定。
沪生在这里表现出的,是典型的南方男子的性格,温顺而平和,连分手都是这样平静的。小说中这样的语言场景比比皆是,这是典型的南方生活调性。
在《繁花》中,作者除了大量使用一些典型的吴语方言词如:“断命”、“白相”、“事体”、“触霉头”、“轧朋友”、“小娘皮”、“滑头”等,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书中频繁使用了一个词汇——“不响”。在对话中,作者不厌其烦地使用“某某不响”这一句型,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无论是在日常对话还是争吵矛盾中,作者都以“不响”来化解尴尬和结束对话。似乎金宇澄想要营造的就是一个“不响”的世界,就如小说的题跋已经指出:“上帝不响,像一切由我来定……”“不响”是人物的常态,在笔者看来,也是一种处世的智慧,此时无声胜有声,有时候,沉默比开口说话更需要智慧。当然,“不响”也可以说是一种南方性格,吴侬软语熏陶下的个性,也必定是这样温顺平和的。
但是,金宇澄的野心是巨大的。他虽然有意选择用上海方言来写作小说,但他使用的是一种改良版的沪语,去掉了一些“耐”“饿”这样的人称代词和“哚”“哉”这样的语气词,而单单选取了一些上海方言独特的腔调与节奏,目的是想要写出一本北方读者也能够读者的上海方言小说。当然,这样的写作是费时费力的,作者说,他没写一段,都会用普通话和上海话各读一遍,然后进行修改,为的是最大限度地迎合不同区域的读者群体。否则,若《繁花》只是一部简单的方言小说,它也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文学成就。
所以说,《繁花》之奇,奇在题材、奇在结构、奇在语言。从以上方面来看,笔者借用刘老师的话来评价《繁花》,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2012年,金宇澄携一部《繁花》出现在人们的视野,给文学界和文学评论界带来了巨大的震撼。当人们还在对金宇澄的身份充满疑惑时,《繁花》就已经摘得了“2012年中国小说排行榜榜首”、“第十一届话语文学传媒大奖”、“第二届施耐庵文学奖”“首届鲁迅文化奖年度小说奖”等各种奖项,一时好评如潮,话题不断。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繁花》的出现是始料未及的,它给已经形成一定叙事模式的文学界带来了重磅一击,迫使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与思考小说与生活本身。初读《繁花》,你会被书中精致细腻的改良版沪语所吸引,你会在作者从容舒缓的叙述中有意放慢阅读速度,跟着他进入一个“上帝不响,命运喧哗”的世界。然而,读完《繁花》,你很难复述它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纠缠,那么多的家长里短,那么多的世事变迁……有悲欢离合,有尔虞我诈,有因果报应……你发现作者给你展现的,是上海这座城市的独特风景,而非具体故事。最终,你沉浸在《繁花》的世界中,意犹未尽。在我看来,这就是金宇澄的高明之处,也是《繁花》的奇特之处。
一、城市灵魂的书写
不可否认,《繁花》是一部描写城市生活的小说。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城市写作”始终处于文学的边缘地位,而“乡村写作”却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从五四时期鲁迅开启的农村题材小说,到20世纪中期的乡土小说家群体,以及后来的文革叙事、知青小说等,作家们无不选择乡村为小说的叙述背景,讲述的多是发生在一个村子里的故事。从近些年来依旧活跃在文坛的当代作家的写作中即可看出这种趋势:贾平凹的《古炉》、《带灯》;阎连科的《丁庄梦》、《受活》和《炸裂志》以及韩少功的《日夜书》等。中国人对乡村是有着浓厚的感情基础的,而城市,是一种新兴发展起来的产物,换句话说,是“无根”的。城市的灯红酒绿、日新月异,是很难正确把握住的。余华就曾经在一次访谈中说过:“为什么作家都愿意写过去的时代?因为它已经稳定成形,对它的变化容易归纳,而且今天这样一个时代太复杂了,现实的世界变化已经令人目不暇接了……那些正在发生的事是你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的。”0可以说,中国的城市正是处于这样一种飞速发展的不稳定状态中。
因此,即使是书写城市,作家们“大部分采取冷静的旁观姿态,凭借冰冷的理智和残酷的想象,把城市变成孤独的代名词,寂寞的名利场”。1而金宇澄在《繁花》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置身事外的感觉,他把自己当作一个位置很低的说书人,不疾不徐地向我们讲述这座与他的生活成长息息相关的城市。他对于上海的喜爱,是流露在《繁花》的每一个文字与每一幅插图之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金宇澄在书中附了二十几幅自己的手绘插图,其中有区域地图、典型的上海老弄堂、六七十年代的流行服饰以及某几个故事情节等等,让读者在阅读文字的同时能够有更加直观的感受,同时也可以看出,作者对旧上海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弄堂,每一件器物,都是了然于心的。正是因为怀着对这座城市赤城的热爱,金宇澄才会在访谈中如此隆重地说:“要我正经地讲,《繁花》的起因,是向这座伟大的城市致敬。……在我看来,城市永远是迷人的,因为有八年上山下乡的经历,城市曾消失在我的远方,在我如今的梦里,它仍然闪闪发光,熟识而陌生,永远如一个复杂的好情人,而不是简单懵懂的村姑。”2令人震惊的是,金宇澄对城市的迷恋,竟到了如此如痴如醉的程度。
城市始终存在于作者的心中,与作者的心跳息息相关。因此,作者能够以敏锐的目光直击城市的灵魂深处:悠闲、散漫、混沌、无聊。在《繁花》中,作者记录的是平民生活的日常生存状态,琐碎却不乏真实感:午后休闲的打麻将、街头巷尾的邻里八卦、一次又一次重复的饭局、现代都市复杂的情感纠葛……通过这些平凡琐碎的生活世相,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又一幅上海这座城市的生活画卷,让人仿佛身临其境般地在苏州河沿岸走了一遭。
二、 阅读经验的颠覆
在我们传统的观念中,一篇小说就是一则故事,作者通过一定的叙述程式编排自己心中的故事。小说就是作者讲故事与读者听故事的双向交流。在长期的阅读实践中,读者必定会形成一定的阅读经验。譬如说,阅读一篇小说,读者关心的是情节与故事,是一件事情如何导致了另一件事情的发生,是故事发展的开端、高潮与结局。每一个看完小说的读者都会试图想要跟另一个人复述故事的情节,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阅读。然而,看完《繁花》却是另外一种情形,你无法准备说出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甚至,你连它讲什么都已经忘记了。金宇澄就像是一个技艺精湛地厨师,给你上了一圆桌的菜,每上一道菜,你都细细品味着,可最终,你却忘记自己吃过了哪些具体的佳肴,唯有那些味道,残留在记忆里。而《繁花》最终留给读者的,也是“味道”,关于上海这座城市的“味道”。
这种阅读经验的颠覆,笔者认为,来源于作者有意为之的结构安排。只要随意翻开《繁花》,就不难发现,《繁花》的结构是块状的,很拥挤,这是因为作者坚持不分段单列,通篇的白描和对话文字堆在一起,故意造成一起过度“拥挤”的视觉感。这就像是老上海的街道弄堂以及没有单独厨卫的居民住宅一样,狭小而拥挤,却每天上演着丰富多彩的家常故事。
与块状的视觉结构相对应,《繁花》的故事叙述也是块状堆积的。最直观的感受是,小说充斥着“某某说”这一基本的句型结构,长达三十多万字的小说几乎就是靠这一对话结构徐徐推进故事的发展演变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语气,说出不同的话。有趣的是,金宇澄不厌其烦地描写了几场现代饭局,作者此时几乎是化作墙角的一架摄像机,不动声色地记录了饭局上每一位参与者的言行,给读者的感觉更像是观看了一段又一段精彩的视频记录。正是因为这种墙角摄像机式的记录,在这部小说中,很难找出一个连续的情节,有的,只是一件又一件琐碎的事情,一个人在对话中引出另一个人另一件事,一场对话中夹杂着另一场对话,不断牵连,不断辐射,在读者的脑海中渐渐形成一个广阔的关于上海的特殊印象。
另一方面,小说的总体叙事结构,作者也作了精心的安排。面对从1960年代到1990年代这漫长的时间跨度中上海所经历的世事变迁,作者并没有按照传统的顺序描写或者倒叙描写,而是采用一种两个时代穿插进行的结构方式:奇数章节用繁体标注,描写六七十年代;偶数章节用简体标注,描写八九十年代,直到二十八章,两个年代在时间上合二为一。对于这种新颖的叙事结构,根据笔者有限的阅读经验,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中曾采用过,不同的是,霍达穿插描写的是两代人的生活,而金宇澄穿插描写的却是一代人在不同时代的生活。一方面,当然,有作者自己所说的“现代的读者,是最有文化的读者,对于拖沓缓慢的爬行叙事,接受者越来越少了。因此以一章新,一章旧的节奏来延伸。”3等原因,但另一方面,却也因此而取得了特殊的效果。两个不同的时代穿插描写,对比是明显的——前时代的禁欲与后时代的纵欲、前时代人性的单纯美好与后时代人性的尔虞我诈;变化也是明显的——服装的变化、住宅的变化、人们生活处境的变化等等。作者通过强烈的对比表达出对世事变迁与人生无常的感慨。
三、生活语言的神韵
中国古代文论提倡“神韵说”,强调写诗作文要讲求语言的神韵。任何一部文学作品,归根结底都是语言的艺术。《繁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是一部用改良版沪语写作的小说。在正统的普通话面前,这种来自江南的语言应该说是一种少数的边缘化语言。然而金宇澄却有意选择这样一种语言来书写上海这座城市,其另辟蹊径的用意是明显的。
张新颖在《行将失传的方言和它的世界》中提到了两个概念:“写作语言”与“生活语言”的区分,作者认为对于一个“生活世界”的语言与普通话差别很大的作家来说,写作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翻译”。可贵的是,金宇澄在《繁花》中自觉选择了用自己的生活语言——沪语来写作,并且他认为这是“母语写作”,他用上海话的思维,把“母语”用书面形式写出来。4这是一种自觉退回到生活语言本身的尝试。因此,《繁花》中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烙上了浓浓的上海印记,整部小说的对话也因此具有了气态上的神韵。
方言作为一种生活世界的语言,是有着牢固根底的。相比于书面的普通话,方言是一种活的语言。胡适说:“方言的文学所以可贵,正因为方言最能表现人的神理。通俗的白话固然远胜于古文,但终不如方言能表现说话的人的神情口气……方言土语里的人物是自然流露的人。”5《繁花》的作者自觉践行这种方言化的写作,并且与正统的普通话保持了明确的界限。在文中,不止一次,作者会提醒读者,“某某用北方话说”,而这些说话的人,也多是从外地来到上海的,这不仅体现了小说语言与普通话抗衡所作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上海人骨子里的一种“排外心理”。这是符合上海这座城市的特色的。
笔者从小生活在吴语区,因此读到《繁花》的语言有种熟悉的亲切感。在语言营造的世界里,我体会到的是这种语言带来的温婉、柔和与俏皮,那是一种欲言又止的含蓄,那是一种一语双关的智慧……人物说话时的腔调、语序都表现出了南方小镇特有的舒缓个性,就连说着这话的主人公,性格也是那么如水般的温柔,遇事不骄不躁,全然没有脾气。小说的“引子”部分写到,沪生与梅瑞本来是男女朋友,但是后来梅瑞看上了沪生的好朋友阿宝,在提出分手的时候,沪生与梅瑞的对话时及其有意思的:
梅瑞颓然说,其实,主要是我崇拜一个男人。沪生说,我明白了。梅瑞说,这个男人,我现在绕不过去了。沪生说,我明白了。梅瑞说,啥人呢。沪生说,阿宝。
梅瑞说,宝总以前,谈过几个女朋友呢。沪生说,一言难尽。梅瑞说,宝总以前女朋友,为啥分手的。沪生不响。
梅瑞说,宝总对我,如果有了想法,沪生要告诉我,沪生说,一定。
沪生在这里表现出的,是典型的南方男子的性格,温顺而平和,连分手都是这样平静的。小说中这样的语言场景比比皆是,这是典型的南方生活调性。
在《繁花》中,作者除了大量使用一些典型的吴语方言词如:“断命”、“白相”、“事体”、“触霉头”、“轧朋友”、“小娘皮”、“滑头”等,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书中频繁使用了一个词汇——“不响”。在对话中,作者不厌其烦地使用“某某不响”这一句型,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无论是在日常对话还是争吵矛盾中,作者都以“不响”来化解尴尬和结束对话。似乎金宇澄想要营造的就是一个“不响”的世界,就如小说的题跋已经指出:“上帝不响,像一切由我来定……”“不响”是人物的常态,在笔者看来,也是一种处世的智慧,此时无声胜有声,有时候,沉默比开口说话更需要智慧。当然,“不响”也可以说是一种南方性格,吴侬软语熏陶下的个性,也必定是这样温顺平和的。
但是,金宇澄的野心是巨大的。他虽然有意选择用上海方言来写作小说,但他使用的是一种改良版的沪语,去掉了一些“耐”“饿”这样的人称代词和“哚”“哉”这样的语气词,而单单选取了一些上海方言独特的腔调与节奏,目的是想要写出一本北方读者也能够读者的上海方言小说。当然,这样的写作是费时费力的,作者说,他没写一段,都会用普通话和上海话各读一遍,然后进行修改,为的是最大限度地迎合不同区域的读者群体。否则,若《繁花》只是一部简单的方言小说,它也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文学成就。
所以说,《繁花》之奇,奇在题材、奇在结构、奇在语言。从以上方面来看,笔者借用刘老师的话来评价《繁花》,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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