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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及层次辨析

作者: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周梁来源:《前沿》日期:2012-10-04人气:3692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既是管理研究问题也是一项企业实践。文章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和层次做了整理和辨析,在利益相关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完整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并且认为其范畴内部具有层次关系,应该用系统观点看待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应用系统的观点,文章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层次

0   前言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1924年由美国学者希尔顿提出来的,1953年《企业家的责任》一书的出版,使得企业社会责任逐步被世人所熟知。近几十年来,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不但大量为人所关注研究,而且随着西方企业日益发展成熟,正在成为企业及企业家热衷于实践的一项管理活动。伴随着我国企业的成长和国际化趋势,认知企业社会责任也成为当务之急。

据大致统计,目前国际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有超过400多项标准、原则、规范及导则等呈现多样性共栖状态。在不同场合下,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内容所指莫衷一是,造成了价值观点、管理行为上的混乱,也引起一些争议及问题。因此,梳理并准确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及层次就显得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1 主要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多样,所指范畴不一,原因一方面在于其本身,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复杂性以及各类型责任之间存在的细微差别,这些因素导致我们难以定义责任内容宽泛外延的边界;另一方面,不同利益相关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强调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

1.1  经济学的范畴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早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还没有产生前,就在其经典著作《国富论》指出“企业的唯一任务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于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以经济学上的观点解读,企业就是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生产单位,追求利润是衡量企业的唯一标准,利润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直到今天,这一基本观点依然会得到经济学者的认同,“企业的责任就是使其利润最大化。”假如企业不再追求利润,那么企业也就不是企业,而是公益单位了, Friedman就在1962年的论文中确认了“企业一其利润最大化为责任”的看法。

按照经济学的理解,划分企业社会责任范畴的标准就被赋予“利润”这个唯一指标,能够带来利润的责任才是可以接受的。我们注意到亚当·斯密提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即可以理解为企业对社会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企业需要接受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如果企业纯粹的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而不顾法律的约束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最终违法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导致利润的损失。按照经济学界定企业社会责任,范畴是最基本的,仅限于承担法律和制度要求的社会责任。

1.2  SA8000引入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不少企业人士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来源于SA8000标准。SA8000是一个国际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标准,是众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中较为完善的一个,因其在国际采购中被采用,快速引起了出口企业的关注和重视。同时,由于标准触动了企业利益,也引起过对其合理性和是否是贸易壁垒的争议。

SA8000标准界定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包括消费者权益、劳工权益和环境保护三个主要内容,其中又以保护劳工权益为最突出。应该说这个标准包含的内容范畴也是不全面的,其是以公众的角度,将关注公众利益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

1.3  基于公益慈善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为公益慈善行为是一种比较狭义的误读,很多人在提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时候,就会等同于企业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在大众传媒的宣传中这种误读的范畴也经常出现,一些媒体的排行榜或者评奖直接将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捐款数目作为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由于公益慈善捐助最容易被量化和公众关注,企业也乐于通过一些公益慈善或者简单的捐赠来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有些企业对公益的支持并不是通过一次性的捐款来进行的,而是在进行公益获得的同时,提升企业自身的社会形象,如我国矿泉水生产企业“农夫山泉”在中央电视台打出“喝一瓶水捐一分钱”的广告,将消费者——企业——公益活动联系在一起,既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推动了产品的销售,也体现了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1.4  利益相关人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在各种管理理论中,利益相关人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解释最为全面,容易为人接受。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相关者,要对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负责。利益相关人指受到企业经营行为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者、政府、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势群及整个社会关系等(Freeman,1984)。利益相关人理论既清楚的解释了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原因(企业不是独立创造利润,而是依赖于利益相关人),也明确的指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考虑所有利益相关人的要求)。利益相关人理论中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可以完全涵盖前述三种观点的范畴。

综上,用表1来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划分企业社会责任范畴之所以出现不同,在于所在的立场及角度的不同,追求实现的目的不同。

表1: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比较

角度

强调范畴

目的

经济学观点

法律、制度责任

降低企业社会责任,增强市场作用。

SA8000标准

消费者权益、劳工权益、环境保护

以外部标准推动企业关注公众核心利益。

公益观点

回馈社会,捐助公益事业

树立企业社会形象。

利益相关人理论

对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者、政府、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势群等负责

倡导全面的企业社会责任,追求各方面平衡和谐。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

利益相关人理论固然给出了最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但是带来的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变得范畴非常广泛,使得对其内容的把握尺度和执行变得非常困难。企业同时对多个主体承担着社会责任,谁先谁后,如何兼顾和平衡?显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一概而论,不分轻重的讨论研究是非常不合理的。为此,对企业社会责任划分层次是必要的。

2.1  按照利益相关度划分层次

企业的利益相关人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者、政府、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势群及整个社会关系等,显然他们对企业的主要期望诉求都是不同的,表2中列出他们的差异。

表2:不同利益相关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

利益相关人

期望

股东

创造企业利润,稳定企业经营,完善企业管理。

雇员

提高个人收入,保障劳动安全,培训提高技能,改善工作环境。

供应商

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良好的商业信誉。

竞争者

公平的竞争手段,共同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及环境。

消费者

产品质量,合理的价格,产品信息透明。

社区

环境保护,和谐的关系,帮助弱势群体。

政府

环境、税收、就业、国际关系。

不同利益相关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是不一致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矛盾冲突。如果我们假设利益相关人本身就是自利的,那么,他们将会努力让企业首先承担自己期望诉求的那部分社会责任。一般企业先满足谁的期望,决定于其相关程度以及对企业干预影响的能力,据此,我们可以简单的为利益相关人划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可以直接把握控制到企业利润的利益相关人,包括:股东、政府。其中股东可以直接获得企业利润,而政府可以用税收、奖惩等手段直接影响企业利润。

第二层次:影响企业利润分配的利益相关人,包括:雇员、供应商、竞争者、消费者。这个层次的个人或群体可以通过价格谈判、竞争、购买行为等间接影响企业利润。

第三层次:不影响企业经营,但会间接收益或收损于企业的利益相关人,包括:社区、环境。这一层次自身对企业的影响力较弱,但其诉求也可能得到企业或其他利益相关人的认同。例如环境保护问题,如果只是环保组织要求,对企业的压力并不大,但得到政府、消费者的支持,那么企业就会很快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如若不加理睬,最终企业利润必将受损。

由于影响力不同,以上层次中,前一层次的期望一般会先得到满足,即可以直接把握控制到企业利润的利益相关人的期望最先得到满足,其次得到满足的是影响企业利润分配的利益相关人,最后得到满足的才是不影响企业经营,但会间接收益或收损于企业的利益相关人的期望

2.2  按照性质划分层次

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社会对企业在经济的、法律的、伦理的和其它酌情而定的期望。”按照这个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按照属性被归纳为四种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发责任。经济责任指企业必须进行经营活动,通过生产、销售、服务等创造财富,获得利润以获得市场生存。法律责任指企业必须遵守法律、制度的约束,不能为了追求利润而违法犯罪。伦理责任指企业在法律责任之外,还要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对企业的期望。自发责任是企业按照自身价值观,主动承担超出外部的期望社会责任。

Carroll的类型划分被多数学者认同采纳,但是他认为:“这四个方面不是相互排斥的,相互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不能累积也不能加总。”可见,他对这四个方面没有作出层次的区分,认为是同等的责任。从现实企业的实践活动来看,企业承担四类责任有比较明显的层次关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发责任”。

企业一般优先承担前一层次的社会责任,逐次发展。比如企业在求生存的初期,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生存的空间,经常会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产生一些“原罪”性的问题,而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发展稳定,企业才开始遵规守法,满足社会伦理要求,而成熟的企业就会自发的进行社会慈善、捐助公益等活动。

2.3  企业接受社会责任的层次

企业方来看,负担社会责任一般有从被迫接受到主动承担的过程。按照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主要有三个层次:“被迫承担——博弈承担——自愿承担”。

被迫承担的社会责任一般属于企业的基础性社会责任,为社会普遍认可,以法律或制度规范等固化下来,对企业具有强行的约束力,不因企业规模大小及其发展程度高低有别。也是每个企业不得不接受的社会责任底线,这种社会责任企业必须履行。

博弈承担的社会责任是社会对企业有比较强烈的责任要求,相关利益人可以靠自己的影响方式与部分企业达成承担这些责任的契约。常见的博弈方式包括: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利益谈判,道德舆论谴责等方法。

自愿承担的社会责任一般是企业形成自身价值观(企业文化)之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含义同Carroll提出的自发责任一致。

综上三种方式的层次划分都说明:第一,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存在一定的顺次差异,企业是先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低一层次的社会责任,才进而考虑高一层次的社会责任;第二,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差异,源于对应利益相关人对企业行为的影响能力。

3 相关建议

经过对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及层次的辨析,可以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不是单一的企业问题,它涉及众多利益相关人,构成一个内容复杂且具有层次的系统。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推进改善其管理实践,必须针对这个系统的结构做具体分析,才可能得到正确的解答。

3.1  以系统的观点认识企业社会责任,减少争论。

前文所述,由于不同人谈及企业社会责任时候所指的范畴不同,讨论层次不一,往往引起很多争论,比如:“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否增加企业成本,减少企业利润?”“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如何把握?”这样一些问题,如果不针对具体的责任层次来讨论,就很难给出一致的答案,但是如果分层次来说就非常简单。

统一在系统的认知下,每一种观点都会是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角度,但从总体上讲,可以为系统确立一个统一的目标:“以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企业同利益相关者在价值创造中的多方共赢。”

3.2  关注利益相关人的差异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

按照系统的认识,企业社会责任不是企业个体的问题,而是企业同其利益相关人之间互动的结果。

从企业角度,应该认识到自身经营活动依赖于环境,影响到利益相关人。企业的根本使命是创造财富,而不是将他人的财富据为己有。因此,企业谋求利益的同时,需要对他人承担一个基本的责任:“不损害相关人的利益”。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还应该主动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层次。

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人,不能简单的依赖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要积极的维护自身利益,比如政府要认真执法、消费者要主动维权、社会舆论要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等等。与此同时,利益相关人不能将自己始终放在企业的对立面,毕竟社会财富主要依靠企业创造。只有企业同利益相关人和谐相处,才能共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3  基于层次的理解,对不同的企业提出不同的社会责任要求。

中国传统思想中有提到:“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各种道德伦理都认同强者承担更多责任的道理。一方面企业相对个人,在社会经济中处于强势地位,应该承担起一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各个企业发展程度不同,生存难易不同,在市场中所处的强弱地位也有差异,倡导优势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也是符合道德伦理的。对所有的企业,有一个基本层次的社会责任,而随着企业的发展成熟,应该不满足基本的要求,外界要对其提出更高的期望,而企业自身也要勇于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当然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要量力而行,毕竟企业是一个营利性的组织,泛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将会危及企业利益甚至存在,最终也会阻碍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Carroll,A.B.,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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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企业家看社会责任[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6] 单忠东.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7] 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8] 亚当·斯密.国富论[M].华夏出版社,2005.

[9]周友苏、张虹. 反思与超越:公司社会责任诠释[J]政法论坛2009,(1).

[10]楼建波、甘培忠主编. 公司社会责任专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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