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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之“情”的哲学内涵

作者:王春晓来源:原创日期:2013-05-11人气:4184
《庄子》之“情”的哲学内涵

    人生问题是哲学研究的基本命题之一,在庄周及其后学所构建的哲学体系中,人生论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道家“安命”与“逍遥”为主的人生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情”的诠释与辨析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庄子》“无心无情”的人生态度与“安情”、“任情”、“复情”的超越精神想望,也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无情”与“安命”、和“逍遥”  

    张岱年先生在其《中国哲学大纲》认为:“庄子讲无情。……庄子主张‘有人之形,无人之情。” 13也就是说,在庄子看来,“理想的人格是有人形而无人情,有人形故与人同类,无人情则是超脱于是非”14。在“德充符”,庄子对其“无情”的人生观念进行了界定:“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15,而他如此主张的目的则在于“有人之形,故群于人,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16,并进一步指出“眇乎小哉,所以属于人也!謷乎大哉,独成其天” 17,认为好恶一类的情感会为人招惹是非,唯有顺应自然而然的天道、明哲保身、颐养精神,做到“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18才能够达到“悬解”般真正解脱的伟大境界。刘笑敢先生在《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亦提及:“庄子哲学以安命论为起点,以逍遥论为归宿,从安命论转向逍遥论的关键也在于无心无情。”19 在庄子“无情”观念的阐述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庄子哲学由“安命”向“逍遥”的脉络走向,但是在这一过程之中,“无情”的作用与地位则是值得我们加以思索的问题之一。 “德充符”篇对“无情”的定义,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目的。但是倘将视角拉开就会发现,在庄子“安命论”的内部,“无情”又被视作某种手段。也就是说,“无情”乃为体用合一。

在庄子的哲学体系中,“命”往往体现为一种无意志、无目的的客观必然性,甚至是某些看似偶然的必然性,而“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20则被庄子视为“至德”反复强调,但如何方可“安命”呢?《庄子·人间世》:

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21

庄子以子之爱亲做为“命”的个例,并认为在面对此类无可逃避的必然时,只要懂得调养心性,“行事之情”并顺应自然,就可以忘记自身的荣辱哀乐,而养心之法则在于“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22的“无情”。继在“德充符”中提出了“无情”以对有好恶、试图益生的“人之情”进行否定之后,庄子又在“大宗师”中提出了“物之情”与“恒物之大情”的观念: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遯。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遯,是恒物之大情也。23

庄子指出死生、昼夜的这些变化都是人所无法干预的“物之情”,是此非彼不如不分彼此而同乎大道;益生的行为也会益死,与其有为而徒劳,不如“藏天下于天下”,无为反倒无所失去。庄子还进一步指明,效法主宰一切的大道,“无情”就可以得到“逍遥”:

特犯人之形而犹喜之。若人之形者,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其为乐可胜计邪!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遯而皆存。善夭善老,善始善终,人犹效之,而况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24

在如何修道方面,庄子则提出了“心斋”、“坐忘”等方式方法,但其根本仍是要做到无好恶、等生死、顺应自然。

综合上述,“无情”不仅是“安命”的基础,也是达到“逍遥”境界的途路。“安命”与“逍遥”的区别则在于:“安命”强调安顺于既定境遇,“逍遥”则意味着最高程度的精神自由与愉悦。“庄子之逍遥游的实现是一个纵向的追求和提升的过程,是从顺应、到超越、到终极超越之体验的过程。安于既定境遇和实现逍遥是两个层次、两个阶段的不同,是条件和目标的不同” 25,但是无论是“安命”还是“逍遥”,其必由之路都是“无情”。

(二)“安情”、“任情”与“反情”

庄周后学在《庄子》外杂篇中对庄子 “安命”与“逍遥”的人生哲学进行了新的拓展与诠释,其中“性命之情”的提出以及“安其性命之情”、“任其性命之情”、“反其性情”等观念尤其受到后世的关注。“性命之情”最早见于“外篇·骈拇”:

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今世之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不仁之人,决性命之情而饕贵富。……

……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26 

庄周后学指出真正的大德并非通常意义上的“仁义”,而是“不失其性命之情”,也就是不人为破坏自然所赐予的生命内蕴;不是“决其性命之情而饕贵富”而是要“自适其适”。

在《庄子》外杂篇中,“安其性命之情”或“任其性命之情”的说法也屡次出现,但“安情”往往与纷乱的社会现实相联系,“任情”则相对侧重于对“自适其适”的超越境界的追求。庄周及其后学所处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社会最为离乱的时期之一。面对三代以下统治者以仁义扰动天下,以赏罚为能事,驱动民力,搜刮民财的现实状况,道家学派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在宥天下”的施政主张:

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27

庄周后学认为,“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名曰治之,而乱莫甚焉”28,真正的统治之道乃在于“无为”:

 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故君子苟能无解其五藏,无擢其聪明;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神动而天随,从容无为而万物炊累焉。29

这种“无为”而“在宥”天下的观念在“外篇·天地”中被进一步地细化为“官施而不失其宜,拔举而不失其能,毕见其情事而行其所为,言自为而天下化。手挠顾指,四方之民莫不俱至”30的“圣治”的政治方略与愿景。或可认为,在“安其性命之情”的层面上,庄周后学之“安”,与庄子“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安”有了很大的区别,其对“无为”的诠释也更回倾于老子君人南面之术的维度,并使之成为了庄学“政治论”的重要部分。

 与“安其性命之情”的社会性旨归不同的是,恰如“骈拇”所示,“任其性命之情”与后来的“反其性情”,更多地体现了庄周后学对个体精神状态的内向性关注,并延续了内篇中对于超越性精神境界的追求。“骈拇”篇以“自闻”、“自见”、“自得”、“自适”的“自事其心”为标准界定了“任其性命之情”,但究竟如何方可“任其性命之情”,“达生”给出了“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31的答案。即是说,通晓生命至理者不强求无可奈何、无能为力的结果,而要做到这样则需要“弃事”、“遗生”,因为“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合则成体,散则成始。形精不亏,是谓能移。精而又精,反以相天”32。抛却世事,“忘乎地,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33。忘己,就会达到与天地合一,“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 34,进入无言而心悦的逍遥境界。然而与这美好的理想景况相对应的现实却是世人久已“丧己于物,失性于俗”35,成为所谓的“倒置之民”。针对“丧己于物”,庄周后学提出“形莫若缘,情莫若率”,认为“缘则不离,率则不劳。不离不劳,则不求文以待形;不求文以待形;固不待物” 36。与万物和顺便可以相混同而无区别,性情率真也就无需劳费心机,进而不必对自己的外表或行为进行修饰,也就不会丧己于物,这也就是所谓的“物物而不物于物”37。 

对于“失性于俗”,《庄子》外杂篇还提出了“反其性情而复其初”38  的构想,并在《庄子·杂篇·庚桑楚》中,借由南榮趎学道的过程,展示了反其情性的方法以及复其性情之后所能达到的两重修为境界。

老子曰:“卫生之经,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能翛然乎!能侗然乎!能儿子乎!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终日握而手不掜,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瞚,偏不在外也。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是卫生之经已。”南荣趎曰:“然则是至人之德已乎?”曰:“非也。是乃所谓冰解冻释者,能乎?夫至人者,相与交食乎地而交乐乎天,不以人物利害相撄,不相与为怪,不相与为谋,不相与为事,翛然而往,侗然而来。是谓卫生之经已。”曰:“然则是至乎?”曰:“未也。吾固告汝曰:‘能儿子乎!’儿子动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若是者,祸亦不至,福亦不来。祸福无有,恶有人灾也!”39 

在庄周后学看来,如同婴儿一般无知无为并保有天真的本性,便可以在乱世之中远离灾祸,也就达到了“天地”篇所谓的“德人”境界。但这仍不是修道的最高境界,真正要反其性情则需要不受尘世利害的扰动,不相互指责、谋算、勾结,生活、游乐都顺应自然天地,这样一来方可以达到“致命尽情,天地乐而万事销亡,万物复情”40的“混冥”状态。倘若对应内篇中的“安命”与“逍遥”,我们大致可以认为:“德人”所处的是“安命”之境,而“神人”的“混冥”状态则是真正达到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41的真正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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