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杂钞》
曾氏将文体分为三门。告语门与记载门分别以“告”和“记”的功用立足,所括皆实用文体。著述门以“著作”之性质存在,包括三大文类:论著、词赋、序跋。前文已论及论著类文体相当于今议论性散文,词赋类文体相当于今抒情性散文,只是文句用韵而已。至于序跋类,曾国藩释为“他人之著作序述其意者”,包括“序、跋、引、题、读、传、注、笺、疏、说、解”等,实即今之序、跋。由此可见,著述门所括皆文学创作文体,曾氏所谓“著作”即文学创作之意。曾氏三门文体对峙,尤其是著述门的提出,从文体的角度明确区分了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
下面将曾氏《经史百家杂钞》的文体分类与当代文体学分类列表对照:
当代文体学分类 |
《经史百家杂钞》分类 | |||
文 学 作 品 |
散 文 |
议论性 |
著述门 |
论著类 |
序跋类 | ||||
抒情性 |
词赋类 | |||
记叙性 |
记载门 |
传志类 | ||
叙记类 | ||||
杂记类 | ||||
典志类 | ||||
实 用 文 章 |
公务文书 |
下行文 |
诏令类 | |
上行文 |
告语门 |
奏议类 | ||
书信 |
书信 |
书牍类 | ||
民俗文书 |
丧葬文书 |
哀祭类 |
曾氏将文学创作的著述门与“告”、“记”功用的告语门、记载门并列,与现当代文体分类中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的并列相峙遥相呼应。虽然根据当代文体分类法,曾氏记载门与著述门皆被归入文学作品类,②但是在现代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除杂记外,记载门其他三类文章并不被列入文学作品类,而是和告语门一起被归入实用文章之列。③可见,曾国藩对于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区分与现代文章的分类几近一致,只是在当代文学概念广义化的背景下才有了出入。在当代文学概念广义化的背景下,文学评论被列入文学作品之列,曾氏则早将序跋归入文学创作之列,与论著类并为今之议论性散文,此举具有超前性。曾氏词赋类则刚好与今抒情性散文相对应。今之实用文章类在公务文书中区别上行文和下行文,明显与曾国藩区别诏令类和奏议类的标准一致。曾氏书牍类对应今之书信类,哀祭类对应今之民俗丧葬文书等。综上,曾国藩对于文体文类的划分与当代尤其是现代的文体分类表现出惊人的契合,前者对后者不无启示,或后者一脉相承于前者。
对于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区分意识并非缘起于曾国藩。早在魏晋南北朝,萧统就编《文选》专收他所认为的文学之作,暂且不论萧统心目中文学的涵义,也不论这种区分是否科学,可肯定的是他已经有将文学与非文学作品进行区分的意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文学创作实践丰富无比,但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明确区分似乎没有被纳入思考范围。至清代,这种局面仍无突破。姚鼐《类纂》没有将所分13文类进行此方面区分,止于混沌状态。曾氏对于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文体的明确区分很可能受启示于萧统对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分意识,因为曾氏对于《文选》极为熟悉、推崇,要求弟弟、子侄辈必读此书。另外,曾氏这一观点可能与李兆洛也有关。李氏俨然已将“缘情托兴”的文学创作与“庙堂之制、奏进之篇”、“指事述意之作”两类实用性文章进行了区分。此外,曾氏对于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明确区分主要得益于他坚持以功用为标准对文体进行分类,因为“只有从文体功能上把握文类,才能发现传统文章中实际存在着的实用文章与文学创作两大类之间的差异:前者以实用为要,后者以审美为主。而从其他角度分类则很难发现上述差异”。[6]
总之,曾国藩通过对《杂钞》的编撰使其文体学观点明朗化:以简驭繁、化繁为简的文体分类方法,以功用为唯一标准的文体分类准则,以及对于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的文体区分。这些观点基于前人及时人,但向前跨出了一大步,与现当代文体学相关观点遥相呼应。现当代文体学观点与曾氏的努力之间明显存在着内在关联,这反过来映证了曾氏这些文体学观点的正确性、科学性。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对中国文体学发展的以上贡献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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