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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和谐:老子自然伦理思想的文化哲学旨趣——学术论坛

作者:韩彩英来源:原创日期:2013-08-10人气:1104
 邱飞廉指出:“老子以万物联系的宇宙观来审视自然生态,因此,他并不将人的行为独立于自然之外来看待。他认为自然是一张有秩序的网,人类是这张秩序之网中的一环。”无疑,老子的世界是人与自然之间无缝隙、元隔阂的一体建构的文化世界。这种“文化本体”的世界(本体)观,既不同于西方传统中的那种自在的、自为的以自然为中心的世界(本体)观,也不同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人本主义者所持的以人为中心的世界(本体)观。或者说,老子的哲学思想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是自然本体与人类本体合二而一的“世界”;在对“世界”存在的基本理解上,是一个凸现人文关怀和生态情怀的文化本体的世界状态图式。因此,老子关于世界(或者宇宙)的理性,显然不同于西方自然哲学架构中的自然理性,更不同于西方神学架构中的宗教理性。
西方观念中的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崇尚人,将“人”视为高于一切存在之存在,将“人”视为世界的中心,甚至就是世界本身;而老子(以及道家)的人文精神重点在于崇尚(作为“关系状态”的)和谐:世界是自然而然地存在的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中的世界;而且,“人”并不必然地(或者先天地)具有超越世界之其他存在物的主体地位,同时,“人”之外的世界之其他存在物也不必然地(或者先天地)具有超越“人”之为世界之存在的主体地位。至于老子关于世界(或者宇宙)的理性与西方自然哲学架构中的自然理性之间的差别,已是众所周知,自然无需赘述。
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陈鼓应先生指出,在这个文本中,“老子提出了三点重要的哲学意涵。第一,道与德之所以尊贵是由于道对这世界发挥了创造的功能,德则尽其畜养的功能。第二,老子尊道的同时。又提出贵德的思想,‘贵德’是重视个体意识的体现,此德具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精神,老子称赞它为‘玄德’——个体深远的独特性。第三,老子明确提到道的‘莫之命’——对万物不加干涉而任其自为。道之‘莫之命’的精神和西方宗教哲学上的‘绝对命令’形成强烈的对比,也更加张显了道家的人文精神。”
世界著名汉学家安乐哲(Roger T.Ames)和郝大维(David L.Hall)指出:“道家哲学则通过我们所说的‘无’形式来传达他们的敬意典范。这一典范的品格三个最为熟知的表达形式就是:‘无为’‘无知’和‘无欲’。分别说来,就是,‘遵从万物之德的无强制性行为’;‘一种不借助于规范或原理的认知’和‘不企图占有或控制客体的欲望’。这三种情形中的每一种,都同儒家‘恕’的概念一样,必须将自我置入将要采取的行动与已知或预期的行动相一致的境况,进而将这一独特视角所获得的体验整合进个体品格中。”而在伦理道德思想能否发挥实际作用的意义上,如果我们的思想所考虑的仅仅是目的是否善良,如此言说就只能是些苍白无力的话语陈述。对意向和行为的约束,对思想模式的约束,形成合乎某种理性地预设的行为反应的思维定势是必要的。如我们所看到的,在这些方面,老子是将伦理言说的重点放在了过程之中。
一切对于生命状态做出体认的哲学思想都可以看作是文化哲学思想。而且,如安乐哲和郝大维所说:“人类与自然环境习性相通的交感作用就发生在被广泛征引的习俗和文化的内部。正是这种生态意识给了道家哲学深远的宇宙维度。”而且老子自然伦理思想的文化哲学旨趣在于他对万物和谐的追寻。在有些学者看来,最能体现或者玩味老子自然伦理思想之(大)文化哲学意蕴的,是“水”的本性或者性情。当然还有我们将在另一篇论文中讨论的“谷”之精神和“无为而无不为”的伦理志趣。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第八章)这里老子是取法于“水”的“不争”精神(这层意义上的“道”同于“德”)。“水”虽然本性地常常处于众人所不屑甚至厌恶的境地,但它的本性和性情却与道性相差无几:“水”既有到处弥漫的本性,又有卑微自贱的性情。所以,老子常常借用水“性”——“自无定型”、“低下”、“柔弱”、“不争”、“无为而元不为”,等水的阴柔意象——来论说“道”之“德”,论说他的和谐态度以及个体心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以至于文化生态的文化价值旨趣。
对于老子水“性”旨趣的伦理精神,王建辉做出了颇有水准的哲学解析。她指出:“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道’及其道论体系是以水为原型而构建的。”“《道德经》中到处都弥漫着水的意象,水成为抽象概念‘道’底部的一个本喻,构成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基石。”“以自然之水为隐喻的原型构筑哲学的核心范畴,决定了老子哲学的生态价值取向。”
王建辉进而指出:“在价值论上,道是人类活动的基本价值准则。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上,道是天人相合、物我共存的理想图景。”“老子没有假定一个超验的绝对观念,也没有去冥想上帝的无边伟力,而是从自然界本身出发去体悟和思考天地万物之道。”“老子以水为原型构建了‘道’的范畴。并且从水的特性演绎出伦理价值原则,将其作为指导人类行为的社会规则。”“水的根本特性就是循道而流,顺应自然而行,老子以此为喻,提出人类活动的总原则就是‘法自然’。”“老子直接面向自然界,以水及其所养育的物作为构建哲学的本喻。经由对自然的考察去洞悉人类社会,去寻求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和原则,这种来自自然的隐喻结构决定老子的哲学是自然主义的,具有整体性的思维特点。在老子的《道德经》中,天、地、人是浑然一体的整体,道既包括天道又包括人道,是一个整体性范畴,”“把天地人看成一个有机整体。体现了老子‘道’及其理论体系的生态价值取向”,这是一种以自然为喻的有机整体论思想。
《吕氏春秋·贵公篇》说:“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对于常人认为“无型”、“柔弱”甚至卑贱的“水”,老子却看到了它阴柔的“道性”,并且认为“柔弱”是至强的。所谓:“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第七十六章),“柔弱胜刚强”(第三十六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第七十八章)。是也。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王建辉“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道’及其道论体系是以水为原型而构建的”,“水成为抽象概念‘道’底部的一个本喻”,“以自然之水为隐喻的原型构筑哲学的核心范畴”之类论断有些牵强。因为关于“道”的本性老子还用了“谷”之空无、“辐”中之空无、“埏埴”之腹中空、“户牖”之凿空等等“空虚”、“虚无”实例来言说“道”“无之以为用”(第十一章)的“德性”,而这些关于“道”的“无”之本性而言。其寓意比起水喻更为基本。关于这一问题及相关内容,我们将在《“无”与“和”:万物和谐的文化理性和哲学意象》一文中展开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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