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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作者:苏庭福来源:原创日期:2013-11-21人气:5385

1.1相关制度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文件,这些基本规定虽具引领作用,但在国企的可操作性不强,具体的强化制约机制的实施细则和措施办法欠缺,难以实现全过程监控的作用。比如,在国企由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衡,造成部分领导独断专行。同时,部分国企运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尤其是在领导任用方面,缺乏竞争考核和约束机制,往往是终身聘用,能上不能下,从而导致一些大胆妄为的领导肆无忌惮地侵吞国有资产,违法乱纪,目无组织和纪律。
1.2拜金主义抬头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大潮推动下,西方腐朽思想和拜金主义渗透并腐蚀了企业部分领导、员工的意识形态。由于部分领导、员工思想意志薄弱,缺乏防腐拒变的能力,他们思想道德观念将会受到巨大的冲击,不能坚持我党的优良传统,私欲逐渐膨胀,一切围绕自身利益行动,甚至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工作上,他们不再以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为重,缺乏廉洁勤政意识,无暇关注企业的发展,以自身的安逸享乐为第一需要,过分追求物质享受,以企业改革和建设为契机,贪污受贿,侵吞挪用国有资产。在如此背景下,行政权力越位现象在所难免,加之缺乏相互制衡机制,给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1.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局限性
在国有企业中,纪委书记通常不是独立于本企业的职位,有的甚至兼任党委副书记,既接受本单位党委领导,同时又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由于人事关系不独立,难以对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任命及调配往往有本企业自己负责,因此有的纪检部门形同虚设。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和地位的企业的内设机构,在工作性质上与其它职能部门属于平行关系,很难实施有力度的监察和考核。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隶属同一组织,其监督效果很难提高。由于不能实现独立的监督,监督效果不佳,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1.4群众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
虽然在国有企业一直倡导群众监督,并提供必要的监督途径,但是从长期运行效果来看,未达到预期目的。一方面,部分群众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对待相关问题;二是一些相关部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给与有效的解决,从而逐渐打消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再者,对于领导失职、渎职等问题,群众即便知道,但是迫于各种压力不敢举报。对于一些行贿受贿、请客送礼等问题,由于都是秘密进行,也很难实现群众监督。当职工利益受到侵犯时,由于事关自身利益,有效的监督就是通过群众举报,但是有时处理结果却不尽人意。对于那些“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必须通过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查处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创新监管手段,并不断研究新的解决办法。
2.解决对策
2.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的现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注重过程控制,将各种不良势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建立民主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务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上级委派制度,避免同级监督,通过上级直接委派机构和人员到基层的方式实现有效监管。同时,根据相关法规完善用人制度,建立用人廉政准入制度和品德准入制度,从人才选用上防止用人不当带来的隐患。
2.2加强宣传和督导,转变干部作风
广大干部、群众的观念转变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完成,重在常态化管理,时时刻刻进行宣传督导。努力做到廉洁勤政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增强教育效果,防止由于宣传督导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在宣传的过程中,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进行说服教育,使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坚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利用各种有利时机进行宣传教育,绝不能走形式。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和重要人群,更要加强督导和教育,使其意识到自身肩负的重要使命,能够珍惜国家赋予自己的职责,端正态度,奉献社会。
2.3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提高纪检监察的实效
要想提高纪检监察的力度,真正发挥监察的实效,就必须成立单独的检监察机构,该组织与本企业没有任何连带关系,真正发挥其督察办案的效果。为了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应该不断完善各项评估制度和程序。首先,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自评系统,加强对自身各项指标的评估和督导,通过自我约束,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针对不同的类型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评估指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现代的评价方法和模式,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增加纪检监察的时效性。通过完善相关机制,实现行政监督、第三方监管和企业自评的有效结合,从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的实效性。
2.4加强群众监督,避免监管漏洞
通过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实现群众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对领导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者权力的制衡,是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公开办事程序的重要环节。同时应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的力度,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大众的监督职能,完善信访和举报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同时,使群众充分了解领导行为规范和相关办事程序,做到群众监督有章可循。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网络的监督作用,建立媒体和网上举报系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所有非涉密的查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加透明度,有效避免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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