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困境与路径研究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
随着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这是十八大以来第十二个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体现了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重视,更是提出了推进乡村振兴“路线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需要破解人才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乡村振兴离不开高素质人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地的效果关键在农民素质的培育和提升。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需要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主体,他们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新的资本、技术、思想、文化演化发展的典型代表。所以,如何培育一支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
2.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新型职业农民”概念自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越来越多的学者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要研究对象,成果也不断涌现,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也在不断明确和清晰。朱启臻(2013)认为:“新型职业农民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是有较高素质的现代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业的从业人员。”米松华、黄祖辉等(2014)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规模、有一定资金投入、产业化生产和服务社会能力的职业。”赵邦宏(2012)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是从事规模化生产的有着专业分工和技能的农业执业人员。这些概念虽然各不完全相同,但都有着将“具有一定技术、文化的农业从业人员,并以农民作为职业”为共同点。
本研究认为,区别于传统农民,新型专业农民是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先进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群,他们以农业相关收入为主要收入,是主要以涉农生产和服务的职业人员。 根据其工作内容划分,新型专业农民可以分为三类:以生产为导向的农民、以服务为导向的农民和以运营管理为导向的农民。
二、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困境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存在科学性不足,培育方式、对象、内容需匹配实际需求
农村有着地广物博的特点,不同的区域有着独特的产业和资源特征,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因地制宜和调整,并结合当地产业环境和资源禀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在当前实际培育过程中存在着培训方式和内容上单一的问题,重理论,轻实践,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存在匹配不足的情况。从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构成来看,按照不同来源又可以分为涉农企业、传统农民、高校学生、返乡创业等各群体,这些群体的特征各异,资源各异,所需的知识结构均不一致,故培训对象的筛选和培训内容需进一步强化匹配。针对传统农民,需要乡村文化及农业技术和相关政策指导;针对涉农企业需要政策支持、经营管理、产教融合类指导;针对返乡创业者可能侧重于创业指导、融资配套、经营管理等知识和技能;高校学生及大学生村官群体需要数智化、政策技术、新型模式等管理技能;此外不同的个体的知识结构及培训需求的侧重面也有一定区别,如何使得整体培训效果最优成为需要研究的课题。
从当前培训形式来看,存在着单一,创新性不足的特点,部分区域流于形式,追究参与数量,培训质量往往得不到保障,最常见的是线上或线下形式的课题培训,田间实训等形式较少,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受农时影响,培训的时长,专家的长效跟踪等略显不足,培训的持续有效性需要加强。
2.新型职业农民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社会认可度有待提升。
任何一个职业的发展,在于该职业的内在吸引力和发展动力,同样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需要给对应的参与者活力,满足其内在利益需求。农民的需求偏重于稳,如何让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前景可见,涉农创业风险最小化,提升职业内在发展动力成为需要研究的课题。一是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大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严重的 “空心化”、“老龄化”等问题,现代农业发展对资源整合的项目管理人才需求与日俱增,如何吸引资本和管理人才将农村土地、人力等资源进行有效重组,在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上变革以提升资源综合使用效率;二是在传统的认知来看,“农民”往往带有贬义的色彩,社会上普遍对农民职业的认同感低,普遍认为从事务农工作没有地位低,无前途,收益低,如何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吸引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融入新农村建设,将自身资源、脉络转换为农村新质生产力的提升;三是当前针对新型职业农民有着诸多利好政策和创业融资保障政策,但是由于信息屏障导致传导不畅,如何将这些培育政策进行有效传导也相当重要。
3.培育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和长效评价完善机制
尽管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层面下达了诸多培训政策和要求并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但是,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培育机制体制还是有着缺乏系统规划和政策支持力度有限的困境。存在负责培训部门主体责任不明,管理不集中不统一及培育内容老生常谈等情况,在资源共享协同机制上,还没有建立起“政、企、校”多方协同育人机制。在实践过程中,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专项培训覆盖范围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例如,部分区域在推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中,尽管提供了专项财政支持和由农科大学牵头管理,但相对于庞大农民群体和复杂个体需求以及区域差异的情况下,现有培训资源有限和实际需求不匹配;另外,关于培训对象的精准选择还需提高,存在为完成培训任务固定选择培训对象的情况,在鼓励农民主动参与,主动提高技能需求及挖掘潜在培训对象等方面还需提高。由于缺乏对培训全过程及效果的长效评价完善机制,导致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发展尚未形成长期稳定、有效、可持续的态势,限制和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深入实施。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路径与建议
1.深化人才培育体制多元主体培育机制改革,加大产教融合力度。
如图1所示,鉴于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特点,有必要建立 “三位一体”的多元协作培育机制,即以政府为主导,以高校社会组织、涉农企业为支撑,充分利用高校和企业的人才支持和资源引导功能。政府应该综合采取税收减免的办法、专项奖励等和农业创业类免息贷款鼓励农民主体参加的积极性,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完善合作培育机制和保障机制。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需要政府与培育主体的合作,而培育主体主要包括了涉农龙头企业、高职院校和专业培育机构,在他们之间强化师资资源的统筹和有效的管理,持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将其在培养过程中的作用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构建出一种高效的、多样化的培养机制;二是建立各类师资库,涵盖农科类高职院校、特色农业企业带头人、田秀才、土专家等,逐步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力度,借助政府的专项支持与指导,搭建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平台,发挥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和涉农企业的作用,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注入活力,按照产业、区域和特色一起来构建农村职业教育系统培训体系,甄选标准化示范区、实训基地等;三是建立长效培育指导服务机制,对参加培训人员建立综合档案,持续跟踪培训效果和了解培训需求,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定制化设计培训课程并开展跟踪,构建培训评价体系,定期更新学员信息、培育进展、培育需求,提高培育效果和实际需求的匹配度;四是探索线上线下多元化实训平台,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使得培训对象可以方便的发布知识需求和获得优质培训资源推动,让每个人可以更方便的学习相关知识,用于指导生产和实践,提升整体培训效能。
2.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内在动力,不断扩大队伍建设
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积极推动培育,更需要持续加强该职业的“内生驱动力”,不断促进队伍发展壮大。一是通过对当地新兴职业农民成功创业的经验和方法进行归纳和推广的基础上,提炼出一批符合地域特色,兼具可推广性和可复制性的典型范例,并在此基础上,借助新媒介,提高传统农户角色转换能力,逐步转型为新兴职业农民;二是强化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聘请村里的能人达人,引导外地农民、大学生返乡创业,利用补贴、培训等方式发挥人才功能带动乡村振兴,针对新农户,要研究和提供针对其关心的农业保险、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等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政策及指导,将镇或村作为一个子单元格,进行政策宣传和组织排查,帮助相关培训牵头部门甄选培训对象,将有限的培训资源提供给符合培训条件和有实际需求的适龄人才;三是要缓解农业经营发展中的资金短缺的问题,有必要研究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信用担保类贷款、农户贷款及相关财政补贴等保障措施,充分利用行业资本的出资和参股作用,实现社会资本和农村资源的再整合及协同育人。
3.加大数智化转型工作,优化师资与课程设置
数字化、智能化已逐步走向农村区域,无人机应用、直播带货等新兴技术和业态在新农村建设中逐步展现头角,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也理应和数智化进程进行匹配和升级。一是培育方案要匹配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及产业链发展需求,优化相关专业布局和师资配备;二是知识传授及人才培养体系设计中需进行数智化再造,而不是简单的农业生产数字技术运用,应理论结合实践,突破传统学科和知识框架的边界和限制,将数字化、智能化引入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确保相关课程设置和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可以有效衔接,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三是建立农业带头企业、农科院等产教融合合作机制体制,持续推动培训资源和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的高度融合,不断提升培训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满足各层次人才的培育需要;四是针对直播带货、数字化物流、无人机技术等新兴技术和业态,需要根据差异化的需求和特点,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参与相关学习和应用过程。例如:在直播拍摄知识传授,农村电商及旅游运营等特色培育可采用柔性团队全程参与指导。
4.构建多维度评价标准,完善产教融合效果评估改善机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是一个长期性、过程性的系统,任何一个有效的系统都有进一步完善内在自我净化和改善机制,人才的培育也不例外,构建科学有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评价体系,不仅可以了解当前培训效果和现状,通过后续进行完善和调整,利于提升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整体培育效能。由于人才培育实施主体具有多元性,因此,建设有效的评价标准也需要对政府、行业组织、涉农企业、新型职业农民主体等多元参与方分别设计评价标准体系。
一是应由政府协调成立区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评估监督机构,专门负责对农民人才培育整体工作效果开展评价,对具体培育成效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反馈。例如:是否制定了有效、协调且可操作的政策措施;是否通过有效方式推进并实施这些政策并传导给农民队伍;是否提供了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和补助;相关税务优惠、助业贷款政策是否有效且可操作?培育工作是否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以及是否有反馈不断反馈改善运行机制等。
二是应组织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 “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既要考虑参与主体的多元性,还要考虑政府、行业组织、涉农企业以外的社会群体等外部因素。通过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的评价,不断优化配置相关资源,提升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效能。
三是应组织由行业协会及政府共同组建的涉农企业培育评价指标,对于企业而言,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最终利益诉求是通过专项培育加大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综合收益。其中一部分收益来源于政府优惠补贴及产业扶助政策,另外一部分利益来源于农产品研发和农产品生产效能是否得到了对应提升,所以需要不断优化和提升涉农企业的培育评价,提升企业参与培训的内生动力,进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四是应定期组织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参与者开展综合调研,一方面可以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对当前政策、信息技术、文化、管理技能等的内在需求;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了解当前培育过程中的满意度和匹配度,以便进行对应调整,还可以通过调研对课程设置、课程形式、实践教学等提供参考。
结语
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参与主体,他们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新的资本、技术、思想、文化演化发展的典型代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的培育,关键在农民素质的培育和提升。在当前数智化时代背景下,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培育机制,紧密对接乡村振兴的内在需求,完善培训模式及机制改革,构建多维评价体系和优化改善保障机制,培育打造和建设一支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对高素质人才需要。
文章来源: 《村委主任》 https://www.zzqklm.com/w/xf/32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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