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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主体说或双重主体说

作者:井思源来源:《视听》日期:2015-10-22人气:1419

    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因此有人认为舆论监督是通过新闻媒体实现的,尤其是新闻工作者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着积极的主观性,所以新闻媒体也是舆论监督的主体。但是,新闻媒体以为人民服务,反映群众的呼声与要求为己任。新闻媒体对舆论的监督必定是当时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是社会焦点之所在。从本质上说,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舆论进行民主监督的一个途径。这也就意味着,是人民群众赋予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任务,是人民群众构成了舆论监督生成的基本动力。

(一)舆论监督借助新闻媒介

    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载体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整体需求。舆论借助媒体形成,借助媒体发展壮大,媒介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的作用应该受到肯定。但是,这不能说新闻媒介就是舆论监督的主体。首先,新闻媒介具有报道事实、传播信息、反映社会舆论的作用,这是新闻媒介得以存在的原因,这也是信息社会的需要。媒体发表的起到舆论监督功能的报道或评论很大一部分是媒体对公众舆论的反映。社会上出现针对某一事件或个人的舆论或意见倾向,媒体敏感的感受到这种倾向,形成报道。也有一部分是由群众提供线索、举报,媒体进行调查采访,从而得到事实真相,引起广泛舆论,起到舆论监督作用。又或者社会上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产生广泛的舆论,在这种情况下,多家媒体顺应形势,发表与此意见相匹配的意见。但任何一种形式都与公众密切相关,是公众关注点的反映,是公众思想的汇聚,从根本上来说反映的是公众的意见。媒体只是顺势而为,以争取受众。

    对“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主体”这种观点进行有力驳斥的是网络舆论监督,如微博反腐、网络论坛曝光等。从山东济宁原副市长李信下跪事件到汝阳县人大主任“艳照门”,都是以个人名义发布官员腐败证据,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起到很好的舆论监督作用。在这里,无论是微博还是论坛,都是非新闻媒体进行的一手曝光,而网络更多起到的是平台的作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功能,而是公民以个人名义所作出的行为。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高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舆论监督必然越来越个人化。自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公众的个人微博就可以进行舆论监督,方便且快捷。虽然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中还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实际上这种舆论监督尤其是“始监督”的能力是逐渐弱化的。

    还有一种极端现象就是对媒体的人为操纵。它是由于某种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的驱使,借助新闻媒介煽动群众情绪,而对报道对象造成伤害的极端行为。这是名义上的舆论监督,实际上有目的的失实报道,会起到极端不良的后果。

    这些都说明了将媒体视为舆论监督的主体是不科学的。

(二)新闻媒介中的新闻工作者

    媒体中的新闻工作者有着自己的意志,报道和评论都会有意无意将自身思想渗透进去,那么是不是可以从新闻工作者的角度出发进而认为其所在的媒体是舆论监督的主体?答案也是否定的。

    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新闻工作者的报道不可能是绝对自身思想的体现,他在报道中必然带有从群众中采访到的观点以及潜移默化的思想倾向,脱离不开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例如,社会普遍对“富二代”、“官二代”抱有抵触情绪,所以我们在媒体中看到的大多是对此的负面报道。

    而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人的心理是复杂的,情感的形成是一代代民族精神的汇聚并受自身所处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没人可以控制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媒体从业者会接受到所处环境和交往人的思想,它会在心理中留下痕迹,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舆论监督中会不自觉的流露出来。而且,新闻工作者本身是公众中的一员,他思想的形成植根于社会环境、受历史条件限制,他们的思想不会真正超越人民群众的总体认识和理解能力。所以说,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也脱离不了人民群众的意志。乔纳森·海特的“象与骑象人”理论认为,骑象人是有意识的论证、推理,而大象就是自发的精神过程,它发生在我们的意识之外,却实际操纵着我们的大部分行为。骑象人与大象可以指新闻媒体与公众;也可以指新闻工作者的报道评论文章等表达出来的观点与其心理思想。

    新闻媒体主体说显然是否定了人民群众历史创造者的地位,忽视了人民群众的作用。而双重主体说也是对舆论监督主体认识不清。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xf/9501.html 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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