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谣言传播路径分析——以“抢孩子”谣言传播为例
微信是腾讯公司2011年推出的一款即时网络通讯软件,自问世起就以便捷性、即时性等优势受到智能手机用户的追捧,成为当下最受欢迎的手机应用。据统计,截至2015年3月底,微信月活跃用户数已达到5.49亿。①朋友圈是微信的重要功能之一,经常刷朋友圈的用户应该对以下信息并不陌生:“警惕!刑警队好友发的,有孩子的家长注意了,最近有抢小孩的,开一辆××牌照的车,后面跟着一辆面包车,千万要注意孩子别独自玩耍,独自一人在外面,用你的爱心传递一下吧。”2015年6月份以来,数条“当心,有人当街抢孩子”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大肆刷屏,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类似的信息,人们口耳相传,谈虎色变,一时间,各地人心惶惶。但据警方证实,这些消息多为网络谣言,是一些居心叵测之人编造出来的。
微信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互动社交平台,其特有的点对点传播方式及强关系社交,使该平台上相关谣言的传播更加难以消解。此类谣言并不像大多数人想的那样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或者无所谓的“玩笑”,不会给社会带来大的危害。其实,从法律层面讲,传播谣言属于危害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会构成犯罪。当这些谣言大肆传播的时候,轻则给受众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重则影响社会稳定,甚至损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本文拟以“抢孩子”事件为切入点,分析微信谣言的传播路径及传播特点。
一、微信谣言的孕育期
5月25日是国际失踪儿童日,每年这个时期媒体总会把受众关注的焦点置于儿童失踪的报道上,撩拨着公众特别是一些孩子家长的神经,此类信息短时间内大范围集中报道,会给受众造成一种错觉:孩子失踪的情况怎么多起来了,人贩子难道又卷土重来了?2015年6月中旬,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这条后来证实是互联网营销行为的一条信息加深了受众的焦虑和恐慌。
2015年6月24号,不少网络媒体报道了《广西一男子幼儿园门口抢走3岁男童捅死孩子父亲》的新闻。很多人只看到标题,便开始感慨现在的人贩子越来越猖獗,改偷孩子为明抢,而且为抢孩子竟然直接杀人!这条新闻并非谣言,事实的真相是犯罪嫌疑人并非人贩子,两家人原本认识,此举并非为了抢孩子而是复仇。但是此类信息的一再出现营造了“人贩子就在身边、孩子一不小心就会被抢走”的舆论环境。
奥尔波特指出:“任何人类需求都可能给谣言提供推动力……焦虑是我们常听到的恐怖威胁性谣言的动力。”②这是“抢孩子”谣言产生的社会心理基础。谣言的产生都是基于某些具体的现实,一些无良微信商家从中看到了商机,利用人们对此类信息高度关注的心理,编造“抢、拐孩子”的谣言,从而达到吸引眼球、引起关注、实现商业利益的目的。
二、微信谣言的变异期
微信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信息时代以前,人们传播谣言的方式主要是口耳相传,因为无法有效存储和还原信息,在多人口耳相传的过程中,信息往往被增加、减少或者由于言说者和听闻者的理解不同、表述不同等,产生意义的偏离,从而导致信息的变异和扭曲。③而在微信传播的过程中,按道理说,人们利用的是“复制”“粘贴”的技术,传播过程中不会产生信息的失真,从而谣言也不会发生变异。但是事实正好相反,“抢孩子”谣言的传播源头已经无从考证,但是在传播中,从内容到细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和变形,以至于衍生出很多不同的版本。
比如有的谣言会将两条谣言拼接,形成新的谣言。第一条:江苏省来了1000多个外地人,专偷小孩抢小孩,苏州已丢20多个,已解剖7个拿走器官!第二条:人贩子已来到海沧石塘,光天化日强抢孩子,小侄女同学家隔壁的小女孩差点被强行拖走,地址在石塘房产站。两条谣言经过简单进行加法,就能够成为新的谣言迅速传播。还有的谣言添加更为详细的信息,使其看起来更像是真的。比如精确描述一两个车牌号,或者补上一张“人贩子”戴手铐的照片。在湖北枣阳,两个货车司机的车因为被指认为“作案工具”,每天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害怕遇到情绪激动的群众“把车给砸了”。还有的谣言形式会根据本地情况进行创作,全国各地,从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到某某乡村,都出现了“抢孩子”的谣言。山东的朋友圈大多传播的是发生在山东地域的“抢孩子”的谣言,比如“胶州南关今天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看见这车的注意了,真事,车牌号黑L S6005!!!赶紧散播!都别带孩子出去瞎转悠了,尤其别让老人自己带孩子,太危险了!!! 。”但通过在网络搜索关键字我们得知:同样的信息在江苏盐城、天津开发区都发生过,甚至车牌号都一样,未免过于巧合。其实只要上网搜索一下便知道这样的信息是谣言。
三、微信谣言的爆发期
“抢孩子”的谣言集中爆发于6月份和7月份,微信朋友圈成为“孩子失踪的高发地带”,身处全国各地的家长都为身边发生的“抢孩子”事件揪心不已。这些微信内容除了发生地点不同外,内容基本一模一样。比如“提醒各位家长,最近大街小巷有一批××(牌照)的‘专修楼房漏水’的××(车型)车,窗户黑黑的,外面看不到里面,其实是‘拉娃娃’的××(地名)黑帮,据外省被抓住的人交代,他们趁大人不注意,把娃拉到车里,一些是用来卖钱,一些却是拿去卖器官!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宝贝。”这是警方总结的“抢孩子”信息的模板,经查证,这些信息均为谣言。然而,为什么此类谣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全国各地轮番上演,引爆朋友圈?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能手持“麦克风”发言。微信平台带来信息生产与传播的便利,也自然地带来了谣言制造与传播的便利。微信传播的基础是手机通讯录和QQ好友圈的强关系社交平台,也就是说微信好友多是现实关系网络中所熟知的人,感情黏度较强,可信程度高,会在潜移默化中消减用户参与或分享信息的顾虑。即便是一条与原有知识结构和社会认知相悖的谣言,基于“知根知底”的线下关系、“趋利避害”的人性缺陷以及“举手之劳”的内传心理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推理假设,微信用户有时也会主动放弃理性思维、批判精神,转而盲目地“复制”“粘贴”和“分享”信息,④所以当朋友圈出现“人贩子开雪糕车偷孩子”“ 河北邯郸四名儿童被挖肝肾”“100多名新疆人团伙来偷孩子”等骇人听闻的信息,图文并茂地交待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时,被激发了善良和同情心的受众就不假思索地选择了相信,同时将信息转发给更多朋友。无良公众号依靠这种方式进行谣言的传播,而“无辜”的受众就这样成为帮其炒作的工具。
微信谣言爆发的原因还在于微信系统本身的封闭性。由于微信主要是基于人际关系的点对点传播,传播范围相对封闭,这将导致微信谣言难以及时监测和预警,谣言沉淀的时间长,甚至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从辟谣渠道来看,微信的技术特点导致信息只有在用户订阅了公众号后才能到达,权威信息很难实现精确和针对性传播,出现“‘大喇叭’的声音难以覆盖自吹自唱的‘小喇叭’的状况”。⑤
四、微信谣言的消退期
微信谣言同世界上所有事物一样,必然要经历产生和发展,最终进入消亡阶段。在经历高潮过后,这起“抢孩子”谣言随着公众的兴趣点的转移也逐渐被遗忘,直至消亡。在消亡过程中,主要是以下因素发挥作用。
(一)官方辟谣
在谣言消退过程中,来自警方的辟谣起到关键作用。官方在接到丢失孩子的报警后,及时展开调查,通过报纸、电视、微博、贴吧、微信公众号对信息的真相进行公布,给处于慌乱中的群众注入一针镇定剂,能够起到安定民心、消解谣言传播的作用。针对近期频繁出现的“抢孩子”谣言,全国各地网警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对在网上发表“抢孩子”等不实信息的网民及时查处,对谣言及时澄清。
(二)微信的自我净化
谣言在转发过程中,总有理智的用户对其提出质疑,当很多质疑或者相反的意见出现时,谣言的可信度就会大大下降。喻国明将这种现象称为“无影灯效应”,即每一个人的观点都有不全面之处,就好比每一盏灯都有“灯下黑”,但当所有知情人的观点汇聚在一起时,就会形成一种互相补充、纠错的关系,就会实现真相的再现。⑥在“抢孩子”谣言传播过程中,有人将各类“抢孩子”的信息汇总发布在网络上,总结“抢孩子”谣言的特点,告诉民众如何鉴别此类谣言。比如网友“那点事儿”总结的“抢孩子”谣言的几个特点:第一,汽车坐上火箭炮,同样牌照的汽车,上午在济南作案,下午就到了新疆;第二,人贩子数量多得离谱,最常见的一条信息就是:“江苏来了1000多个外地人……”第三,公布的电话大多打不通。⑦真理总是越辩越明,当越来越多民众参与到这个话题的讨论和质疑中来,事实和真相总会水落石出。
结语
谣言作为一种畸形的舆论传播,借助新的传播渠道——微信,呈现出新的传播路径和更强大的影响力。作为微信使用者,每一次对信息的评论和转发都决定了谣言的命运。对待谣言,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不要人云亦云,才能使谣言的传播在节点上中断甚至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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