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改革与战略
作者:俞锋来源:原创日期:2013-08-31人气:864
一、问题的提出
伴随社会转型进入关键期、经贸全球化进程加快等多重影响,越来越多的产业正逐步向国外大型企业放开,加之关税的不断降低,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竞争力正逐步提升。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我国众多中小企业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使他们逐步意识到企业转型的重要性。就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以及转型过程而言,由于产业升级是主导产业的转换过程,资金的短缺无疑成为了整个升级过程中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与障碍。而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几成以上的贷款又是放给那些具有较大规模以及对资金需求较大,拥有较强还款能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这更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与获贷金额的比例失调,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中小企业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行有效融资,进而阻碍了正常的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和产业规模扩张对融资又有着较强的刚性需求。特别是新兴的高新技术领域,由于企业在研发以及创新中的不断投入,在企业前期创业与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我国目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二级市场尚不够完善,使得中小企业无法通过有效的渠道获取资金,只能通过非正式债权和非正式股票市场融资,这无疑增加了企业融资的风险与成本,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政府也已意识到我国中小企业转型过程资金需求量大、融资困难等问题,相继推出各类优惠政策措施,包括减免税务、资金扶持以及产业优化等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一批中小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走出了制约发展的瓶颈,获得了健康的发展。
这期间,一种相对新型的,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即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融资,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中小企业间兴起。此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其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涉法问题,将借贷双方一齐置于未知的风险之下,极易引发新一轮危机,不仅运行机制亟待完善,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还应注重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
二、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
应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从1999年试水至今已取得较好的实效,就当前情况来看,国内不少城市都已启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试点工作。有些省份的成功经验也逐渐发展为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模式。
一是以北京为代表的“银行&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与银行间签订协议保证银行对企业的贷款的持续性与发展性。北京市作为较早一批开始试点工作的地区,由于北京地区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的推行力度与实行均较为到位,相关的保障机制也较为完善,因此从目前背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情况来看是在全国推进最好的城市,仅2009年北京先后有40余家高新技术型企业获得了共计4.53亿元的贷款。据统计,截至2011年年末,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小文化企业版权质押贷款累计发放16.28亿元,客户已达91家。
二是以上海为代表的“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通过第三方结构的介入保证企业与银行各自的利益。其中上海浦东新区早在2006年就开始了试点工作,据统计,全上海市自2008年至2011年平均每年共有54家企业先后获得了共计7.5亿的融资额度,帮助350余家企业实现了企业转型与产业的升级换代。
三是以武汉为代表的“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的混合模式,此种模式是兼容了上述两种模式各自的优点而建立起来的,同样具有较强的官方扶持背景。目前引入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武汉科技担保公司,该公司在武汉市科技局和知识产权局的要求与支持下,尝试以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应收账款、专利权、著作权等多种权利和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其中以专利权质押的方式由尝试走向推广。
浙江省作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东部沿海大省,在试点工作开展中很好地借鉴和汲取了之前多个省市的发展经验与不足之处。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省实现专利质押融资近3亿元。其中,在民间借贷危机的逆境中,温州市依然新增专利质押贷款13笔,贷款额达4230万元,同比增长44%,在用知识产权撬动资本市场,实现知识产权与金融的结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面进行了成功、有益的尝试。与其他地区由政府出面组织推动、投入资金、全面担保的模式不同,浙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正形成自己更自主、更开放的特征。以温州市为例,其主要运作模式是:政府牵头制定规则,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银行制定实施细则,严密防控贷款风险。对于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瓶颈——无形资产在贷款管理中的巨大不确定性,温州市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模式,与银行共同承担贷款风险损失。此外,温州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还规定,由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的贴息,贴息以贷款同期基准利率利息总额的50%为限,为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注入强心剂。
伴随社会转型进入关键期、经贸全球化进程加快等多重影响,越来越多的产业正逐步向国外大型企业放开,加之关税的不断降低,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竞争力正逐步提升。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我国众多中小企业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使他们逐步意识到企业转型的重要性。就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以及转型过程而言,由于产业升级是主导产业的转换过程,资金的短缺无疑成为了整个升级过程中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与障碍。而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几成以上的贷款又是放给那些具有较大规模以及对资金需求较大,拥有较强还款能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这更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与获贷金额的比例失调,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中小企业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行有效融资,进而阻碍了正常的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和产业规模扩张对融资又有着较强的刚性需求。特别是新兴的高新技术领域,由于企业在研发以及创新中的不断投入,在企业前期创业与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我国目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二级市场尚不够完善,使得中小企业无法通过有效的渠道获取资金,只能通过非正式债权和非正式股票市场融资,这无疑增加了企业融资的风险与成本,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政府也已意识到我国中小企业转型过程资金需求量大、融资困难等问题,相继推出各类优惠政策措施,包括减免税务、资金扶持以及产业优化等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一批中小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走出了制约发展的瓶颈,获得了健康的发展。
这期间,一种相对新型的,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即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融资,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中小企业间兴起。此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其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涉法问题,将借贷双方一齐置于未知的风险之下,极易引发新一轮危机,不仅运行机制亟待完善,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还应注重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
二、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
应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从1999年试水至今已取得较好的实效,就当前情况来看,国内不少城市都已启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试点工作。有些省份的成功经验也逐渐发展为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模式。
一是以北京为代表的“银行&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与银行间签订协议保证银行对企业的贷款的持续性与发展性。北京市作为较早一批开始试点工作的地区,由于北京地区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的推行力度与实行均较为到位,相关的保障机制也较为完善,因此从目前背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情况来看是在全国推进最好的城市,仅2009年北京先后有40余家高新技术型企业获得了共计4.53亿元的贷款。据统计,截至2011年年末,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小文化企业版权质押贷款累计发放16.28亿元,客户已达91家。
二是以上海为代表的“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通过第三方结构的介入保证企业与银行各自的利益。其中上海浦东新区早在2006年就开始了试点工作,据统计,全上海市自2008年至2011年平均每年共有54家企业先后获得了共计7.5亿的融资额度,帮助350余家企业实现了企业转型与产业的升级换代。
三是以武汉为代表的“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的混合模式,此种模式是兼容了上述两种模式各自的优点而建立起来的,同样具有较强的官方扶持背景。目前引入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武汉科技担保公司,该公司在武汉市科技局和知识产权局的要求与支持下,尝试以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应收账款、专利权、著作权等多种权利和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其中以专利权质押的方式由尝试走向推广。
浙江省作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东部沿海大省,在试点工作开展中很好地借鉴和汲取了之前多个省市的发展经验与不足之处。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省实现专利质押融资近3亿元。其中,在民间借贷危机的逆境中,温州市依然新增专利质押贷款13笔,贷款额达4230万元,同比增长44%,在用知识产权撬动资本市场,实现知识产权与金融的结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面进行了成功、有益的尝试。与其他地区由政府出面组织推动、投入资金、全面担保的模式不同,浙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正形成自己更自主、更开放的特征。以温州市为例,其主要运作模式是:政府牵头制定规则,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银行制定实施细则,严密防控贷款风险。对于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瓶颈——无形资产在贷款管理中的巨大不确定性,温州市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模式,与银行共同承担贷款风险损失。此外,温州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还规定,由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的贴息,贴息以贷款同期基准利率利息总额的50%为限,为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注入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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