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不法目的——中南大学学报
作者:王飞跃来源:原创日期:2013-09-23人气:1953
哪些目的支配的行为才能纳入虚假诉讼之中,我国学界看法不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目的的范围。有的认为虚假诉讼的目的只要是非法目的就可以,如认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者追求不正当结果的行为”[12];有的则限定为利益目的,如认为“达到损害他人利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5];还有的是限定为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如“行为人以非法获取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15]。第二,关于目的的类型,有的持“选择型目的观”,如“达到损害他人利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5],即两种类型的目的中择一存在即可;而有的则持“利益增加目的观”,即以行为人出于利益增加的目的为必要,如“行为人以非法获取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15]按照“利益增加目的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导致了损害发生,但如行为人的利益并无增加可能的,则不可能成立虚假诉讼。第三,关于目的的具体类别。目前我国学界认为虚假诉讼的目的包括转移财产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目的、逃避债务清偿的目的、规避行政职能部门管理的目的、逃避正常程序的目的、逃避缴纳税款的目 的,[1?4]等等。
由前述关于虚假诉讼的具体种类即可看出,主张虚假诉讼必须以谋取利益特别是必须以谋取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目的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有的虚假诉讼不一定造成他人财产性利益的损害,也不一定导致自己财产性利益的增加,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如美国侵权法规定的滥用程序中的SLAPP(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简称为SLAPP),其目的是为了打压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为阻碍公民行使民主权利而起诉的被称之为以诉讼技巧侵害公民国家管理参与权。SLAPP的真正目的,就在于其主要针对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向政府请愿权。据初步统计,自1970年SLAPP引起关注以来,已经有数千人被起诉、另有数千人因为害怕起诉而缄口不 言。 SLAPP不仅将起诉的对象置于危险境地,而且危及整个社会:使本已不堪重负的法院雪上加霜;使得政府吸纳民众参与的举措无法运行;导致引发诉讼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等等。正如Webb v. Fury一案的判决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允许此类诉讼进行,我们将为言论自由和请愿权因此受到的压抑和打击感到不寒而栗,社会将为此类行为对民主与自由受到的威胁付出惨痛的代价。
因此,虚假诉讼的目的形形色色,不能仅局限于谋取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此外,通过虚假诉讼实现的目的不一定是非法的,而只是因为诉讼本身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某一企业拥有的商标本来符合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但该企业却通过串通诉讼的方式来寻求法院判决的认定。此种情形下,其实现的目的即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只是其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寻求驰名商标的认定,不符合法律关于起诉的规定。因此,将虚假诉讼的目的一概表述为谋求或者实现非法目的并不妥当,而应当表述为基于不法目的提起诉讼。
虚假诉讼作为一类行为,尽管在具体样态上具有差别性——有的虚构了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关系,有的没有虚构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关系,但所有的虚假诉讼均具有共同的特点:基于不法目的提起诉讼。虚假诉讼行为人基于不法目的提起诉讼使得该行为必须予以法律上的否定评价,从而与其他诉讼行为区分开来;虚假诉讼以诉讼的方式追求不法目的,从而与其他追求不法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虚假诉讼的不法目的使得虚假诉讼具有不法性,其不法目的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行为人提起诉讼出于追求正义以外的其他目的。之所以要保障民众享有便捷寻求法律救济的自由(free access to the courts for redressing wrongs),就在于鼓励民众将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诉诸诉讼以实现正义。在虚假诉讼中,行为人背离提起诉讼实现正义的目标,将诉讼作为谋取不法利益的手段。虚假诉讼的这一层次的不法目的是所有虚假诉讼的共性。第二个层次是指行为人追求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获取其他利益的目的。尽管所有的虚假诉讼均追求不法目的,但这一层次不法目的的具体内容因为具体的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为法律所保护的法益的不同或者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条件获取其他利益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性。在虚假诉讼中,诉讼作为实现不法目的的方式表现为三种形式:其一,诉讼的进行就实现了不法目的。在此种方式的虚假诉讼中,诉讼的进行或者完成,行为人的不法目的即告实现。如在美国的SLAPP虚假诉讼中,诉讼的过程越漫长、被告因诉讼受到的磨难越多、诉讼过程中花费的费用越高,起诉者就越成功。 其二,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意味着不法目的实现。如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该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获得法院支持,就实现了不法目的。其三,诉讼构成追求不法目的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种方式的虚假诉讼中,诉讼的进行或者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尽管是行为人实现不法目的的重要部分,但行为人要实现不法目的,在提起诉讼或者胜诉以外,尚需结合其他的行为方能得逞。如在骗取拆迁款补偿的行为中,以诉讼的方式骗得获取拆迁补偿款的身份,但行为人要获得拆迁补偿款,仍需要结合申请补偿等其他行为的实施方可得逞。
根据不法目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虚假诉讼分为以下类型:第一,侵害型虚假诉讼,即试图侵害诉讼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如通过诉讼试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究、非法侵占公私财产、非法剥夺他人的民主权利、非法侵害对方公司的商业声誉等;第二,解除型虚假诉讼,即试图解除自己或者第三人已经确定的应当承担的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义务。如通过诉讼试图逃避还款义务(如虚假破产)、纳税义务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等 。解除型目的在解除自己或者第三人的责任、义务的同时,有时会同时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在解除自己还款义务的同时,会使得相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债权受到侵害。第三,掩盖型虚假诉讼,即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掩盖诉讼行为人之间或者诉讼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的非法关系。如通过诉讼的方式掩盖诉讼当事人之间的行贿受贿关系,以诉讼的方式掩盖诉讼当事人之间的高息借贷关系。掩盖型虚假诉讼的目的在于掩盖诉讼当事人之间或者其与第三人之间的非法关系,以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逃避以后可能发生的义务、责任,因而与解除型目的解除已经确定的义务、责任存在区别。第四,确定型虚假诉讼,即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使得诉讼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获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资质、条件等。如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认定驰名商标、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认定诉讼当事人处于离婚状态、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使得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确定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具有获得拆迁补偿的身份等。确定型目的往往是诉讼当事人为了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一个组成内容,如行为人获得拆迁补偿身份是骗取拆迁补偿的预备行为。
由前述关于虚假诉讼的具体种类即可看出,主张虚假诉讼必须以谋取利益特别是必须以谋取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目的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有的虚假诉讼不一定造成他人财产性利益的损害,也不一定导致自己财产性利益的增加,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如美国侵权法规定的滥用程序中的SLAPP(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简称为SLAPP),其目的是为了打压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为阻碍公民行使民主权利而起诉的被称之为以诉讼技巧侵害公民国家管理参与权。SLAPP的真正目的,就在于其主要针对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向政府请愿权。据初步统计,自1970年SLAPP引起关注以来,已经有数千人被起诉、另有数千人因为害怕起诉而缄口不 言。 SLAPP不仅将起诉的对象置于危险境地,而且危及整个社会:使本已不堪重负的法院雪上加霜;使得政府吸纳民众参与的举措无法运行;导致引发诉讼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等等。正如Webb v. Fury一案的判决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允许此类诉讼进行,我们将为言论自由和请愿权因此受到的压抑和打击感到不寒而栗,社会将为此类行为对民主与自由受到的威胁付出惨痛的代价。
因此,虚假诉讼的目的形形色色,不能仅局限于谋取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此外,通过虚假诉讼实现的目的不一定是非法的,而只是因为诉讼本身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某一企业拥有的商标本来符合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但该企业却通过串通诉讼的方式来寻求法院判决的认定。此种情形下,其实现的目的即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只是其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寻求驰名商标的认定,不符合法律关于起诉的规定。因此,将虚假诉讼的目的一概表述为谋求或者实现非法目的并不妥当,而应当表述为基于不法目的提起诉讼。
虚假诉讼作为一类行为,尽管在具体样态上具有差别性——有的虚构了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关系,有的没有虚构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关系,但所有的虚假诉讼均具有共同的特点:基于不法目的提起诉讼。虚假诉讼行为人基于不法目的提起诉讼使得该行为必须予以法律上的否定评价,从而与其他诉讼行为区分开来;虚假诉讼以诉讼的方式追求不法目的,从而与其他追求不法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虚假诉讼的不法目的使得虚假诉讼具有不法性,其不法目的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行为人提起诉讼出于追求正义以外的其他目的。之所以要保障民众享有便捷寻求法律救济的自由(free access to the courts for redressing wrongs),就在于鼓励民众将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诉诸诉讼以实现正义。在虚假诉讼中,行为人背离提起诉讼实现正义的目标,将诉讼作为谋取不法利益的手段。虚假诉讼的这一层次的不法目的是所有虚假诉讼的共性。第二个层次是指行为人追求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获取其他利益的目的。尽管所有的虚假诉讼均追求不法目的,但这一层次不法目的的具体内容因为具体的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为法律所保护的法益的不同或者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条件获取其他利益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性。在虚假诉讼中,诉讼作为实现不法目的的方式表现为三种形式:其一,诉讼的进行就实现了不法目的。在此种方式的虚假诉讼中,诉讼的进行或者完成,行为人的不法目的即告实现。如在美国的SLAPP虚假诉讼中,诉讼的过程越漫长、被告因诉讼受到的磨难越多、诉讼过程中花费的费用越高,起诉者就越成功。 其二,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意味着不法目的实现。如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该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获得法院支持,就实现了不法目的。其三,诉讼构成追求不法目的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种方式的虚假诉讼中,诉讼的进行或者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尽管是行为人实现不法目的的重要部分,但行为人要实现不法目的,在提起诉讼或者胜诉以外,尚需结合其他的行为方能得逞。如在骗取拆迁款补偿的行为中,以诉讼的方式骗得获取拆迁补偿款的身份,但行为人要获得拆迁补偿款,仍需要结合申请补偿等其他行为的实施方可得逞。
根据不法目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虚假诉讼分为以下类型:第一,侵害型虚假诉讼,即试图侵害诉讼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如通过诉讼试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究、非法侵占公私财产、非法剥夺他人的民主权利、非法侵害对方公司的商业声誉等;第二,解除型虚假诉讼,即试图解除自己或者第三人已经确定的应当承担的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义务。如通过诉讼试图逃避还款义务(如虚假破产)、纳税义务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等 。解除型目的在解除自己或者第三人的责任、义务的同时,有时会同时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在解除自己还款义务的同时,会使得相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债权受到侵害。第三,掩盖型虚假诉讼,即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掩盖诉讼行为人之间或者诉讼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的非法关系。如通过诉讼的方式掩盖诉讼当事人之间的行贿受贿关系,以诉讼的方式掩盖诉讼当事人之间的高息借贷关系。掩盖型虚假诉讼的目的在于掩盖诉讼当事人之间或者其与第三人之间的非法关系,以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逃避以后可能发生的义务、责任,因而与解除型目的解除已经确定的义务、责任存在区别。第四,确定型虚假诉讼,即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使得诉讼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获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资质、条件等。如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认定驰名商标、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认定诉讼当事人处于离婚状态、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使得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确定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具有获得拆迁补偿的身份等。确定型目的往往是诉讼当事人为了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一个组成内容,如行为人获得拆迁补偿身份是骗取拆迁补偿的预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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