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对“文学改良”的“革命”话语追述与修正
作者:刘志华来源:原创日期:2013-09-27人气:3064
一、新文学早期话语:“革命”姿态与“改良”内涵
胡适“文学革命”的想法最先酝酿于留美期间与朋友间的讨论,然“革命”一语与后来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中的“改良”词义相近。“文学革命”一词,最先出自胡适1915年9月送留美同学梅光迪的一首长诗,其中有“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梅光迪的辩论中有:“足下为诗界革命家,改良诗之文字则可;若仅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谓之改良,则不可也。”任鸿隽在回胡适的游戏诗中也有“文学今革命,做歌送胡生”。胡适回应说:“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他’可见当时讨论文学时,他们常把“革命”与“改良”混用,“革命”一词其实就是改良之意。
后来胡适也承认,“这一次论争是民国四年到五年春间的事。那时影响我个人最大的,就是我平常所说的‘历史的文学进化观念’。这个观念是我的文学革命的基本理论”。这在他1916年4月5日的日记中也得到印证:“文学革命,在吾国史上非创见也。即以韵文而论,三百篇变而为骚,一大革命也。又变为五言七言,二大革命也。赋变而为无韵之骈文,古诗变而为律诗,三大革命也。……”胡适把传统文学的发展和演化归于六次革命,解释说:“革命潮流,即天演进化之迹。自其异者言之,谓之‘革命’,自其循序渐进之迹言之,即谓之‘进化’可也。”可见,胡适的文学改良主张,主要来自文学的历史进化观念,无论是天演进化,还是循序渐进,都非激进的主张。任鸿隽后来写信评胡适以白话做诗时也说:“吾人今日言文学革命,乃诚见今日文学有不可不改革之处。”胡适在后来的《谈新诗》一文中说用白话做诗的尝试是“八年来一件大事”。即是一件大事,依然持改良的态度,故说:“近来稍稍明白事理的人,都觉得中国文学有改革的必要”。
由此观之,胡适早期“文学革命”中的“革命”一词,主要援引的是梁启超假道日本来自西方的意义界定,含有汰变、革新之意。并非传统意义上以激进暴力方式改朝换代的社会政治“革命”。强调的是文学的自然演化和新变,而非以激进方式与传统的决裂。同时代的钱玄同、傅斯年及郭沫若等,也都意识到五四新文学运动与晚清文学改良运动的继承关系。在致陈独秀的信中,钱玄同说“粱任公实为创造新文学之一人”。郭沫若也曾提到:“文学革命的滥觞应该要追溯到满清末年资产阶级的意识觉醒的时候。这个滥觞时期的代表当推数梁任公。”傅斯年也承认:“文体迁革,已十余年,辛壬之间,风气大变。此酝酿已久之文学革命主义,一经有人道破,当无有闲言。此本时势破而出之,非空前之发明,非惊天之创作。”从参与者的论述看,五四“文学革命”,是晚清梁启超文学改良运动一脉相承的果实。由于观念上的传递,在用语上借用梁启超“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中的“革命”一说,自是当然,所以胡适、陈独秀等常用文学“革命”来言指文学的“改良”。但在正式场合,胡适对“革命”和“改良”的用语还是有所区分。他在1916年10月写信给陈独秀阐明其文学主张时,说“年来思虑观察所得,以为今日欲言文学革命,须从八事人手”,他用的是“文学革命”;而在1917年1月在《新青年》上正式发表与信件内容基本相同的《文学改良刍议》时,他则把常用的“文学革命”换成了“文学改良”,避免与社会话语中的“革命”观念相混淆,也意在声明自己文学上的改良主张。
胡适的文学改良主义,也体现在他白话新诗的“尝试”上。胡适认为文学语言和文体的演化背后,实际上是文学表现技巧的提高和内容的丰富,尤其是思维方式的进步,同时也符合中国文学进化的自然趋势。因此,他将自己的新诗视为承续中国文学进化轨迹的又一次诗体大解放,“初看去似乎很激烈,其实只是《三百篇》以来的自然趋势”。从而把自己的白话诗纳入整个中国文学传统,以证明其合法性。从他论述新诗的逻辑和与传统文学的关系看,胡适坚持的不是文学的断裂式“革命”主张,而是渐进式的改良;不是对前代文学的完全推翻与摒弃,而是接续传统资源所进行的更新与创造。但他也意识到,“自然趋势逐渐实现,不用有意的鼓吹去促进他,那便是自然的进化。自然趋势有时被人类的习惯性守旧性所阻碍,到了该实现的时候均不实现,必须用有意的鼓吹去促进他的实现,那便是革命了”。在这里,他用“革命”一词区分改良的程度,但在下文又特意解释说:这种“有意的鼓吹,使他于短时间内猝然实现,故表面上有诗界革命的神气”。胡适把自己白话新诗的试验与梁启超倡导的诗界革命相比附,可见他所认同的还是文学改良的主张。胡适还特意提醒读者注意沈尹默的诗歌《人力车夫》中的“古乐府”的气息,以及脱胎于《孤儿行》的事实;也提醒读者注意自己《鸽子》一诗中“词调”的存在。胡适一再强调新诗背靠传统,而不是悖逆传统,努力拉近新诗与传统诗词的关系,强调新与旧之间的藕断丝连,新中含旧,旧中启新。
后被视为举“文学革命”大旗的陈独秀,在声援胡适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虽用的是“文学革命”,但实际观念与胡适的改良主张是一致的。陈独秀开篇即说:“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何自而来乎?日,革命之赐也。欧语所谓革命者,为革故更新之义,与中土所谓朝代鼎革,绝不相类;……文学艺术,亦莫不有革命,莫不因革命而新兴进化。”他用了当时在社会上颇具魔力的“革命”一词,但特意强调自己所言革命源自欧洲,与汉语中朝代鼎革的“革命”之意不同。在此,陈独秀观点鲜明,对文学革命与社会革命做了区分。但他在后文中又说:“吾苟偷庸懦之国民,畏革命如蛇蝎,故政治界虽经三次革命,而黑暗未尝稍减。”这里,他把文学革命与政治革命纠缠到一起。“三次革命”皆指社会革命,与前文中的文学“革命”中的“革命”含义不同。而且三次革命的内涵和社会影响、意义也存在差别。戊戌变法倾向于改良,辛亥革命则是改朝换代。皆以“革命”指称,容易使人误解,从而把“文学革命”理解为辛亥革命一样的彻底变革。接下来陈独秀在讨论传统文学变迁时又说:“魏晋以下之五言,抒情写事,一变前代板滞堆砌之风,在当时可谓为文学一大革命,即文学一大进化”。这里的“革命”又回到了文学的自然进化。陈独秀对待古代文学的态度,有破有立,即他所言:“际兹文学革新之时代,凡属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均在排斥之列。”目的在于建设“国民文学”“写实文学”“社会文学”。在陈独秀看来,这些需要建设的新文学,实际上已存在于传统之中,只是长期受压抑,需要去发扬光大而已。这一点类同于胡适对白话文学的理解。由此看来,作为社会革命家的陈独秀在文章中的“革命”一词虽有歧义,有时在社会革命与文学改良之间游走,但在谈论文学的时候,始终秉持的还是改良主张。
但陈独秀作为一个思想革命领袖,孜孜不忘:“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意图把文学改良与政治革命相结合,“以此而求革新文学,革新政治”。陈独秀的着眼点是借文学改良解决社会政治革命问题,带有很强的社会功利目的,很容易把文学导入社会革命的轨道,也易使读者把文学革命与社会革命混为一谈。而陈独秀极端的态度也造成了对其文学改良理念的遮蔽。他说:“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支援。旗上大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还说:“有不顾迂儒之毁誉,明目张胆以与十八妖魔宣战者乎?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加之后来“不容反对”“不容匡正”的绝对主张,易使民众形成视文学“革命”为如火如荼激进的社会革命的错觉,也使后来的新文学参与者更多受其革命精神与姿态的影响,而忽略了新文学早期改良的基本立场,把新文学视同与传统文学对立,从而全盘、极端、粗暴否定传统文学,致使五四新文学运动中激进思潮逐渐占了主流和上风。但从文学理念上,我们不得不承认,胡适和陈独秀其实如出一辙,都坚持“文学改良”的主张,仅仅是表述方式上的差别而已。文学革命中另一位善打攻坚战的刘半农也谈到:“文学改良之议,既由胡君适之提倡之于前,复由陈君独秀钱君玄同赞成之于后。”但需注意的是: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虽与胡适“文学改良”同义,但在文学改良“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的情势下,“革命”很容易被当时的社会大众理解并接受,进而使“文学革命”迅速成为一个社会话语,为新文学运动制造了舆论支持。同时,“革命”话语与极端姿态也易招致反对,最终上演了新文学与复古派、学衡派、甲寅派的论战,客观上造成了“反对即是注意”的推进效应。这也正是胡适后来认同“文学革命”,逐渐淡化“文学改良”话语的重要缘由。
胡适“文学革命”的想法最先酝酿于留美期间与朋友间的讨论,然“革命”一语与后来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中的“改良”词义相近。“文学革命”一词,最先出自胡适1915年9月送留美同学梅光迪的一首长诗,其中有“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梅光迪的辩论中有:“足下为诗界革命家,改良诗之文字则可;若仅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谓之改良,则不可也。”任鸿隽在回胡适的游戏诗中也有“文学今革命,做歌送胡生”。胡适回应说:“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他’可见当时讨论文学时,他们常把“革命”与“改良”混用,“革命”一词其实就是改良之意。
后来胡适也承认,“这一次论争是民国四年到五年春间的事。那时影响我个人最大的,就是我平常所说的‘历史的文学进化观念’。这个观念是我的文学革命的基本理论”。这在他1916年4月5日的日记中也得到印证:“文学革命,在吾国史上非创见也。即以韵文而论,三百篇变而为骚,一大革命也。又变为五言七言,二大革命也。赋变而为无韵之骈文,古诗变而为律诗,三大革命也。……”胡适把传统文学的发展和演化归于六次革命,解释说:“革命潮流,即天演进化之迹。自其异者言之,谓之‘革命’,自其循序渐进之迹言之,即谓之‘进化’可也。”可见,胡适的文学改良主张,主要来自文学的历史进化观念,无论是天演进化,还是循序渐进,都非激进的主张。任鸿隽后来写信评胡适以白话做诗时也说:“吾人今日言文学革命,乃诚见今日文学有不可不改革之处。”胡适在后来的《谈新诗》一文中说用白话做诗的尝试是“八年来一件大事”。即是一件大事,依然持改良的态度,故说:“近来稍稍明白事理的人,都觉得中国文学有改革的必要”。
由此观之,胡适早期“文学革命”中的“革命”一词,主要援引的是梁启超假道日本来自西方的意义界定,含有汰变、革新之意。并非传统意义上以激进暴力方式改朝换代的社会政治“革命”。强调的是文学的自然演化和新变,而非以激进方式与传统的决裂。同时代的钱玄同、傅斯年及郭沫若等,也都意识到五四新文学运动与晚清文学改良运动的继承关系。在致陈独秀的信中,钱玄同说“粱任公实为创造新文学之一人”。郭沫若也曾提到:“文学革命的滥觞应该要追溯到满清末年资产阶级的意识觉醒的时候。这个滥觞时期的代表当推数梁任公。”傅斯年也承认:“文体迁革,已十余年,辛壬之间,风气大变。此酝酿已久之文学革命主义,一经有人道破,当无有闲言。此本时势破而出之,非空前之发明,非惊天之创作。”从参与者的论述看,五四“文学革命”,是晚清梁启超文学改良运动一脉相承的果实。由于观念上的传递,在用语上借用梁启超“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中的“革命”一说,自是当然,所以胡适、陈独秀等常用文学“革命”来言指文学的“改良”。但在正式场合,胡适对“革命”和“改良”的用语还是有所区分。他在1916年10月写信给陈独秀阐明其文学主张时,说“年来思虑观察所得,以为今日欲言文学革命,须从八事人手”,他用的是“文学革命”;而在1917年1月在《新青年》上正式发表与信件内容基本相同的《文学改良刍议》时,他则把常用的“文学革命”换成了“文学改良”,避免与社会话语中的“革命”观念相混淆,也意在声明自己文学上的改良主张。
胡适的文学改良主义,也体现在他白话新诗的“尝试”上。胡适认为文学语言和文体的演化背后,实际上是文学表现技巧的提高和内容的丰富,尤其是思维方式的进步,同时也符合中国文学进化的自然趋势。因此,他将自己的新诗视为承续中国文学进化轨迹的又一次诗体大解放,“初看去似乎很激烈,其实只是《三百篇》以来的自然趋势”。从而把自己的白话诗纳入整个中国文学传统,以证明其合法性。从他论述新诗的逻辑和与传统文学的关系看,胡适坚持的不是文学的断裂式“革命”主张,而是渐进式的改良;不是对前代文学的完全推翻与摒弃,而是接续传统资源所进行的更新与创造。但他也意识到,“自然趋势逐渐实现,不用有意的鼓吹去促进他,那便是自然的进化。自然趋势有时被人类的习惯性守旧性所阻碍,到了该实现的时候均不实现,必须用有意的鼓吹去促进他的实现,那便是革命了”。在这里,他用“革命”一词区分改良的程度,但在下文又特意解释说:这种“有意的鼓吹,使他于短时间内猝然实现,故表面上有诗界革命的神气”。胡适把自己白话新诗的试验与梁启超倡导的诗界革命相比附,可见他所认同的还是文学改良的主张。胡适还特意提醒读者注意沈尹默的诗歌《人力车夫》中的“古乐府”的气息,以及脱胎于《孤儿行》的事实;也提醒读者注意自己《鸽子》一诗中“词调”的存在。胡适一再强调新诗背靠传统,而不是悖逆传统,努力拉近新诗与传统诗词的关系,强调新与旧之间的藕断丝连,新中含旧,旧中启新。
后被视为举“文学革命”大旗的陈独秀,在声援胡适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虽用的是“文学革命”,但实际观念与胡适的改良主张是一致的。陈独秀开篇即说:“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何自而来乎?日,革命之赐也。欧语所谓革命者,为革故更新之义,与中土所谓朝代鼎革,绝不相类;……文学艺术,亦莫不有革命,莫不因革命而新兴进化。”他用了当时在社会上颇具魔力的“革命”一词,但特意强调自己所言革命源自欧洲,与汉语中朝代鼎革的“革命”之意不同。在此,陈独秀观点鲜明,对文学革命与社会革命做了区分。但他在后文中又说:“吾苟偷庸懦之国民,畏革命如蛇蝎,故政治界虽经三次革命,而黑暗未尝稍减。”这里,他把文学革命与政治革命纠缠到一起。“三次革命”皆指社会革命,与前文中的文学“革命”中的“革命”含义不同。而且三次革命的内涵和社会影响、意义也存在差别。戊戌变法倾向于改良,辛亥革命则是改朝换代。皆以“革命”指称,容易使人误解,从而把“文学革命”理解为辛亥革命一样的彻底变革。接下来陈独秀在讨论传统文学变迁时又说:“魏晋以下之五言,抒情写事,一变前代板滞堆砌之风,在当时可谓为文学一大革命,即文学一大进化”。这里的“革命”又回到了文学的自然进化。陈独秀对待古代文学的态度,有破有立,即他所言:“际兹文学革新之时代,凡属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均在排斥之列。”目的在于建设“国民文学”“写实文学”“社会文学”。在陈独秀看来,这些需要建设的新文学,实际上已存在于传统之中,只是长期受压抑,需要去发扬光大而已。这一点类同于胡适对白话文学的理解。由此看来,作为社会革命家的陈独秀在文章中的“革命”一词虽有歧义,有时在社会革命与文学改良之间游走,但在谈论文学的时候,始终秉持的还是改良主张。
但陈独秀作为一个思想革命领袖,孜孜不忘:“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意图把文学改良与政治革命相结合,“以此而求革新文学,革新政治”。陈独秀的着眼点是借文学改良解决社会政治革命问题,带有很强的社会功利目的,很容易把文学导入社会革命的轨道,也易使读者把文学革命与社会革命混为一谈。而陈独秀极端的态度也造成了对其文学改良理念的遮蔽。他说:“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支援。旗上大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还说:“有不顾迂儒之毁誉,明目张胆以与十八妖魔宣战者乎?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加之后来“不容反对”“不容匡正”的绝对主张,易使民众形成视文学“革命”为如火如荼激进的社会革命的错觉,也使后来的新文学参与者更多受其革命精神与姿态的影响,而忽略了新文学早期改良的基本立场,把新文学视同与传统文学对立,从而全盘、极端、粗暴否定传统文学,致使五四新文学运动中激进思潮逐渐占了主流和上风。但从文学理念上,我们不得不承认,胡适和陈独秀其实如出一辙,都坚持“文学改良”的主张,仅仅是表述方式上的差别而已。文学革命中另一位善打攻坚战的刘半农也谈到:“文学改良之议,既由胡君适之提倡之于前,复由陈君独秀钱君玄同赞成之于后。”但需注意的是: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虽与胡适“文学改良”同义,但在文学改良“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的情势下,“革命”很容易被当时的社会大众理解并接受,进而使“文学革命”迅速成为一个社会话语,为新文学运动制造了舆论支持。同时,“革命”话语与极端姿态也易招致反对,最终上演了新文学与复古派、学衡派、甲寅派的论战,客观上造成了“反对即是注意”的推进效应。这也正是胡适后来认同“文学革命”,逐渐淡化“文学改良”话语的重要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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