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价值体现着劳动者“人的再生产”代价——改革与战略
作者:李欣广来源:原创日期:2013-08-30人气:1492
(一)劳动力价值的社会性
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不能取决下生产与再生产它的生活资料价值。因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与再生产不仅是经济系统的过程,更是社会系统的过程。因此,劳动力价值是基于社会系统的分析、而不是经济系统分析的价值慨念。劳动力所有制具有很强的社会系统意义。这里,经济学界必须树立三个新认识。
其一,劳动力作为劳动者的能力,不是南经济生活中的“生活资料价值”或者说“人体再生产”所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生活、“社会人”的再生产所决定的。人的劳动力的生产与冉生产,除了包括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消费之外,还包括文化生活、交际、教育的费用支出,还包括劳动者本人在学习中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再加上劳动者的社会保障费用。概括地说,是由人在其全部社会生活中与物质能力、精神能力有关的耗费所决定。
其二,劳动力再生产需要哪些费用和数量界限如何,无法只从经济过程的分析得出。正如马克思说的:“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例如,一个国家的劳动者,需要多少人际交往的代价,包括节庆聚会的活动代价,显然与该国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有关。再如劳动者作为社会成员,是否参加宗教活动、参加多少,决定着其脱离生产而耗费生活资料的支出,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生活付出,完全由社会环境决定。
其三,劳动力价值不是像一般商品那样是被动决定的。一般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价值的决定也是这样,这一点跟商品价值决定相同。但是,生产某一商品的劳动耗费完全是生产者进行的经济技术过程,商品自身没有生命、没有意识,不会对它生产出来的耗费有任何影响。而生产劳动力的主体就是劳动者自身,生产过程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既包括劳动者自己的主观努力程度、也包括个人在人生成长中的社会机遇。因此,劳动者对他的劳动力价值量形成是有主动性的。
(二)劳动力价值水平与人的发展程度相关
劳动力价值的水平反映劳动者的发展水平,包括生活水平与人的需求发展程度。
从理论上来说,人的需求包括三个系统中的需求。其经济系统的需求,就是通常所说的生活资料需求,包括吃穿住行;其生态系统的需求,包括对生活环境的需求、空气和水的质量的需求、绿色需求;其社会系统的需求,包括知识学习与文化活动的需求、人际交往的需求、社会政治生活知情和参与的需求。有的需求跨越三个系统,如对健康的需求,就其营养来说是要在经济系统中满足,就其获得人居环境质量的需求来说,是在生态系统中得到满足,就其获得医疗保健服务与开展体育锻炼来说,是在社会系统中满足。
上述需求能否满足,取决于社会制度与综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社会制度来看,奴隶社会的基本劳动者——奴隶,只能获得勉强生存的需求,前提是继续给奴隶主役使。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需求的满足程度,与社会当时的剥削程度相关。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生存需求理应完全满足,但在局部时期(如苏联的卫国战争时期与中国的三年困难时期)、局部地方(如贫困地区)也有严重不能满足的情况。从综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生态生产力构成的综合生产力,决定着人的需求本身的内容与供给保障。需求内容总体上随着综合生产力发展而丰富与完善,劳动者的需求就要用更多的花费来满足,其物质、精神、生态的产品保障能力也将增强。如果社会经济发展不出现失衡,一个国家的劳动者需求满足程度,从该国历史的纵向对比来看是上升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现象是:社会经济发展体现劳动力再生产的代价趋向增大,劳动力价值必将得到提高。
(三)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来自于社会性培养
根据劳动价值论,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来自生产商品的劳动,劳动力价值与此完全不同。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是什么,这无法从经济系统中探寻,只能从社会系统中探寻。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来自于社会性培养,这个概念,区别于自然性培养。自然性培养是指人的生产当中的生理过程,它应当排除于劳动力价值创造之外。社会性培养是以劳动力适应社会生活为目的的自觉的过程。在人的意识当中,一个人从小成长到成年,追求某种与就业直接相关的理想目标与人生价值,追求健康、聪明、机灵、有从业的专长,具备上述综合性的能力,为的是在今后社会中会谋生、有作为、自食其力,这些都属于社会性培养。社会性培养有三个层次:家庭培养、自我培养、社会培养。综合起来,就成为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力,在社会性培养中的社会平均耗费,就构成该劳动力价值的量的决定。劳动力价值创造包括这些环节:家庭抚养、自我学习与锻炼、社会的培育。越是古代,前两个环节的比重越大,越是临近现代社会,第三个环节的比重越大。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一个人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社会投入的办学力量、社会的学习环境(包括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夏令营、体育俱乐部),都能对人的综合能力培育起作用。社会培育的地位与有效性,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构件。
四、工资的国民差异就是劳动者发展的国民差异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篇“工资”当中,专门用第二十章来分析“工资的国民差异”。马克思说到:“在比较国民工资时,必须考虑到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一切因素: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作用,劳动生产率,劳动的外延量和内含量。”这段话应当看作是本章的纲,其内容列出了决定工资国民差异的五个因素,但接下来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实际论述的仅仅是最后两个因素。马克思论述的是工资的国民差异发生在两种情况中。一是不同国家的企业生产同种商品但创造的价值不同,这取决于它们之间的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率不同,也就是生产者花费的同一劳动时间中,劳动量的内含与效率不同。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率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工资的国民差异,这要以劳动的结果——商品生产量不同为媒介,劳动物化形式的差异才决定工资的差异。二是以不同国家交易不同商品为研究平台,价值决定在这里发生了嬗变:生产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被算作劳动强度较大的劳动。由此,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国际价值论,即价值规律在国际上的应用。至此,本章的内容没有再延伸下去。这一章篇幅特别少,显然,这跟马克思前述的决定工资国民差异的五个因素这个纲不相符合。如何解释呢?答案只可能是:本章没有写完。工资国民差异的完全论述,应当展开五个因素的内容。
正因为缺少前三个因素的分析,我们就无法解释工资国民差异发生的第三种情况:不同国家的劳动者从事同一种劳动,在没有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率差别的条件下仍然有很大的工资差别。这一点在当前开放的世界经济中看得很清楚,这种情况造成了驱使发达国家对外投资与实施生产国际化产生的动力之一,也是落后国家吸引外资开展出口的重要“比较优势”。这一工资国民差异的背后就是劳动力价值的差异,它来自于马克思在本章中列举的“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作用”这三个因素。简略地概述,相比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决定工人生活必需品的范围较宽,教育费用较多,儿童很少参加工作而是在接受教育、妇女更多地在家中从事改善生活质量与儿童抚育,这些都使发达国家的劳动力价值较高,这就是马克思在本章中本应论述的工资国民差异。我们无法知道为何这一论述在《资本论》中缺失,但逻辑的链条是清楚的:那就是工资的国民差异反映劳动力价值的国民差异,进而反映劳动力再生产水平、劳动者发展水平的差异。由此说明:对于人的发展水平来说,发达国家高于发展中国家。如果我们要赶超发达国家,这就是一个目标。
五、正确处理人的发展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
根据以上论述,正确处理人的发展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要有两点认识。
(一)当前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合理性
根据我国的现状,无论哪种分配原则,都需要向劳动收入倾斜。(1)劳动收入有内在的上升依据,但在企业的市场竞争中,不管哪类企业(内资或外资、公有或私有、集体或国家)都有降低成本、增加积累的需要,劳动者的收入被迫服从这个需要,因而现实当中都是被压抑的。(2)劳动力价值v得不到足够补偿是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私人企业有追求利润的动机,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生产关系资本化,更加扩张了市场经济的这一不公平交易的缺陷。在按资分配中,市场机制尤其对V没有足额的补偿,为此,对工资的人为调节普遍出现在世界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当中。各国颁布的最低工资法,虽然不能说保证v的足额的补偿,但至少说明劳动力价值哪怕是部分补偿也离不开人为调节。(3)理论界尚未认识到劳动力生产不是一个经济过程,将其类比于商品生产,只能低估劳动力价值的真正数量。(4)对外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将劳动力成本低廉作为商品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却不知道这个比较优势是以人的发展水平低下换来的。作为一个发展阶段来肯定尚且可以,长此坚持,只能将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陷在低水平发展的泥坑里。
综上所述,经济理论研究理应注重劳动力价值的足额补偿问题,并直接与满足人的发展的需要相联系。结论就是:收入分配问题背后涉及的以人为本原则,不是一个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而是有着深厚的经济本质。
理论分析给我们的是一个道理,这个道理要求的做法概括起来说就是社会新增价值的分配要向劳动收入倾斜。进一步说,这还不是一个追求公平的问题,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扩大内需,要靠广大劳动者提高消费水平,劳动收入老是被压抑,扩大内需就是空话。(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加强创新与提高生产的集约化水平,这都离不开提高劳动者素质,也就是使劳动力生产过程有更多的投入,劳动力价值增大不可避免。劳动力价格过多低于劳动力价值只能损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3)建立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必定伴随社会历史与道德对生活资料范围的扩展,劳动力价值增大正是中国取得发展成就的体现。
(二)增强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合理性
人的发展直接带来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效果。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包含生理自然过程与社会过程。在社会过程中,教育事业是其中最重要、最典型的方面。本文这里就以教育为代表来论述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合理性。
所谓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合理性,就是社会付出越来越多的代价,增大了劳动力价值,应当带来劳动力质量越来越高的结果。结合我国的实际,这个合理性问题越来越迫切。因为社会上出现的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误区,扭曲了劳动力社会培养过程。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人才,即高质量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增大也因此成为客观趋势,但我们看到的,这里有非科学发展。(1)教育作为劳动力生产的重要环节,理应对人才培养起到良好作用,但当前的应试教育不利于受教育者成才。(2)直接生产领域的高质量的劳动力是中国人才需求的重点领域,它的培养途径是职业教育一生产实习一在岗培训,但多年来体力劳动者待遇过低,驱使着中国的大量家庭正在拥挤到一根独木桥上:追求学历、脱离生产第一线。(3)“学而优则仕”的理念占压倒优势,学以成才不被看好。本来,所谓“仕”,就是官员,也就是社会管理者,本身就应当是管理人才,但追求高学历则不管成为什么专业人才,都要追求、或都被提拔成管理人才,导致大量管理能力不行而专业能力很高的人才被错误配置,这不仅是极大的资源浪费,也是管理水平低下的重要根源。
如此,中国正在发生各类劳动力价值增大、而劳动力质量降低的趋势,如果劳动力资源普遍质次价高,整个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率就低效了。因此,必须从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非科学性误区中走出来。
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不能取决下生产与再生产它的生活资料价值。因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与再生产不仅是经济系统的过程,更是社会系统的过程。因此,劳动力价值是基于社会系统的分析、而不是经济系统分析的价值慨念。劳动力所有制具有很强的社会系统意义。这里,经济学界必须树立三个新认识。
其一,劳动力作为劳动者的能力,不是南经济生活中的“生活资料价值”或者说“人体再生产”所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生活、“社会人”的再生产所决定的。人的劳动力的生产与冉生产,除了包括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消费之外,还包括文化生活、交际、教育的费用支出,还包括劳动者本人在学习中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再加上劳动者的社会保障费用。概括地说,是由人在其全部社会生活中与物质能力、精神能力有关的耗费所决定。
其二,劳动力再生产需要哪些费用和数量界限如何,无法只从经济过程的分析得出。正如马克思说的:“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例如,一个国家的劳动者,需要多少人际交往的代价,包括节庆聚会的活动代价,显然与该国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有关。再如劳动者作为社会成员,是否参加宗教活动、参加多少,决定着其脱离生产而耗费生活资料的支出,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生活付出,完全由社会环境决定。
其三,劳动力价值不是像一般商品那样是被动决定的。一般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价值的决定也是这样,这一点跟商品价值决定相同。但是,生产某一商品的劳动耗费完全是生产者进行的经济技术过程,商品自身没有生命、没有意识,不会对它生产出来的耗费有任何影响。而生产劳动力的主体就是劳动者自身,生产过程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既包括劳动者自己的主观努力程度、也包括个人在人生成长中的社会机遇。因此,劳动者对他的劳动力价值量形成是有主动性的。
(二)劳动力价值水平与人的发展程度相关
劳动力价值的水平反映劳动者的发展水平,包括生活水平与人的需求发展程度。
从理论上来说,人的需求包括三个系统中的需求。其经济系统的需求,就是通常所说的生活资料需求,包括吃穿住行;其生态系统的需求,包括对生活环境的需求、空气和水的质量的需求、绿色需求;其社会系统的需求,包括知识学习与文化活动的需求、人际交往的需求、社会政治生活知情和参与的需求。有的需求跨越三个系统,如对健康的需求,就其营养来说是要在经济系统中满足,就其获得人居环境质量的需求来说,是在生态系统中得到满足,就其获得医疗保健服务与开展体育锻炼来说,是在社会系统中满足。
上述需求能否满足,取决于社会制度与综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社会制度来看,奴隶社会的基本劳动者——奴隶,只能获得勉强生存的需求,前提是继续给奴隶主役使。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需求的满足程度,与社会当时的剥削程度相关。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生存需求理应完全满足,但在局部时期(如苏联的卫国战争时期与中国的三年困难时期)、局部地方(如贫困地区)也有严重不能满足的情况。从综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生态生产力构成的综合生产力,决定着人的需求本身的内容与供给保障。需求内容总体上随着综合生产力发展而丰富与完善,劳动者的需求就要用更多的花费来满足,其物质、精神、生态的产品保障能力也将增强。如果社会经济发展不出现失衡,一个国家的劳动者需求满足程度,从该国历史的纵向对比来看是上升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现象是:社会经济发展体现劳动力再生产的代价趋向增大,劳动力价值必将得到提高。
(三)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来自于社会性培养
根据劳动价值论,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来自生产商品的劳动,劳动力价值与此完全不同。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是什么,这无法从经济系统中探寻,只能从社会系统中探寻。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来自于社会性培养,这个概念,区别于自然性培养。自然性培养是指人的生产当中的生理过程,它应当排除于劳动力价值创造之外。社会性培养是以劳动力适应社会生活为目的的自觉的过程。在人的意识当中,一个人从小成长到成年,追求某种与就业直接相关的理想目标与人生价值,追求健康、聪明、机灵、有从业的专长,具备上述综合性的能力,为的是在今后社会中会谋生、有作为、自食其力,这些都属于社会性培养。社会性培养有三个层次:家庭培养、自我培养、社会培养。综合起来,就成为劳动力价值的创造源泉。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力,在社会性培养中的社会平均耗费,就构成该劳动力价值的量的决定。劳动力价值创造包括这些环节:家庭抚养、自我学习与锻炼、社会的培育。越是古代,前两个环节的比重越大,越是临近现代社会,第三个环节的比重越大。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一个人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社会投入的办学力量、社会的学习环境(包括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夏令营、体育俱乐部),都能对人的综合能力培育起作用。社会培育的地位与有效性,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构件。
四、工资的国民差异就是劳动者发展的国民差异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篇“工资”当中,专门用第二十章来分析“工资的国民差异”。马克思说到:“在比较国民工资时,必须考虑到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一切因素: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作用,劳动生产率,劳动的外延量和内含量。”这段话应当看作是本章的纲,其内容列出了决定工资国民差异的五个因素,但接下来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实际论述的仅仅是最后两个因素。马克思论述的是工资的国民差异发生在两种情况中。一是不同国家的企业生产同种商品但创造的价值不同,这取决于它们之间的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率不同,也就是生产者花费的同一劳动时间中,劳动量的内含与效率不同。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率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工资的国民差异,这要以劳动的结果——商品生产量不同为媒介,劳动物化形式的差异才决定工资的差异。二是以不同国家交易不同商品为研究平台,价值决定在这里发生了嬗变:生产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被算作劳动强度较大的劳动。由此,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国际价值论,即价值规律在国际上的应用。至此,本章的内容没有再延伸下去。这一章篇幅特别少,显然,这跟马克思前述的决定工资国民差异的五个因素这个纲不相符合。如何解释呢?答案只可能是:本章没有写完。工资国民差异的完全论述,应当展开五个因素的内容。
正因为缺少前三个因素的分析,我们就无法解释工资国民差异发生的第三种情况:不同国家的劳动者从事同一种劳动,在没有劳动强度与劳动生产率差别的条件下仍然有很大的工资差别。这一点在当前开放的世界经济中看得很清楚,这种情况造成了驱使发达国家对外投资与实施生产国际化产生的动力之一,也是落后国家吸引外资开展出口的重要“比较优势”。这一工资国民差异的背后就是劳动力价值的差异,它来自于马克思在本章中列举的“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作用”这三个因素。简略地概述,相比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决定工人生活必需品的范围较宽,教育费用较多,儿童很少参加工作而是在接受教育、妇女更多地在家中从事改善生活质量与儿童抚育,这些都使发达国家的劳动力价值较高,这就是马克思在本章中本应论述的工资国民差异。我们无法知道为何这一论述在《资本论》中缺失,但逻辑的链条是清楚的:那就是工资的国民差异反映劳动力价值的国民差异,进而反映劳动力再生产水平、劳动者发展水平的差异。由此说明:对于人的发展水平来说,发达国家高于发展中国家。如果我们要赶超发达国家,这就是一个目标。
五、正确处理人的发展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
根据以上论述,正确处理人的发展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要有两点认识。
(一)当前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合理性
根据我国的现状,无论哪种分配原则,都需要向劳动收入倾斜。(1)劳动收入有内在的上升依据,但在企业的市场竞争中,不管哪类企业(内资或外资、公有或私有、集体或国家)都有降低成本、增加积累的需要,劳动者的收入被迫服从这个需要,因而现实当中都是被压抑的。(2)劳动力价值v得不到足够补偿是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私人企业有追求利润的动机,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生产关系资本化,更加扩张了市场经济的这一不公平交易的缺陷。在按资分配中,市场机制尤其对V没有足额的补偿,为此,对工资的人为调节普遍出现在世界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当中。各国颁布的最低工资法,虽然不能说保证v的足额的补偿,但至少说明劳动力价值哪怕是部分补偿也离不开人为调节。(3)理论界尚未认识到劳动力生产不是一个经济过程,将其类比于商品生产,只能低估劳动力价值的真正数量。(4)对外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将劳动力成本低廉作为商品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却不知道这个比较优势是以人的发展水平低下换来的。作为一个发展阶段来肯定尚且可以,长此坚持,只能将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陷在低水平发展的泥坑里。
综上所述,经济理论研究理应注重劳动力价值的足额补偿问题,并直接与满足人的发展的需要相联系。结论就是:收入分配问题背后涉及的以人为本原则,不是一个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而是有着深厚的经济本质。
理论分析给我们的是一个道理,这个道理要求的做法概括起来说就是社会新增价值的分配要向劳动收入倾斜。进一步说,这还不是一个追求公平的问题,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扩大内需,要靠广大劳动者提高消费水平,劳动收入老是被压抑,扩大内需就是空话。(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加强创新与提高生产的集约化水平,这都离不开提高劳动者素质,也就是使劳动力生产过程有更多的投入,劳动力价值增大不可避免。劳动力价格过多低于劳动力价值只能损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3)建立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必定伴随社会历史与道德对生活资料范围的扩展,劳动力价值增大正是中国取得发展成就的体现。
(二)增强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合理性
人的发展直接带来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效果。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包含生理自然过程与社会过程。在社会过程中,教育事业是其中最重要、最典型的方面。本文这里就以教育为代表来论述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合理性。
所谓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合理性,就是社会付出越来越多的代价,增大了劳动力价值,应当带来劳动力质量越来越高的结果。结合我国的实际,这个合理性问题越来越迫切。因为社会上出现的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误区,扭曲了劳动力社会培养过程。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人才,即高质量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增大也因此成为客观趋势,但我们看到的,这里有非科学发展。(1)教育作为劳动力生产的重要环节,理应对人才培养起到良好作用,但当前的应试教育不利于受教育者成才。(2)直接生产领域的高质量的劳动力是中国人才需求的重点领域,它的培养途径是职业教育一生产实习一在岗培训,但多年来体力劳动者待遇过低,驱使着中国的大量家庭正在拥挤到一根独木桥上:追求学历、脱离生产第一线。(3)“学而优则仕”的理念占压倒优势,学以成才不被看好。本来,所谓“仕”,就是官员,也就是社会管理者,本身就应当是管理人才,但追求高学历则不管成为什么专业人才,都要追求、或都被提拔成管理人才,导致大量管理能力不行而专业能力很高的人才被错误配置,这不仅是极大的资源浪费,也是管理水平低下的重要根源。
如此,中国正在发生各类劳动力价值增大、而劳动力质量降低的趋势,如果劳动力资源普遍质次价高,整个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率就低效了。因此,必须从劳动力使用价值生产的非科学性误区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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