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企业分类统计变量的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差异分析——中南大学学报
作者:顾文静来源:原创日期:2013-09-22人气:773
改善企业法定福利、劳动合同、工会建设、工资、工时等问题是维护和加强企业员工责任的重要方面。但针对不同地域、性质和效益的企业,其员工责任承担状况和影响因素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在维护企业员工责任方面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是否应该从不同的方面有所加强?[4]
(一) 基于企业所处地区的企业员工责任差异分析
本次调查企业主要分布在广州、东莞、深圳、佛山及其他珠三角地区,为便于对比,另外对潮汕和粤西地区的企业也进行了少量调查。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对各地区在劳动合同、法定福利和工会因素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分析结果如表3。
根据显著性检验,在上述各项因素中,只有生育保险、公积金、工会维权率等项目存在一定的地区间差异,而在合同签订率上、工会建设上、主要社会保险项目上均无显著的地区差别。从各地实际的参保率上看,珠三角企业的参保情况明显好于其他地区,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更受企业欢迎,参保率在各地均保持较高水平(见表4)。但总体参保率仍不尽如人意,离应保尽保的目标仍有差距。
从工会的作用力度上看,对工会维权有效性的认同率不足3%,认为有点影响的比率在45%左右。广州、深圳、东莞的工会认同度稍微高些,也只有60%左右。
其他方面的地区差异也不够显著(见表5),说明在企业员工责任的履行上,各地区面临的因素没有大的区别,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共性。在集体宿舍提供上,地区差异有一定的显现,东莞和佛山企业相对较好,65%以上都提供了该项福利,广州和深圳的宿舍提供率只停留在30%左右的水平上。
(二) 基于企业性质的员工责任差异分析
本研究将企业性质划分为国有、乡镇集体、私有、港澳、外资等6个类型。其中私有企业占58.6%、港澳台及外企占22.7%、国有和乡镇企业占19.8%。从表6中可以看出,在劳动合同问题上、法定福利上和工会问题上,不同性质的企业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
表7中的调查数据显示,私营企业在劳动关系的各影响因素中均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港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也不乐观。说明劳动关系的调控更多应着手于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尤其在后危机时期的情况下,对这些企业的劳动关系就要更加关注。
对企业自主福利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除住房补贴、加班时间在不同性质企业存在显著差异外,其他因素没有体现出企业性质上的差别。调查表明企业总体自主福利还不够丰富完善,在购房补贴这一项上私营企业明显落后,仅有3.4%的企业可以提供这项福利,而可提供房补的国有企业却占到了80%以上。工作时间也是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周工作时间长达7天的比重超过了10%。
(三)基于企业效益的企业员工责任差异分析
基于企业效益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的企业效益在企业工资水平、自主福利项目上有显著差异,其他方面均未表现出明显差异。这一方面说明在法定员工责任履行上,无论企业效益高低,均能得到一定的维护,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和尊严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效益好的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上、合同期限的长短上、工会力量的体现上并未有突出表现,企业发展的同时,员工的发展保障力量未得到相应壮大。不过,鉴于福利项目影响因子的较大权重,效益
好的企业在员工责任承担上还是有很大优势的,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度的认同率达66%,而排名靠后的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度的认同率不足20%。
三、研究结论及启示
(一) 企业员工责任的维护更多应从加强化企业法定责任、加强工会建设上着手
后危机时期,劳动者更看重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劳动合同、法定福利、工会制度、吃住等基本生活福利因素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中得到较多认可。因此企业员工责任的承担上首先要解决企业对员工的法定责任问题,即提高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的保障性,并加强工会建设,形成企业员工责任的有效监督机制。同时应通过工会集体谈判的力量逐步提高企业工资标准,提高珠三角企业的薪酬竞争力,防止人员的流失,防止产业的空心化。
(二) 不同企业统计变量下的劳动关系表现既存在共性,又具有一定的差异
企业劳动关系表现的地区差异不显著,劳动合同问题、工会建设问题、法定福利和企业自主福利问题在各地区都普遍存在,所以每个地区都面临着劳动关系问题的挑战,并未表现出明显的先进与落后之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效益的企业在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工会建设等涉及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上也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企业效益的领先并没有带来劳动关系制度的积极发展,只是通过工资、自主福利的提高缓和了劳动关系,并未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但不同性质的企业在劳动关系的表现上显现出显著的差异。私营企业在社会保障、自主福利、工作时间、工会建设等方面均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
(三) 后危机时期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必须把握好力度[5]
后危机时期,劳资双方的压力都有所增大,劳动关系管理的难度和风险也在不断加大,此时对劳动关系的任何调整、改善都一定要非常慎重,尽可能维护劳资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非单纯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尽管就全部企业而言,在劳动关系方面还有很多的缺陷与不足,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和其他性质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是这种改进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后危机时期,更要借助通达融和的粤商文化来创造企业的和谐氛围,更好发挥政府、工会等机构的沟通、规范作用,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多赢局面。
(一) 基于企业所处地区的企业员工责任差异分析
本次调查企业主要分布在广州、东莞、深圳、佛山及其他珠三角地区,为便于对比,另外对潮汕和粤西地区的企业也进行了少量调查。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对各地区在劳动合同、法定福利和工会因素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分析结果如表3。
根据显著性检验,在上述各项因素中,只有生育保险、公积金、工会维权率等项目存在一定的地区间差异,而在合同签订率上、工会建设上、主要社会保险项目上均无显著的地区差别。从各地实际的参保率上看,珠三角企业的参保情况明显好于其他地区,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更受企业欢迎,参保率在各地均保持较高水平(见表4)。但总体参保率仍不尽如人意,离应保尽保的目标仍有差距。
从工会的作用力度上看,对工会维权有效性的认同率不足3%,认为有点影响的比率在45%左右。广州、深圳、东莞的工会认同度稍微高些,也只有60%左右。
其他方面的地区差异也不够显著(见表5),说明在企业员工责任的履行上,各地区面临的因素没有大的区别,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共性。在集体宿舍提供上,地区差异有一定的显现,东莞和佛山企业相对较好,65%以上都提供了该项福利,广州和深圳的宿舍提供率只停留在30%左右的水平上。
(二) 基于企业性质的员工责任差异分析
本研究将企业性质划分为国有、乡镇集体、私有、港澳、外资等6个类型。其中私有企业占58.6%、港澳台及外企占22.7%、国有和乡镇企业占19.8%。从表6中可以看出,在劳动合同问题上、法定福利上和工会问题上,不同性质的企业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
表7中的调查数据显示,私营企业在劳动关系的各影响因素中均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港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也不乐观。说明劳动关系的调控更多应着手于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尤其在后危机时期的情况下,对这些企业的劳动关系就要更加关注。
对企业自主福利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除住房补贴、加班时间在不同性质企业存在显著差异外,其他因素没有体现出企业性质上的差别。调查表明企业总体自主福利还不够丰富完善,在购房补贴这一项上私营企业明显落后,仅有3.4%的企业可以提供这项福利,而可提供房补的国有企业却占到了80%以上。工作时间也是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关键因素,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周工作时间长达7天的比重超过了10%。
(三)基于企业效益的企业员工责任差异分析
基于企业效益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的企业效益在企业工资水平、自主福利项目上有显著差异,其他方面均未表现出明显差异。这一方面说明在法定员工责任履行上,无论企业效益高低,均能得到一定的维护,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和尊严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效益好的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上、合同期限的长短上、工会力量的体现上并未有突出表现,企业发展的同时,员工的发展保障力量未得到相应壮大。不过,鉴于福利项目影响因子的较大权重,效益
好的企业在员工责任承担上还是有很大优势的,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度的认同率达66%,而排名靠后的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度的认同率不足20%。
三、研究结论及启示
(一) 企业员工责任的维护更多应从加强化企业法定责任、加强工会建设上着手
后危机时期,劳动者更看重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劳动合同、法定福利、工会制度、吃住等基本生活福利因素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中得到较多认可。因此企业员工责任的承担上首先要解决企业对员工的法定责任问题,即提高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的保障性,并加强工会建设,形成企业员工责任的有效监督机制。同时应通过工会集体谈判的力量逐步提高企业工资标准,提高珠三角企业的薪酬竞争力,防止人员的流失,防止产业的空心化。
(二) 不同企业统计变量下的劳动关系表现既存在共性,又具有一定的差异
企业劳动关系表现的地区差异不显著,劳动合同问题、工会建设问题、法定福利和企业自主福利问题在各地区都普遍存在,所以每个地区都面临着劳动关系问题的挑战,并未表现出明显的先进与落后之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效益的企业在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工会建设等涉及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上也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企业效益的领先并没有带来劳动关系制度的积极发展,只是通过工资、自主福利的提高缓和了劳动关系,并未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但不同性质的企业在劳动关系的表现上显现出显著的差异。私营企业在社会保障、自主福利、工作时间、工会建设等方面均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
(三) 后危机时期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必须把握好力度[5]
后危机时期,劳资双方的压力都有所增大,劳动关系管理的难度和风险也在不断加大,此时对劳动关系的任何调整、改善都一定要非常慎重,尽可能维护劳资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非单纯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尽管就全部企业而言,在劳动关系方面还有很多的缺陷与不足,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和其他性质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是这种改进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后危机时期,更要借助通达融和的粤商文化来创造企业的和谐氛围,更好发挥政府、工会等机构的沟通、规范作用,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多赢局面。
热门排行
推荐信息
期刊知识
- 喜报!《中国博物馆》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最新CSSCI南大核心期刊目录2025-2026版)!新入选!
- 2025年中科院分区表已公布!Scientific Reports降至三区
- 2023JCR影响因子正式公布!
- 国内核心期刊分级情况概览及说明!本篇适用人群:需要发南核、北核、CSCD、科核、AMI、SCD、RCCSE期刊的学者
- 我用了一个很复杂的图,帮你们解释下“23版最新北大核心目录有效期问题”。
- CSSCI官方早就公布了最新南核目录,有心的人已经拿到并且投入使用!附南核目录新增期刊!
- 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换届,我们应该熟知的10个知识点。
- 注意,最新期刊论文格式标准已发布,论文写作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文字版GB/T 7713.2—2022 学术论文编写规则
- 盘点那些评职称超管用的资源,1,3和5已经“绝种”了
- 职称话题| 为什么党校更认可省市级党报?是否有什么说据?还有哪些机构认可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