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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中人物的性格

作者:王洒来源:《芒种》日期:2015-07-14人气:20480

1、盖茨黑德里的里德舅妈

《简﹒爱》中对于里德舅妈的描述笔墨并不多,她是一个陪衬人物。她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偏坦自己的孩子,讨厌甚至憎恨简﹒爱。简﹒爱的父母去世后,里德舅舅不顾舅妈的反对,执意领养了简﹒爱。简﹒爱一岁时疼她的舅舅在去世前让里德舅妈发誓要继续抚养简﹒爱,舅妈虽然履行了自己的承诺,但并不待见简﹒爱。简﹒爱十岁那年,里德舅妈为了维护自己的儿子而把简﹒爱关在了红房子里,从而引起了简﹒爱的反抗,也使舅妈下定决心把她送到孤儿院,并且不惜诋毁简﹒爱的名声,“她是一个撒谎者”!从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说里德舅妈是一个冷酷无情、卑鄙阴险的人。

但里德舅妈的形象有所转变是发生在她中风即将死亡那一刻。她临死前一直呼唤简﹒爱,说她有两件事比较遗憾。一是违背了诺言,没有把简﹒爱抚养成人;二是因为她扣留了三年前简﹒爱叔叔的信。简﹒爱的叔叔想要把她过继给自己当养女,但舅妈为了报复简﹒爱八年前对她大发脾气的事儿,不想简﹒爱过上幸福的生活,就撒谎说简﹒爱患上了伤寒死去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里德舅妈还有未泯灭的良知和道德感。

2、罗沃德孤儿院里的海伦﹒彭斯和谭波尔

海伦﹒彭斯是简在罗沃德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海伦和简一样也是孤儿,非常喜欢看书。但海伦与简最大的不同是逆来顺受,忍让和宽容。在小说第六章中写到,由于天冷,水被冻住了,大家无法洗脸洗指甲,斯凯契德小姐用树枝在海伦的脖子上抽了十几下。“彭斯毫无怨言,一滴泪没有流”。 简﹒爱替她抱不平,“她要是敢拿鞭子打我,我就夺过来当着她的面把它折断”,海伦却认为“既然无法避免,那就只能忍受,这就是做人的本分”。海伦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信奉“爱你的仇敌;祝福诅咒你的人;对恨你的、凌辱你的要待他们好”。她的这种精神深深地影响了简,使简在里德舅妈中风去世时放弃了仇恨宽恕了她。

谭波尔小姐是简.爱最喜欢的老师,“她神态优雅,气质端庄,谈吐彬彬有礼,凡是听过她说话或者见过她面的人,对她都肃然起敬,心灵得到了涤净”。谭波尔小姐博览群书,知识渊博,十分熟悉法国作家,还精通拉丁文,是罗沃德孤儿院的学监,简.爱的目光对她十分崇敬。有天早上饭糊了,大家基本都没吃,到了中午谭波尔小姐宣布吃“面包和干酪”,教师们都很震惊,因为面包和干酪在孤儿院是奢侈的东西,勃洛克赫斯先生是不会允许无缘无故发放的。 由此可见,谭波尔小姐非常有主见,而且不畏惧权势,坚持自己认为是对的事儿。果不其然,勃洛克赫斯先生发现姑娘们吃了两次面包和干酪,就非常激动地一通说教,“我所培养的姑娘,不是培养她们娇生惯养的坏习惯,而是培养她们忍耐、吃苦、克已”。面对他的指责,谭波尔小姐“双目凝视前方,双唇紧闭,眼神坚韧”。面对勃洛克赫斯先生的指控,说简﹒爱是“一个撒谎者”,谭波尔小姐选择相信简﹒爱,还公开为她洗刷罪名。谭波尔可以说是正义的化身,勇敢的化身,慈爱的化身。简﹒爱曾经说过,自己“所获得的一些最宝贵的学识,都要归功于她(谭波尔)的教育。”谭波尔小姐对她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3、桑菲尔德庄园里的伯莎﹒梅森和罗切斯特

伯莎﹒梅森在整篇小说中没有说过话,被一些评论家称为“失语的女人”。因为她被罗切斯特秘密关押在阁楼上的一个小屋里,还被称之为“阁楼上的疯女人”。梅森患有家族性疯癫症,但她漂亮家里又有钱,罗切斯特当初只看到了后者就跟她结了婚。直到婚后才发现梅森有这个病就把她幽禁在阁楼之中,本来梅森只是偶尔会发病,因为小说中提到“她也有连续几个月清醒的时候”,现在真的成了大家所说的“疯子”。梅森在小说中发了四次疯。第一次是她放了一把火去烧关押她的丈夫——罗切斯特,一个没尽到丈夫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却假借所谓的家族性疯病把她关起来的人。第二次是她咬了弟弟梅森。因为梅森明知道她被罗切斯特关在阁楼上,他没有第一时间去看望自己的妹妹,却跟一帮人没事儿似的歌舞升平。正是梅森和他的家人对婚后的伯莎不闻不问,造成了伯莎的精神失常,伯莎借咬弟弟之名以示对家人的报复。第三次是在简﹒爱与罗切斯特举办婚礼前夕,伯莎偷偷溜进简﹒爱的房间,看到了婚纱,遂又把婚纱撕个粉碎,但却没有伤害简﹒爱。最后一次是她又一次的纵火,这一次不仅把桑菲尔德庄园烧为灰烬,致使罗切斯特残疾,变成了穷光蛋,而且伯莎投身火海之中.可以说,伯莎是男权社会的牺牲品,但她却以自己的方式来反抗、报复这个社会。

罗切斯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他出身贵族,但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作为次子的他不能继承家产,所以他只是一个 “身无分文”的有贵族血统的人。为了维持贵族生活,他的家人给他包办了婚姻,明知道她有家族性癫痫病,仍旧选了有三万英磅嫁妆的伯莎﹒梅森。因此可以说他是家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婚姻的不幸,让罗切斯特痛苦万分,他一度想饮弹自尽。后来他迷失了自己,放纵自己去国外包养情妇,直到遇到了简。他长得丑,作为简﹒爱的主人,他高傲、粗暴、刻薄,但对阿黛勒甚至下人却又十分随和。罗切斯特又是善良的。知道妻子的病之后,他把她关了起来,并找人专门看着,而不是送到“地点不好,对健康不利”的芬丁庄园。伯莎﹒梅森最后一次放火烧桑菲尔德庄园,本来罗切斯特已经跑出庄园,他却跑回来救自己的疯老婆,导致自己双眼失明,而且变成了残疾。他还收养了情妇的女儿阿黛尔,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的地对阿黛尔。这些都说明他是善良的。后来简到他家做家庭教师,他逐渐爱上了简,他假扮女巫试探简是否对他有感情那一段又极具戏剧色彩。

4、沼泽地里的圣﹒约翰

圣﹒约翰可以说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圣者形象。他长得帅,知识渊博,热忠于宗教事业。他把虔诚地替上帝做事看作是自己的一项伟大的事业。他的目标是:改善他的同类,把知识带给蛮荒的地方,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取代束缚,宗教代替迷信,用向往天堂取代对地狱的恐惧。他通过观察和考验,认为简能够胜任传教士妻子这一角色,就向简求婚,希望简能够成为她的妻子和他一起去印度传教。但简拒绝了他的求婚,因为那不是爱情。而圣﹒约翰不是一个不懂爱情的人,他深深地爱着“天使般”的罗莎蒙德﹒奥利弗小姐,但他又冷静地认识到,她“不会成为我的好妻子,她不是那种适合我的伴侣”。他认为罗莎蒙德不会成为一个传教士的妻子,为了事业,他可以牺牲爱情。

5、贯穿整部小说的简﹒爱

简﹒爱个子矮小,相貌平平,从小就失去父母寄人篱下,这些造就了简﹒爱的自卑。当她与表哥发生冲突时,她说“你残忍,你是个坏孩子,你是个杀人犯,监工头,罗马皇帝!”当舅妈护短时,她指责舅妈“你以为你是好人,可是你坏,你狠心”,这些都反映了她的反抗精神。简﹒爱自尊、自爱、追求平等的爱情。在桑菲尔德庄园里她只是个家庭教师,地位比较低下,但她不卑不抗,慢慢爱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但就在婚礼现场她得知了罗切斯特有妻子的事实,尽管她很爱罗切斯特,她还是选择了离开。后来圣﹒约翰收留了她,并给她找了份家庭教师的工作。虽然圣﹒约翰是她的救命恩人,品德高尚,但简还是拒绝了他的求婚,因为她认为圣﹒约翰并不爱自己,他爱的是上帝。后来她听到了罗切斯特的呼唤,回去找到了双眼失明、失去手臂的罗切斯特,做他的“眼睛和手”。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zw/1534.html  《芒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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