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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呼0至3岁儿童的保护性培育

作者:于涛来源:《中国教育学刊》日期:2015-07-30人气:762

    根据市场调查,0至3岁儿童的教育机构不计其数,如亲子园、早教中心、早教机构,等等。许多0至3岁教育机构所声称的培训内容更是无所不包,如由哈佛权威心理学家、教育学家亲临指导,3岁幼儿能书写千个汉字、能口算万以内加减法等夸张的口号,进行着不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超前早期教育。

    消费者对名目众多的儿童教育机构难以辨识和判断,难以从市场中得到正确有效的反馈信息。加上一些家长对早期教育知识的匮乏,孩子由隔代老人代养等,对早期教育认识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例如,不少儿童的父母都以为早教就是提前学习知识,很早就让宝宝学识字、读英语、学画画、学钢琴,将早期教育视为神通的教育。出现上述问题的体制原因在于我国3岁前婴幼儿教育主管归属问题尚不明确。我国历来沿用由教育部门主管幼儿园、卫生部门主管托儿所的管理体系,致使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于是,一旦发生问题,部门之间就会相互推诿,导致出现谁都能管、但谁都不愿管的尴尬局面。  

    为弥补政策上的空缺,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文件。例如,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于1999年颁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上海市0—6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实行由市教委主管0至6岁的学前教育、市卫生部门负责卫生保健业务的托幼一体化管理体系。《淄博市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婴幼儿教育由市、区县政府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卫生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但从全国而言,婴幼儿教育的管理体制并不落实。

    0至3岁的儿童是脑发育最快的时间段,又是性格形成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对婴幼儿进行早期教育,是充分开发幼儿潜能,确保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但现实出现的管理盲区问题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在此疾呼:对0至3岁儿童务必实施保护性培育。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zw/14368.html中国教育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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