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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的叙述声音与性别意识

作者:贾婷来源:《芒种》日期:2015-08-20人气:2390

    斯腾伯格在对圣经文本进行文学解读时,提出了圣经叙事中的意识形态因素。他阐述了《圣经》叙事的三个操作原则:历史因素、意识形态因素、艺术美学因素。它们该如何合作是一个很微妙的过程。1(P,103)。当更多学者探讨圣经作者如何采用叙事手法传达文本“真理价值”时,女性主义学者也发现文本的意义生成系统绝不是中性的,而是带有一定的性别标记,是 “带有印记的写作”。2(P,192)受希伯来父权制影响,圣经文本是由男性创作的,这些男性作者也将父权意识形态渗透于叙事中,使得女性在叙述中被边缘化、客体化。整本圣经中,《以斯帖记》尤为独特,叙述了 “一个拥有自我主体性的女性”3(P,165) 拯救本民族的故事。但是,即使是这位女英雄,叙事者也在叙事话语中将男性主体地位的烙印渗透于文本中。本文试图以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为基础,分析<以斯帖记》中的叙述声音,揭示文本中叙事话语如何体现出作者的性别意识

    从女性主义叙事学的角度,“声音” 是女性表达地位和权力,消解男性话语霸权的有力武器。叙述声音不仅是形式技巧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权利问题。叙述声音作为叙事的一个独特因素,与人物和行动等其他因素相互作用,对叙述者与受述者、隐含作者与隐含读者之间的交流起到重要的作用。“聆听叙述声音就等于聆听特定谈话方式相关的价值”。4(P,18)兰瑟区分出三种类型的叙述声音:作者型叙述声音、个人型叙述声音和集体型叙述声音。由于集体型叙述声音中叙述主语“我”或者“我们”的叙事人称以及对故事的感知是一样的,所以集体型叙事声音可归于人物型叙述声音的范畴。在这里,笔者将从作者型叙述声音和人物型叙述声音入手,分析其中蕴含的性别意识。

(一) 作者型叙述声音与性别意识

    作者型叙述声音是指一种“异故事的”集体的并具有潜在自我指称意义的叙事状态。5(p,17)“作者型叙述声音” 并非指叙述者与作者之间有某种实在身份的对应,而是叙述者在文本中发出的话语声音拥有一种作者式的权威。在圣经叙事中,作者型叙述声音具有强大的父权意识。叙事中的作者型叙述声音体现出典型的男性至上的意识形态,试图在对于隐含读者交流的过程中影响之。

    在《以斯帖记》一开始,皇后瓦实提是一个关键女性人物,波斯王亚哈随鲁王摆设筵席,命令王后在臣民面前展示她的美貌,瓦实提违背了王命,引发了王的恼怒和王宫上下的恐慌。故事刚开始,作者型叙述声音展开了对王后的叙述: “王后瓦实提在亚哈随鲁王的宫内,也为妇女设摆筵席。”(以1:9),“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所以王甚发怒,心如火烧。”(以1:12)读者不禁会好奇王后为何违背王命,具有权威性的作者型叙述声音却没有给出任何的交代,只是强调了她自己摆设筵席和违背王的命令的事实,叙事者隐藏了王后行为背后的真实原因。在接下来的叙事中,王后被罢黜,读者无从知晓这位被废的王后以后的命运如何,作者型叙述声音在此消解了这位被废的王后的信息,置于历史叙述之外。

    同样,对于女性信息的消解也出现在故事的结尾,当以斯帖和末底改成功挫败了哈曼除灭犹太人的计阴谋后,作者型叙述声音却在结尾处叙述了末底改的功绩:“犹大人末底改做亚哈随鲁王的宰相,在犹大人中为大,得他众弟兄的喜悦,为本族的人求好处,向他们说和平的话。”(以10:3)然而,作为拯救了民族的女英雄,她的结局和功绩却被作者型叙述声音消隐了,以斯帖的主体性行为和努力被掩盖于叙事中。这样的消隐与古希伯来的父权社会密切关联,男性至上的意识形态中,女性经历着叙事的压抑,她们也成为排斥在社会与历史之外的边缘人。

    在接下来的叙事中,王在国中各省徵招美貌女性代替被废王后,以斯帖得以进入王宫女院中。作者型叙述声音采用一系列的被动语态的词语记叙王遴选王后的过程。“王的谕旨传出,就招聚许多女子到书珊城,交给掌管女子的希该;以斯帖也送入王宫,交付希该。”(以2:8) “女子进去见王是这样:------交给掌管妃嫔的太监沙甲;除非王喜爱她,再提名召她,就不再进去见王。”(以2:13-14)“------以斯帖被引入宫见王。”(以2:16)充满被动词汇的叙事声音反映出女性必须被动顺服父权社会男性的选择,从而被剥夺了主体性和自主的情感体验。同时,作者型叙述声音对女性人物进行评价时,容貌成为其评价的标准:“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以1:11)。“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为自己的女儿。”(以2:7)从文本表层分析,这样的评价实属溢美之词,然而,叙事者的男性至上的意识形态却隐藏于叙事深层结构中。从女性主义视角来看,在父权社会中,女性的存在仅仅是作为愉悦男性的欣赏品和繁衍子嗣的工具,因此女性的容貌和生育能力成为其被社会秩序接纳和认可的标准。而女性的品德和生活体验却被排斥于叙事之外。“一般来说,圣经叙事的目的不仅是传达信息,显示出一定的叙事学技巧,更重要的是使读者确信评价层面上的内容。”6(P,108)。圣经中的作者型叙述声音发出权威化、单一化的声音,等同于上帝的绝对临在。叙事者透过这样的叙述声音表达出男权意识,试图在对隐含读者进行交流中影响读者,传递出对女性的价值评判。读者以此相信瓦实提和以斯帖仅仅因其貌美,取悦了王,从而能够进入权利的中心。

(二)人物型叙述声音与性别意识

    人物型叙述声音指的是“对一个作为虚构人物的叙述对象发出的叙述声音”5(P,17)。一般分为男性人物叙述声音和女性人物叙述声音。在《以斯帖记》的文本中,男性人物叙述声音占据大量的篇幅,处于中心的地位,发挥关键的作用。话语常常被认为是权利的象征,话语本身意味着权利。相反,“话语的反面是沉默,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因为拒绝话语的文学人物常常也经历着叙事的压制。”3(P,159)。在《以斯帖记》中,瓦实提被废黜,叙述者只是通过作者型叙述声音强调这个事实,却始终没有给她任何叙述的权利,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分析文本,虽然女性的叙述声音缺失,但是男性叙述声音却交替发出,决定了王后的命运: 

    王对他们说:“王后瓦实提不遵太监所传的王命,照例应当怎样办理呢?” 米母干在王和众首领面前回答说:“王后瓦实提这事不但得罪王,并且有害于王各省的臣民。因为王后这事必传到众妇人的耳中,说亚哈随鲁王吩咐王后瓦实提到王面前,她却不来。她们就藐视自己的丈夫。今日波斯和玛代的众夫人听见王后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样行,从此必大开藐视和忿怒之端。王若以为美,就降旨写在波斯和玛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实提再到王面前,将她王后的位份赐给比她还好的人。所降的旨意传遍通国(国度本来广大),所有的妇人,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以1:15-20)

    在此,瓦实提的叙述声音始终是缺失的,叙述者仅使用第三人称间接引语的方式,由王和太监米母干的叙述声音决定了瓦实提的命运,这种叙事方式拉远了读者与瓦实提的心理距离,产生一种疏远的效果,避免了读者过多的感情投入,而不会同情瓦实提的僭越。反而,文本中男性人物的叙事声音都是采用直接引语的方式,直接引语话语方式具有直接性与生动性的效果,能够产生强大的、权威性的音响效果,确立了男性的至高权柄。叙述者通过运用叙事声音,巧妙地控制了读者,割裂了读者与女性人物的情感关联,认同了男权意识形态下的价值判断。正如兰瑟认为,每一种权威叙述形式都编制出自己的权威虚构话语,明确表达出某些意义而让其他意义保持沉默。7(P,209)

    在文本叙述中,即使有女性人物的叙述声音,也是一种对男性意志的依附。当以斯帖获悉哈曼的阴谋后,她设计邀请王赴宴,并适时向王为本民族祈求。文本中她的叙事声音透露出她对王的意志的顺服:“王若以为美,就请王带着哈曼今日赴我所预备的筵席。”(以5:4)“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愿意赐我所要的,准我所求的,就请王带着哈曼再赴我所要预备的筵席。”(以5:8)以斯帖为了服从王的意志,反复强调自己的行为是以“王以为美”,女性卑躬屈膝的叙述声音也正合乎父权制度文化对女性性别认可。在父权制性别政治秩序中,政治主体可以通过顺服的客体实现稳定其男性公共权力的目的。所以被父权制文化认可的女性人物叙述声音对男权意识起到了维护和巩固的作用。

    马克·柯里说: “我们作为读者,发现自己都被层层的转述声音和思维之间的视角的微妙变化,被所给的或故意未给的信息所控制了。”ibid(p.26)叙述者“别有用心”的性别意识,正是通过文本叙事声音的控制,渗透在文本中,将女性的主体性地位客体化。

本文来源:http://www.zzqklm.com/w/zw/1534.html芒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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