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作者:傅文芳来源:原创日期:2012-12-04人气:914
高校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教育管理者的原因
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部分教育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对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理解存在偏差。有些人片面看待法律的功能,认为法律可有可无,对自己有利就用,不利就不用,口头上说用,实践中却摒弃。这样一来,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就都唯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上,势必导致对学生权利的侵害。意识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识问题不能解决,其他方面做得再好都不会是长效的。
(二)程序存在问题:管理过程中的原因
学校的管理是一种行政行为或者“准行政行为”,以正当程序为基本要求。正当程序错位会导致难以实现学校里面受教育者的“机会均等”,其各种合法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近年的学校侵权案来看,正当程序缺乏,程序存在瑕疵,是高校行使自主管理权过程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因此,重新审视程序问题、构建程序意识势在必行。
高校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生管理观念体系
1 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依法管理”就是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体现法治精神,从决策的制定到实施都以法律为最高权威。这里的“法”,不仅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的内容以及所有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与学校教育有关的内容。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指在学校管理过程中能动地依法管理、依法育人,而不是消极地运用法律作为工具来治理学校。机械、片面地把依法治校理解为“以罚治校”是错误的,因为法律不仅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还有指引、评价、预测人们行为和奖励、保护合法行为的作用。依法治校对学生管理的要求就是依法管理,从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2 树立“人本管理”的观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学生管理工作同样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是一种把学生视为高等教育的消费者、把高等学校当做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的理念。这在一定意义上把学生视为买方,而学校则是为买方提供服务的卖方。与传统教育模式不同,学生不再是被动、消极接受知识传授和管理的一方,这就要求高校管理中必须树立当前普遍缺乏的平等观和服务观。
(二)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生管理运作体系
1 建立诚信档案卡管理制度。大学生诚信缺失已经成为一种令人担忧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高校加强诚信教育的力度,其次要尽快建立一些可行的制度,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其中,最能见实效的举措就是建立健全的大学生诚信档案卡制度,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
学生诚信档案卡制度是真实地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与诚信相关的信息的一种制度。学生诚信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状况、经济状况、品行情况、贷款情况以及学生毕业后的相关信息等。学生本人对档案卡记载的内容有知情权和质疑权,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诚信档案卡的日常管理,对学生履行告知义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监督工作,在产生争议时进行协调。学生毕业离校前,各院(系)和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学生诚信档案卡记录的情况并签署认定意见。学生的诚信档案卡在毕业时装人个人档案,同时可以作为推荐学生就业的重要材料,供用人单位查询。但是,学生诚信状况的彻底改变不能完全依赖这种制度,因为这种制度终究还只是一种辅助性的制度。
2 完善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程序体系。(1)告知程序。设立告知程序,主要是为了使学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这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2)陈述、申辩程序。高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遵循法定程序,告知拟被处分学生,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合法的意见应予以采纳,并不得因学生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学生的处分。这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又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高校违法或不当的处分行为的发生,还可以化解学生与学校的矛盾,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目标。(3)申诉程序。学生申诉程序包括违纪学生或监护人在接到违纪处理决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复查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这一方面显示学生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另一方面也彰显学校“以人为本”的精神。
(三)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生管理保障体系
1 建立学生管理审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涉及问题众多,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在每项制度出台之前,高校需要审慎地进行审查,一般以提交专门的制度审查机构审查为主。审查机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要充分发挥高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制度审查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患于未然,保证制度不出现瑕疵。
2 建立健全的调查取证制度。司法程序讲求证据,学生管理工作也不例外,高校要建立健全的调查取证制度。在对学生进行违纪处分之前,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在系部提交的证据,有疑点的地方,学生管理部门需要亲自再调查、再取证、再核实,确保对学生的处分建立在客观、翔实的证据基础之上,充分落实“以事实为依据”的法治精神。
3 建立重大制度和重大处分听证制度。建立听证制度对于学生基本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理念。听证程序给被管理者一个说话的机会,也给了管理者一个宣传自己的管理主张的机会,可以说是一种能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赢”的制度。要想让学生认同所在高校的各项制度,就要与他们开诚布公,除涉及国家机密以及的确不便公开的决策外,所有的重大决策及其形成过程都要让学生知晓。
将听证制度引入高校学生管理,是高校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结果。我国高校建立学生听证制度,诉讼模式或行政听证模式可资借鉴,必须明确听证的范围、参与人,确定具体可行的听证规则。尤其要注意体现学生的权利本位,使我国高校听证制度与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救济手段相衔接。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高校务必以“法治”的理念为基础,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依据,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让学生满意,让社会认同。
(一)法律意识淡薄:教育管理者的原因
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部分教育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对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理解存在偏差。有些人片面看待法律的功能,认为法律可有可无,对自己有利就用,不利就不用,口头上说用,实践中却摒弃。这样一来,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就都唯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上,势必导致对学生权利的侵害。意识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识问题不能解决,其他方面做得再好都不会是长效的。
(二)程序存在问题:管理过程中的原因
学校的管理是一种行政行为或者“准行政行为”,以正当程序为基本要求。正当程序错位会导致难以实现学校里面受教育者的“机会均等”,其各种合法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近年的学校侵权案来看,正当程序缺乏,程序存在瑕疵,是高校行使自主管理权过程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因此,重新审视程序问题、构建程序意识势在必行。
高校学生管理中法律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生管理观念体系
1 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依法管理”就是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体现法治精神,从决策的制定到实施都以法律为最高权威。这里的“法”,不仅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的内容以及所有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与学校教育有关的内容。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指在学校管理过程中能动地依法管理、依法育人,而不是消极地运用法律作为工具来治理学校。机械、片面地把依法治校理解为“以罚治校”是错误的,因为法律不仅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还有指引、评价、预测人们行为和奖励、保护合法行为的作用。依法治校对学生管理的要求就是依法管理,从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2 树立“人本管理”的观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学生管理工作同样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是一种把学生视为高等教育的消费者、把高等学校当做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的理念。这在一定意义上把学生视为买方,而学校则是为买方提供服务的卖方。与传统教育模式不同,学生不再是被动、消极接受知识传授和管理的一方,这就要求高校管理中必须树立当前普遍缺乏的平等观和服务观。
(二)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生管理运作体系
1 建立诚信档案卡管理制度。大学生诚信缺失已经成为一种令人担忧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高校加强诚信教育的力度,其次要尽快建立一些可行的制度,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其中,最能见实效的举措就是建立健全的大学生诚信档案卡制度,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
学生诚信档案卡制度是真实地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与诚信相关的信息的一种制度。学生诚信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状况、经济状况、品行情况、贷款情况以及学生毕业后的相关信息等。学生本人对档案卡记载的内容有知情权和质疑权,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诚信档案卡的日常管理,对学生履行告知义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监督工作,在产生争议时进行协调。学生毕业离校前,各院(系)和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学生诚信档案卡记录的情况并签署认定意见。学生的诚信档案卡在毕业时装人个人档案,同时可以作为推荐学生就业的重要材料,供用人单位查询。但是,学生诚信状况的彻底改变不能完全依赖这种制度,因为这种制度终究还只是一种辅助性的制度。
2 完善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程序体系。(1)告知程序。设立告知程序,主要是为了使学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这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2)陈述、申辩程序。高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遵循法定程序,告知拟被处分学生,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合法的意见应予以采纳,并不得因学生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学生的处分。这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又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高校违法或不当的处分行为的发生,还可以化解学生与学校的矛盾,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目标。(3)申诉程序。学生申诉程序包括违纪学生或监护人在接到违纪处理决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复查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这一方面显示学生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另一方面也彰显学校“以人为本”的精神。
(三)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生管理保障体系
1 建立学生管理审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涉及问题众多,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在每项制度出台之前,高校需要审慎地进行审查,一般以提交专门的制度审查机构审查为主。审查机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要充分发挥高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制度审查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患于未然,保证制度不出现瑕疵。
2 建立健全的调查取证制度。司法程序讲求证据,学生管理工作也不例外,高校要建立健全的调查取证制度。在对学生进行违纪处分之前,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在系部提交的证据,有疑点的地方,学生管理部门需要亲自再调查、再取证、再核实,确保对学生的处分建立在客观、翔实的证据基础之上,充分落实“以事实为依据”的法治精神。
3 建立重大制度和重大处分听证制度。建立听证制度对于学生基本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理念。听证程序给被管理者一个说话的机会,也给了管理者一个宣传自己的管理主张的机会,可以说是一种能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赢”的制度。要想让学生认同所在高校的各项制度,就要与他们开诚布公,除涉及国家机密以及的确不便公开的决策外,所有的重大决策及其形成过程都要让学生知晓。
将听证制度引入高校学生管理,是高校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结果。我国高校建立学生听证制度,诉讼模式或行政听证模式可资借鉴,必须明确听证的范围、参与人,确定具体可行的听证规则。尤其要注意体现学生的权利本位,使我国高校听证制度与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救济手段相衔接。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高校务必以“法治”的理念为基础,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依据,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让学生满意,让社会认同。
热门排行
推荐信息
期刊知识
- 2025年中科院分区表已公布!Scientific Reports降至三区
- 官方认定!CSSCI南大核心首批191家“青年学者友好期刊名单”
- 2023JCR影响因子正式公布!
- 国内核心期刊分级情况概览及说明!本篇适用人群:需要发南核、北核、CSCD、科核、AMI、SCD、RCCSE期刊的学者
- 我用了一个很复杂的图,帮你们解释下“23版最新北大核心目录有效期问题”。
- 重磅!CSSCI来源期刊(2023-2024版)最新期刊目录看点分析!全网首发!
- CSSCI官方早就公布了最新南核目录,有心的人已经拿到并且投入使用!附南核目录新增期刊!
- 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换届,我们应该熟知的10个知识点。
- 注意,最新期刊论文格式标准已发布,论文写作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文字版GB/T 7713.2—2022 学术论文编写规则
- 盘点那些评职称超管用的资源,1,3和5已经“绝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