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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和荀子的人性论比较

作者:河北经贸大学-申婧婧来源:原创日期:2013-04-22人气:3503
孟荀的“性”之内涵是有差异的,孟子是以“心之仁德”言性;而荀子则是就“人之嗜欲”来言性。一个侧重社会属性;一个侧重自然属性。孟子认为的“人性”虽然也认为是人生而具有的,但是这种天赋区别于人的自然本能,是人可以自主的天赋,是人之所以为人,区别于动物的类的一种道德本能。他认为,人性是人的心在接人待物时产生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的伴有价值取向的能力。而荀子认为性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天性,是人“生而好利”、“生而恶恶”、“生而有耳目之欲”的生理本能和欲求。”通过对人性的顺悖来说明人生而性恶的观点,认为性是人所具有的那些顺之则产生争夺、残贼、淫乱的先天因素:“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二)培养德性的方法不同 基于人性问题的不同观点,孟荀两人提出了不同的人性完善的方法,即孟子的“尽心养性”、“反求诸己”的“内圣”之求和荀子的“化性起伪”、“所积而致”的“外王”之求。孟子认为,人人都可以与人为善。只要“存其心、养其性”,就会有仁爱之心。他认为,人生而具有仁义礼智四种道德,人们应该精心护养,保持善的本性,才能对先天的善扩而充之。“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也可见孟子这种由己推人、由人推己,自我完善、自我反省的思路和原则。凡事“反求诸己”,则“正己而物正者也。”只要自己端正,天地万物自会端正。荀子在性恶说的基础上提出,只要通过后天的教育,只要通过国家礼仪法度的制约,人们就能摆脱恶的本性,最终达到善的国度。他主张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礼义法度来“矫饰”人的性情的修身之道。并且荀子承认了只要注意对善的积累,每个人都有成为圣人的可能。“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 (三)治理国家的思路不同 孟子的性善论是其德治思想理的内在根据,是其德治主张的基本价值取向。孟子走的是“省刑罚”、轻法治、重社会舆论和主观自觉作用的德治路线,试图通过礼乐教化使百姓逐渐向善、达到社会风俗的优良之气。在孟子看来道德对社会的治理作用已经足够,游刃有余,法律就显得多余了,所以在国家治理中,孟子排除了法律的治国之道。荀子认为的人性恶,也是荀子的治理国家的政治、法律和伦理思想的出发点。在荀子看来由于人性是“恶”的,任期发展,就必然陷入相互争夺的混乱之中,只有用“师法之化、礼义之道”来加以制约和改造,使人摒恶扬善,国家才能得以安定,社会才能得以稳定。由此他认为法律在国家治理中至关重要,以此提出了“隆礼重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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