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阴阳观念的产生——江淮论坛
作者:陈望衡来源:原创日期:2013-08-02人气:870
从理论上来说,阴阳观念的产生应是农耕文明的产物,这只是一个推论,不能找到文字的依据,因为史前还没有完整的文字系统。尽管如此,我们可以借助地下考古的器物,结合有关远古的神话,分析出阴阳观念与农耕文明的内在关系。
第一,天体与气象的循环运行让初民产生相反相成、循环往复的概念。农业生产非常看重天体、气象的变化。天体中,日月星辰无时无刻不在运行,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日月的运行。白天是太阳的天下,夜晚是月亮或星星的天下。这日月迢递昼夜交替,对于初民的印象是极为深刻的。除此之外,还有春夏秋冬的变化。在这些变化中,初民们有以下重要的感悟:(一)事物均是两两相对的,日与月,昼与夜、春与秋、夏与冬……(二)两两相对的事物是缺一不可的,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丰富,概而言之则是相反相成。(三)事物的运行是循环往复的。《周易》中的剥卦与复卦恰到好处地表述了一年阴阳变化的过程,如朱熹所说:“剥尽则为纯坤,十月之卦,而阳气已生于下矣。积之逾月,然后一阳之体始成而来复,故十有一月,其卦为复。”[1]69
这样一种思想在史前又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这里有必要借助一下神话。《山海经·大荒东经》云:“大荒之中……有谷曰温源谷。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7]这是说,遥远的蛮荒之中,有一个叫汤谷的地方有扶木,一个太阳刚回到树上,另一个太阳就从扶木上出发了。它们都是乘着乌飞行的。这“一日方至一日方出”,体现出循环的意思。类似的神话见之于《玄中记》:“蓬莱之东,岱舆之山,上有扶桑之树。树高万丈。树巅常有天鸡,为巢于上。每夜至子时,则天鸡鸣,而日中阳乌应之;阳乌鸣,则天下之鸡皆鸣。”这里说到的“阳中乌”在史前陶器的纹饰中有所体现,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这样的纹饰很多。
上面两图,前图乌在太阳中,可谓“阳中乌”;后图太阳在乌的背上,这正好说明《山海经·大荒东经》上的 “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
第二,男女交合而生子女让初民产生最初的阴阳相交方可生物的概念。人是怎么来的,史前初民开始只知道人是女人生的。据《吕氏春秋·卷第二十·恃君览第八》:“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廓险阻之备。”[8]所以,很长一段时期奉行的是女性崇拜,具体到什么时候人知道须男女交合才能生子,现在还不能确知。不过,距今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的双鸟纹,让人们感觉到此时的人们已经有了“双”概念。石兴邦先生在考察河姆渡文化遗址后说:“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鸟纹都是双双对对出现,且为同一形象,共同守护或围绕同一事物。究竟意味着什么,值得深思,也许是同一胞族中两个女儿氏族在共同信念和共同生活条件下的写照。”[9]石先生这段话的前一半是没有问题的,后一半结论性的话可能不对。因为这“双”更大的可能是当时人们对于男女的觉醒。鸟是分雌雄的,正如人分男女。之所以鸟纹要成双成对地出现,是因为只有成双成对的鸟才能生育。因此,此纹的寓意不是太阳崇拜,而是生殖,双鸟所护的圆形物,不是太阳,而是鸟卵。
氏族社会的演化经过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两个阶段。母系氏族社会是女性掌权的社会,外族的男子可以与此氏族的女子同居,但是生下的儿女却属于女子的氏族。父系氏族社会则反过来,氏族的大权由男子掌领,此氏族的男子与外族的女子同居,生下的儿女应属于男方的氏族。不过,这种子女所有权的问题与知道男女交然后有子女并不是一回事。所以,不能判定母系氏族社会的人们不知道男女的事。重视男女交欢最有力的表现莫过于史前岩画,史前岩画有好些男女交媾的直接描绘。
另外,有关民族始祖或圣人诞生的神话,不少涉及到男女关系。比如,伏羲与女娲的传说,《独异志》、《风俗通》等古籍均说他们既是兄妹,又是夫妻。帝尧的产生,“说是其母“感赤龙孕十四月而生” [10],这“感赤龙”就是与赤龙交媾。
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陶器中有一件纹饰特别与众不同。此纹饰主体由三组两两相对的鱼状物组成,图案中部上下各有一张人面,人面有眼睛和嘴。这幅图案被专家们看成是男女双体图,而在笔者看来,应是男女同体图。图案主体下部的两条鱼形物,可以看作是两条人腿。上下结合部的三个点可以看成是男女交媾的符号。主体图案外有许多剪刀式的交叉符号,喻示着男女交媾。
男女关系是阴阳观念的重要来源。《周易·系辞上传》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1]136。众所周知,乾是纯阳之卦,坤是纯阴之卦,它们是阳与阴的代表,而且作为《周易》的开头两卦,实际上是整个周易六十四卦系统的总纲,也是周易所表述的阴阳哲学的总纲。
关于阴阳观念的产生,《周易·系辞下传》有个说法:“昔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1]150按照《系辞下传》的这个说法,阴阳观念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天地自然变化,即所谓“远取诸物”,二是人自己的生活,即所谓“近取诸身”。人自己的生活其中主要是夫妻生活。这两个方面,在笔者看来也许后一方面更为重要。按《周易》阴阳哲学,阴阳各有其位,须得位才吉。家庭以夫妻为本,夫妻分属阳与阴,他们应该各在其位,家人卦就很强调家庭人员的正位问题。家人卦的《彖辞》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庭正,正家而天下定矣。”[1]90除家人卦外,咸卦、恒卦也是专说男女关系问题的卦,咸卦说的是少男少女的关系,恒卦说的是长男长女的关系。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十分重视家庭。事实上,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的儒家文化就立基在家庭关系的正确处理上。对家庭文化的重视,应该不是从孔子所处的东周时代开始的,它可以追溯到史前。兴隆洼文化处于新石器早期,距今七千年,考古发现,那个时候的房屋遗址有家庭生活的痕迹。根据对房址的测量,房间面积为13平方米左右。[11]居住在内的人员应该不会超过4~5人,相当于一个家庭的住所。“距今7300~6100年左右的北辛文化遗址中,发现房屋面积比较小,一般只有4~6平方米,超过10平方米的极少”[12]171,这样的房间只给一人住不太可能,最大的可能是一对男女住。大汶口文化晚期、仰韶文化晚期、马家窑文化、屈家岭文化遗址所发现的建筑遗址,供一个家庭住的房间很普遍。“从埋葬习俗来看,这一时期,单人葬开始大量流行,并逐渐取代以往普遍流行的多人合葬与同性合葬,另有一些成年男女的合葬墓出现,据推测应该是夫妇合葬。这表明,以个体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经济,已经日益巩固。”[12]173
从总体倾向来看,周易的阴阳哲学更多地来自处理以男女为基础的人际关系的经验和智慧,这一经验与智慧应该源自史前。
第一,天体与气象的循环运行让初民产生相反相成、循环往复的概念。农业生产非常看重天体、气象的变化。天体中,日月星辰无时无刻不在运行,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日月的运行。白天是太阳的天下,夜晚是月亮或星星的天下。这日月迢递昼夜交替,对于初民的印象是极为深刻的。除此之外,还有春夏秋冬的变化。在这些变化中,初民们有以下重要的感悟:(一)事物均是两两相对的,日与月,昼与夜、春与秋、夏与冬……(二)两两相对的事物是缺一不可的,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丰富,概而言之则是相反相成。(三)事物的运行是循环往复的。《周易》中的剥卦与复卦恰到好处地表述了一年阴阳变化的过程,如朱熹所说:“剥尽则为纯坤,十月之卦,而阳气已生于下矣。积之逾月,然后一阳之体始成而来复,故十有一月,其卦为复。”[1]69
这样一种思想在史前又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这里有必要借助一下神话。《山海经·大荒东经》云:“大荒之中……有谷曰温源谷。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7]这是说,遥远的蛮荒之中,有一个叫汤谷的地方有扶木,一个太阳刚回到树上,另一个太阳就从扶木上出发了。它们都是乘着乌飞行的。这“一日方至一日方出”,体现出循环的意思。类似的神话见之于《玄中记》:“蓬莱之东,岱舆之山,上有扶桑之树。树高万丈。树巅常有天鸡,为巢于上。每夜至子时,则天鸡鸣,而日中阳乌应之;阳乌鸣,则天下之鸡皆鸣。”这里说到的“阳中乌”在史前陶器的纹饰中有所体现,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这样的纹饰很多。
上面两图,前图乌在太阳中,可谓“阳中乌”;后图太阳在乌的背上,这正好说明《山海经·大荒东经》上的 “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
第二,男女交合而生子女让初民产生最初的阴阳相交方可生物的概念。人是怎么来的,史前初民开始只知道人是女人生的。据《吕氏春秋·卷第二十·恃君览第八》:“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廓险阻之备。”[8]所以,很长一段时期奉行的是女性崇拜,具体到什么时候人知道须男女交合才能生子,现在还不能确知。不过,距今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的双鸟纹,让人们感觉到此时的人们已经有了“双”概念。石兴邦先生在考察河姆渡文化遗址后说:“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鸟纹都是双双对对出现,且为同一形象,共同守护或围绕同一事物。究竟意味着什么,值得深思,也许是同一胞族中两个女儿氏族在共同信念和共同生活条件下的写照。”[9]石先生这段话的前一半是没有问题的,后一半结论性的话可能不对。因为这“双”更大的可能是当时人们对于男女的觉醒。鸟是分雌雄的,正如人分男女。之所以鸟纹要成双成对地出现,是因为只有成双成对的鸟才能生育。因此,此纹的寓意不是太阳崇拜,而是生殖,双鸟所护的圆形物,不是太阳,而是鸟卵。
氏族社会的演化经过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两个阶段。母系氏族社会是女性掌权的社会,外族的男子可以与此氏族的女子同居,但是生下的儿女却属于女子的氏族。父系氏族社会则反过来,氏族的大权由男子掌领,此氏族的男子与外族的女子同居,生下的儿女应属于男方的氏族。不过,这种子女所有权的问题与知道男女交然后有子女并不是一回事。所以,不能判定母系氏族社会的人们不知道男女的事。重视男女交欢最有力的表现莫过于史前岩画,史前岩画有好些男女交媾的直接描绘。
另外,有关民族始祖或圣人诞生的神话,不少涉及到男女关系。比如,伏羲与女娲的传说,《独异志》、《风俗通》等古籍均说他们既是兄妹,又是夫妻。帝尧的产生,“说是其母“感赤龙孕十四月而生” [10],这“感赤龙”就是与赤龙交媾。
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陶器中有一件纹饰特别与众不同。此纹饰主体由三组两两相对的鱼状物组成,图案中部上下各有一张人面,人面有眼睛和嘴。这幅图案被专家们看成是男女双体图,而在笔者看来,应是男女同体图。图案主体下部的两条鱼形物,可以看作是两条人腿。上下结合部的三个点可以看成是男女交媾的符号。主体图案外有许多剪刀式的交叉符号,喻示着男女交媾。
男女关系是阴阳观念的重要来源。《周易·系辞上传》说“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1]136。众所周知,乾是纯阳之卦,坤是纯阴之卦,它们是阳与阴的代表,而且作为《周易》的开头两卦,实际上是整个周易六十四卦系统的总纲,也是周易所表述的阴阳哲学的总纲。
关于阴阳观念的产生,《周易·系辞下传》有个说法:“昔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1]150按照《系辞下传》的这个说法,阴阳观念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天地自然变化,即所谓“远取诸物”,二是人自己的生活,即所谓“近取诸身”。人自己的生活其中主要是夫妻生活。这两个方面,在笔者看来也许后一方面更为重要。按《周易》阴阳哲学,阴阳各有其位,须得位才吉。家庭以夫妻为本,夫妻分属阳与阴,他们应该各在其位,家人卦就很强调家庭人员的正位问题。家人卦的《彖辞》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庭正,正家而天下定矣。”[1]90除家人卦外,咸卦、恒卦也是专说男女关系问题的卦,咸卦说的是少男少女的关系,恒卦说的是长男长女的关系。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十分重视家庭。事实上,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的儒家文化就立基在家庭关系的正确处理上。对家庭文化的重视,应该不是从孔子所处的东周时代开始的,它可以追溯到史前。兴隆洼文化处于新石器早期,距今七千年,考古发现,那个时候的房屋遗址有家庭生活的痕迹。根据对房址的测量,房间面积为13平方米左右。[11]居住在内的人员应该不会超过4~5人,相当于一个家庭的住所。“距今7300~6100年左右的北辛文化遗址中,发现房屋面积比较小,一般只有4~6平方米,超过10平方米的极少”[12]171,这样的房间只给一人住不太可能,最大的可能是一对男女住。大汶口文化晚期、仰韶文化晚期、马家窑文化、屈家岭文化遗址所发现的建筑遗址,供一个家庭住的房间很普遍。“从埋葬习俗来看,这一时期,单人葬开始大量流行,并逐渐取代以往普遍流行的多人合葬与同性合葬,另有一些成年男女的合葬墓出现,据推测应该是夫妇合葬。这表明,以个体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经济,已经日益巩固。”[1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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